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于本次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的组成
按照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七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董事的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者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告发出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可向第六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告发出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向第六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提名人应在 2019 年 5 月 20 日 16:00 时之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推荐的董事候选人名单及相关资料;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将相关名单及资料报送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对推荐人及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书面意见。提名委员会有权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对候选人的素质和提名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并将通过资格审查的董事人选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董事人选召开董事会,
确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
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五)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发布
关于召开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审核。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并且须具有与
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9、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0、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1、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资格;
2、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可观判断的关系;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法律规定或依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定的其他关系;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8、独立董事候选人应无下列不良纪录:
(1)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期间;
(3)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4)曾任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5)曾任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推荐人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
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式样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及相关文件:
(1)身份证明
(2)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3、推荐人资格证明。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应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自然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并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出之日的持股凭证。
(二)推荐人向本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如采取亲自送达的方式,则必须在 2019 年 5 月 20 日16: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3)如采取邮寄的方式,则必须在 2019 年 5 月 20 日 16:00前将相关文件传真至029-87035723,并经本公司指定联系人确认收到;同时,“董事候选人推荐书”的原件必须在 2019 年 5 月 20 日前邮寄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收到时间以邮局邮戳为准)。
4、推荐人和被推荐人有义务配合本公司进行对提名文件资料真实性的调查工作,以及根据本公司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文件和材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阮夏清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7016796 029-87016795
联系传真:029-87035723
联系地址: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新桥北路2号延长化建大厦
邮政编码:712100
附件: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书
特此公告。
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5月15日
附件:
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书
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作为公司截止2019年4月30日在册股东,现本单位向公司推荐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具体情况如下:
推荐人信息 | |||
名称: | 联系电话: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类别: 董事 独立董事 | |||
被推荐人信息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是否符合本公告所载任职条件: 是 否 是否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否 | |||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 |||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的说明) | |||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