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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乐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1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及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情形,我们对该预案无异议,同意将修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追加2020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独立意见

本次追加2020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我们同意推荐朱弟雄、朱俊霖、马圣竣、邹祖学、杨克华、黄忠兵、段和平、王纪肖、韩平、张拥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毛传金、张奋勤、胡振红、胡伟、王平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阅上述相关人员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签字见下页)

[此页无正文,为《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名:赵 曼 阮煜明 罗 飞

毛传金 张奋勤 胡振红

日期:2020年6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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