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北大街1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10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肖新房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批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监事会同意以决议形式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监事会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自《陕
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生效之日起,公司原《内部控制制度》废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议案》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自《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生效之日起,公司原《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废止。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