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5人,实际表决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事项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