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R凯乐1: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转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8

关于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转让的公告

2023年8月2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发《关于作出终止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的决定》(股转发[2023]106号)。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3年8月29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转让。公司股票终止转让后,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退出登记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和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终止转让及退出登记后,投资者对公司相关事项可联络公司管理人(0716-4317306)咨询。

与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项,可致电申万宏源证券客户服务中心95523咨询,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1:30,13:00-15:00。

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股票在退市板块终止转让不影响后续的破产清算程序。

根据《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8]53号)第24条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不得再转入重整程序或和解程序。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法定顺序向债权人清偿。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一条之规定,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