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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关于增加2019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9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9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所需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在年初董事会批准的委托理财额度13亿元的基础上追加7亿元,主要用于购买持有期间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年初董事会批准委托理财额度13亿元的基础上追加7亿元。

3.投资方式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持有期间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短期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进行风险可控的投资理财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4.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自有暂时闲置资金。

5.委托理财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的期限为12个月(含)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6.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增加委托理财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适度开展低风险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现金资产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做好资金计划,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对投资理财项目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谨慎选择合适的投资理财项目。

2.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选择合格专业的金融机构、明确具体的投资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监察审计部及计划财务部将对公司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监督,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年初预

计的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13亿元的基础上追加7亿元,主要用于购买持有期间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经过审慎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较低且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运营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和未来主营业务发展,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委托理财额度,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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