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八届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1年1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1月1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监事李旭、王林、陈瑞忠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国林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监事李江红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和定价原则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做出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意见,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将减少本期利润1,275,816.34元,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较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款项。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