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 2020-041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建设东路348号泓鑫桃林6号楼21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8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24,080,935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5.783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订坤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杨明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20,912,735 | 97.4466 | 3,168,200 | 2.5534 | 0 | 0 |
2、 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20,912,735 | 97.4466 | 3,168,200 | 2.5534 | 0 | 0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3.01 | 推选罗订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 119,858,045 | 96.5966 | 是 |
3.02 | 推选孙永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 119,858,045 | 96.5966 | 是 |
3.03 | 推选杨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 119,858,048 | 96.5966 | 是 |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 是否当选 |
权的比例(%) | ||||
4.01 | 推选赵湘仿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19,858,046 | 96.5966 | 是 |
4.02 | 推选刘希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19,858,047 | 96.5966 | 是 |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5.01 | 推选陈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 119,858,043 | 96.5966 | 是 |
5.02 | 推选蒋少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 119,858,046 | 96.5966 | 是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确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报酬的议案 | 16,281,524 | 83.7108 | 3,168,200 | 16.2892 | 0 | 0.0000 |
2 | 关于确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报酬的议案 | 16,281,524 | 83.7108 | 3,168,200 | 16.2892 | 0 | 0.0000 |
3.01 | 推选罗订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 15,226,834 | 78.2881 | ||||
3.02 | 推选孙永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 15,226,834 | 78.2881 | ||||
3.03 | 推选杨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 15,226,837 | 78.2881 | ||||
4.01 | 推选赵湘仿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5,226,835 | 78.2881 | ||||
4.02 | 推选刘希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5,226,836 | 78.2881 | ||||
5.01 | 推选陈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 15,226,832 | 78.2881 | ||||
5.02 | 推选蒋少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 15,226,835 | 78.2881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投票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荣、周泰山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