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广汇能源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04

(证券代码:60025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二〇年九月十一日

目 录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5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20年度审计费

用标准的议案 ...... 6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会议召开时间:(以下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11日(星期五)下午16点30时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11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

?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晓勇先生

?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 会议议程:

一、董事长吴晓勇先生宣布会议开始。

二、董事会秘书宣布会议须知。

三、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情况。

四、选举监票员和计票员。

五、审议提案:

1、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20年度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

2、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及现场提问。

七、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上述提案进行现场表决。

八、工作人员统计现场表决结果,并对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核对。监票员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十、请现场与会董事在“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上签字。

十一、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三、主持人讲话并宣布会议结束。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二〇年九月十一日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须知通知如下,请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签到册”上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持股证明;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提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应重点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进行,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提案开始进行表决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现场进行书面表决,大会选举的一名监票员和两名计票员将对现场表决票进行清点。工作人员将对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核对,由监票员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果。

六、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列席人员及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八、公司证券部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异议,请与公司证券部联系,联系电话:0991-3759961、376232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一日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一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20年度

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20年度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目前合伙人数量:204人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15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699人。

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业务规模

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35.34万元2019年度净资产金额:16,813.72万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319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9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103.62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具体如下:

类型

类型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
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1次
行政监管措施2次5次9次4次
自律监管措施1次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薛祈明,注册会计师,

合伙人,1997年起从事证券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等工作,有20多年证

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质量控制复核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姓名包铁军,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

(3)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施昌臻,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或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二、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九月十一日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二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九次会议和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同意公司2020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53,500万元人民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管理和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在2020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53,500万元人民币的基础上,在原预计范围中增加: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汇峡公司”),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60,000万元,交易内容大致为销售货款、采购款及资金占用费等。新增本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后,公司2020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合计总额为213,500万元,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具体各项目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原因

信汇峡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清洁炼化”)之参股公司,清洁炼化认缴其注册资本的34%,山东汇东新能源有限公司、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认缴其注册资本的3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关联交易中10.1.3及10.1.5对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的定义界定,其中一条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的定义即由第10.1.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汇峡公司现为本公司合营企业,存在本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因此,根据上述相关制度界定,信汇峡公司现为本公司关联方,且与本公司发生的日常交易界定为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闫军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清洁能源技术推广服务,酚类产品、苯类及芳烃类产品、白油、沥青、白蜡的生产与销售、酚类产品、苯类及芳烃类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 所: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兴业路1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其董事的合营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具有丰富的煤化工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能力,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20年度预计与该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60,0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按照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采用公允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合理定价,具体情况如下:

1.租赁性和综合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根据交易主体所在地房屋租赁、汽车租赁和综合服务的市场行情、价格,以同等条件下的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签订相关合同;

2.从关联方采购设备:公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开展招标工作,同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通过对参与投标各公司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关联方与参与投标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环境,如果中标的是关联方,公司严格按照中标结果与其签订相关合同;

3.接受关联方劳务:公司根据工程情况,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在遵循公平合理且不偏离独立第三方价格的原则下进行协商议价,并根据最终商议情况签订相关合同,结算方式一般按照工期进行确定。

公司将根据以上定价政策和依据要求具体的关联交易主体提供单项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并履行公司内部审核程序。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