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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凯乐1:关于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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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概述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乐科技”)被债权人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州中院”)申请破产清算,荆州中院裁定受理该案件并指定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2023年7月18日上午9时,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线上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方案》、《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财产分配方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6日、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19日披露的《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清算被法院裁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及《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二、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情况

自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配合管理人有序推进破产清算工作。截至目前,管理人仍有序开展债权申报审查、资产调查、出庭应诉、债权追收等工作。

三、股东权益归零、公司注销的风险情况

荆州中院裁定受理公司破产清算后,若在宣告公司破产前债务人或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未向荆州中院提出重整申请,或荆州中院裁定不受理公司重整,或荆州中院裁定受理重整但重整计划(草案)未经债权人会议、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未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且重整计划(草案)未获荆州

公告编号:2023-060中院批准的,公司将被荆州中院裁定宣告破产。宣告破产后管理人将依法对公司开展清理工作,并在取得荆州中院出具的终结破产程序裁定后向公司的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权益将在公司注销后归零。

四、公司暂停转让、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板块挂牌后,于2023年4月24日起暂停转让。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公司股票暂停转让。待暂停转让原因消除后,申请股票恢复转让,请投资者关注暂停转让风险。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及《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后,应当公告并终止股票转让,并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办理退出登记,即公司存在股票终止在退市板块挂牌的风险。

五、风险提示

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公司应当每五个转让日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如公司无法披露的,主办券商应当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将持续关注破产清算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上述情况,谨慎作出投资决策。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7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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