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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2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建设东路348号泓鑫桃林6号楼21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22,857,80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5.5295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22,612,80799.8005245,0000.199500.0000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22,612,80799.8005245,0000.199500.0000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22,612,80799.8005245,0000.199500.0000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22,612,80799.8005245,0000.199500.0000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22,612,80799.8005245,0000.199500.0000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22,612,80799.8005245,0000.199500.0000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22,612,80799.8005245,0000.199500.0000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22,660,80799.8396197,0000.160400.0000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22,660,80799.8396197,0000.160400.0000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22,660,80799.8396197,0000.160400.0000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22,660,80799.8396197,0000.160400.0000

1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22,660,80799.8396197,0000.160400.0000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22,660,80799.8396197,0000.160400.0000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22,660,80799.8396197,0000.160400.0000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4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7,981,59698.6558245,0001.344200.0000
7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17,981,59698.6558245,0001.3442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8为特别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为普通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泰山、达代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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