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广汇能源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6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8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董事、监事均已回避表决。??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2月5日分别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九次会议和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05、008及022号公告)

公司于 2020年8月24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晓勇、林发现、韩士发、刘常进、孙彬已回避表决;关联监事李江红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

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了全体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是必要的、合法的。

3.监事会意见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和定价原则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做出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意见,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新增的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具审核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风险较低并且可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管理和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在2020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53,500万元人民币的基础上,在原预计范围中增加: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汇峡公司”),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60,000万元,交易内容大致为销售货款、采购款及资金占用费等。新增本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后,公司2020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合计总额为213,500万元,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具体各项目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信汇峡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清洁炼化”)之参股公司,清洁炼化认缴其注册资本的34%,山东汇东新能源有限公司、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认缴其注册资本的3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关联交易中10.1.3及10.1.5对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的定义界定,其中一条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的定义即由第10.1.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汇峡公司现为本公司合营企业,存在本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

司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因此,根据上述相关制度界定,信汇峡公司现为本公司关联方,且与本公司发生的日常交易界定为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闫军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清洁能源技术推广服务,酚类产品、苯类及芳烃类产品、白油、沥青、白蜡的生产与销售、酚类产品、苯类及芳烃类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 所: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兴业路1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其董事的合营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具有丰富的煤化工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能力,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20年度预计与该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60,0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按照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采用公允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合理定价,具体情况如下:

1.租赁性和综合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根据交易主体所在地房屋租赁、汽车租赁和综合服务的市场行情、价格,以同等条件下的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签订相关合同;

2.从关联方采购设备:公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开展招标工作,同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通过对参与投标各公司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关联方与参与投标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环境,如果中标的是关联方,公司严格按照中标结果与其签订相关合同;

3.接受关联方劳务:公司根据工程情况,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在遵循公平合理且不偏离独立第三方价格的原则下进行协商议价,并根据最终商议情况签订相关合同,结算方式一般按照工期进行确定。

公司将根据以上定价政策和依据要求具体的关联交易主体提供单项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并履行公司内部审核程序。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同时获取公允收益,有利于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2.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此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3.公司本次新增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