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次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
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12日披露的《关于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2年1月1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1 | 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04,341,141 | 34.29 |
2 | 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注2) | 336,311,289 | 16.37 |
3 | GLP Capital Investment 4(HK)Limited | 205,400,931 | 10.00 |
4 |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110,365,226 | 5.37 |
5 | 宁波阡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800,000 | 0.53 |
6 | 北京方顺科技有限公司 | 10,227,730 | 0.50 |
7 | 谢向东 | 7,409,240 | 0.36 |
8 | 丁春红 | 6,864,041 | 0.33 |
9 | 程殿国 | 6,259,000 | 0.30 |
10 | 上官雨时 | 6,152,300 | 0.30 |
注:1、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因此公司前十大股东与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
2、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39,870,500股公司股份进行了转融通出借业务,该部分股份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6,181,7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1%。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