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
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薪酬确认
2023年度,公司根据《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及《第八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税前年度报酬标准》《第九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税前年度报酬标准》的规定,综合考虑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有效履职能力及承担的经济责任等因素,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向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独立董事薪酬以固定津贴形式按月度发放。
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备注 |
罗订坤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80.39 | |
孙永志 | 副董事长 | 39.74 | |
杨明 | 董事 | 13.57 | 第八届董事,已换届离任 |
郭志强
郭志强 | 董事 | 8.5 | |
赵湘仿 | 独立董事 | 3 | 第八届独立董事,已换届离任 |
刘希波 | 独立董事 | 6 | |
王妮 | 独立董事 | 3 | |
陈颢 | 监事长 | 31.71 | |
蒋少华 (已换届离任) | 监事 | 12.5 | 第八届监事,已换届离任 |
徐如科 | 监事 | 9.96 | |
唐长青 | 职工监事 | 18.78 | |
赵德华 | 副总经理 | 27.73 | |
李志东 | 副总经理 | 29.23 | |
陈克忠 | 副总经理 | 27.76 | |
袁瑜 | 副总经理 | 25.37 | |
李爱川 | 副总经理 | 61.76 | |
童凯 | 副总经理 | 11.54 | |
戴兴华 | 财务总监 | 29.32 | |
杨波 | 董事会秘书 | 19.7 | |
合计 | 459.57 |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公司以《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第九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税前年度报酬标准》为依据,将结合董监高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薪酬范围不超过如下标准:
董事税前年度薪酬标准为:董事长为人民币40万元至100万元;副董事长为人民币40万元至80万元;董事为人民币30万元至60万元;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6万元/年(固定)。监事税前年度薪酬标准为:监事会主席为人民币30万元至60万元;监事为人民币15万元至30万元。
高级管理人员税前年度薪酬标准为:总经理为人民币40万元至100万元,副总经理为人民币20万元至60万元,财务总监为人民币30万元至60万元,董事会秘书为人民币20万元至40万元。
三、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