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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景谷:2023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公司代码:600265 公司简称:ST景谷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吴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坚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邵琳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22,618.26元,2023年末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为-452,423,301.98元;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13,924,492.63元,2023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32,964,733.56元。由于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董事会拟决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对的宏观经济、环境波动、行业政策变动、税收政策变化、原材料短缺及价格上涨和产品价格波动、资产负债率较高、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无法实现及业绩承诺补偿不足、重组整合、商誉减值等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6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2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景谷林业、ST景谷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云南证监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周大福投资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磁晅沛曈杭州磁晅沛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汇银木业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欧美木业石家庄市欧美木业有限公司
盈格迪天津盈格迪贸易有限公司
京保基金石家庄高新区京保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技改基金河北工业技术改造发展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沧州银行白沟新城支行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沟新城支行
永恒木业景谷永恒木业有限公司
九森木业唐县九森木业有限公司
兴发林化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
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公司章程》《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景谷林业
公司的外文名称YUNNAN JINGGU FORESTR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YJF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吴昱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汶静王秀平、梁丽华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2201A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王旗营路89号
电话010-659733680871-63822528
传真0871-638225280871-63822528
电子信箱jglymsc@163.comjglymsc@163.com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云南省景谷县林纸路201号
公司办公地址云南省景谷县林纸路201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666400
公司网址http://www.jgly.cn
电子信箱jglymsc@163.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中国证券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ST景谷600265*ST景谷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王文政、王思淳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营业收入589,735,449.99113,196,313.32420.98137,029,110.46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586,183,949.38110,081,747.87432.50125,419,910.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22,618.26-22,270,357.07不适用-28,195,862.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573,589.44-35,989,178.52不适用-30,769,663.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2,125,139.20-45,421,337.22不适用-49,362,858.83
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1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4,570,388.71153,196,125.427.42172,675,023.27
总资产979,282,699.20465,255,965.49110.48311,957,033.37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0.17不适用-0.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0.17不适用-0.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0.28不适用-0.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98-13.68不适用-99.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77-22.10不适用-108.54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了对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银木业”)51%股权的收购,汇银木业自2023年3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合并汇银木业的财务数据后,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有了较大幅度增长。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66,612,012.86181,679,734.54172,663,487.27168,780,215.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1,131.273,222,750.14105,325.033,285,674.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171,074.712,680,366.45430,831.34-8,513,712.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711,052.6543,238,020.3024,424,605.1638,173,566.39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3年金额附注(如适用)2022年金额2021年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9,590,596.1610,922,961.321,519,713.3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921,243.59403,999.46578,180.3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64,127.48142,397.26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1,708,939.422,652,266.75
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53,521.26-260,406.08333,619.52
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288,500.2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69,279.58110.08
合计13,896,207.7013,718,821.452,573,800.43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与概述

2023年,国际环境复杂严峻,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明显,“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面对复杂形式带来的挑战,公司在2023年度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置入优质主业资产、关停多元化经营业务、合理配置经营资源、盘活不良资产、剥离亏损资产、降本增效等多项措施并举,有效扭转了经营颓势,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持续经营能力均得到大幅改善。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973.5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涨420.9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2.26万元,较上年同期扭亏为盈。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1、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

为实现公司的战略布局,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壮大综合实力,公司在2022年启动了收购汇银木业51%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2023年2月28日,汇银木业取得了河北省保定市唐县行政审批局核发的新的营业执照,汇银木业51%股权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公司成为汇银木业的控股股东。

汇银木业立足中高端纤维板、刨花板的生产与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人造板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并成为索菲亚、皮阿诺等中国知名家具制造企业常年合作的优质供应商,在下游客户中积累了较好的市场口碑。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现有的人造板制造板块的产品覆盖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单板、细木工板等人造板的主要品种,公司的产品结构更加丰富,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增强了公司综合实力。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对汇银木业的投后管理,通过委派董事(占汇银木业董事会过半数席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进一步建设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加强各项交易及信息披露合规管理等方式促进管理和融合,加强风险控制,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规范经营运作。

报告期内汇银木业业绩完成情况良好,2023年全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248万元,净利润4,693.04万元,超额完成2023年的业绩对赌目标。

2、持续提升主营业务,各项业务协同发展

(1)人造板制造业务

2023年,公司进一步积极拓展市场、提升产品产能和品质、推进精细化管理、合理降低成本,提质增效,发展人造板制造业务。

汇银木业:一是把握市场需求契机,拓展市场客户规模。根据客户对产品的质量、技术指标等要求,有针对性的制订灵活的销售价格机制,实现销量和收入的双增长;二是挖掘设备潜能,

通过设备技改提高产能和品质。刨花板生产线不断研究切合实际的生产工艺技术改造,并在成品含水率的控制上突破了瓶颈,提升了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消耗,确保客户需求得到了有效、可持续的保障;中密度板生产线加大力度抓好生产环节的精细化管理,发挥密度板生产线的大板及多品种的优势,保证设备有效的运转率和压机效率,同时顺应市场,加速新品种的研发,在模压门板、定制化染色板等产品的生产上取得了突破。

永恒木业:一是严格实行精细化管理,通过人员优化、提高工作效率,持续关注原料市场行情,灵活调整采购单价、控制原料验收质量等实现降本增效,提高毛利率。2023年,永恒木业人造板产品毛利率从3.61%上升到7.43%,同比增加3.82个百分点;二是在2023年度单板价格整体下滑的情况下,通过稳定质量、加强沟通等措施稳定出口业务,通过合理增加人工晒板量、降低干燥成本等措施降本增效,2023年永恒木业人造板产品实现毛利润361.04万元,同比增加81.01%。

(2)营林业务

2023年,公司持续推进营林业务,大力开展合作造林地采伐工作,推进林业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做好林地管护。一是大力推进公司与农户合作造林地的采伐工作,收回公司前期造林成本,2023年共采伐林木2.92万立方米,实现销售收入1,377.47万元;二是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天然林调查核实操作细则>的通知》(云林办发〔2022〕13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2023年2月正式启动公司天然林调查核实工作,经过一系列的前期准备、培训、实地调查、上报、实地审查、核实、评审等工作,公司核心基地范围内错划为天然林并申请转为人工林的近3万亩林地项目,已通过了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邀请的专家组的评审,公司还将进一步积极推进天然林调查核实及划转人工林申报工作;三是追收往年已签订林地林木出售合同的交易款;四是加大巡查、宣传力度,落实各项措施,持续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管护。

3、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公司治理科学高效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管理和规范治理。持续改进优化现有控制管理、风险评估体系及业务流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还组织中介机构对汇银木业进行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截至2023年底,汇银木业内部控制体系已经搭建完成,《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内控管理手册》已制定完成,企业微信流程设置完毕并正常运行。

4、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梳理、制定、修订多项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使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能够符合最新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公司内控手册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战略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

制度》《对外股权投资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在内的多项内部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制定和修订,并按照规定对上述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披露程序。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制造业,其业务范围较广、产品种类多,是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就业、带动农民增收、繁荣消费市场、提高家居生活质量等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人造板制造、林化产品制造(委托加工模式)和营林造林等业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17),公司的人造板制造业务属于“C-制造业-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02-人造板制造”行业;公司的林化产品制造业务和其他属于“C-制造业-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行业-2663-林产化学产品制造”行业;公司的营林造林业务属于“A-农、林、牧、渔业-02-林业”行业。

(一)人造板制造行业

1、行业概况

人造板是以木材或其他非木材植物为原材料,经过一系列的机械加工分离成各种单元材料后,施加(或不施加)胶粘剂和其他添加剂而制成的板材或成型制品。人造板的诞生,标志着木材加工现代化时期的开始,使制造过程从单纯改变木材形状发展到改善木材性质。人造板还可提高木材的综合利用率,1立方米人造板可代替3-4立方米原木使用。天然木材存在树节、虫眼、开裂等缺陷,而人造板不仅原料来源广泛、物理稳定性强,还克服了天然木材的各种缺陷,并且可作阻燃、防潮、防蛀、耐磨等各种功能性处理,能使劣质原料变成幅面宽展的优质板材。人造板因其资源利用率高、原材料要求较低等特点广泛运用于建筑装饰、木制家具制造行业。

2、行业发展情况

我国是世界人造板生产、消费和进出口贸易的第一大国,年生产、消费人造板约3亿立方米。随着家居消费市场的持续发展、环保标准的不断提高和日益严格的督查监管,我国人造板行业顺应发展趋势,逐步由总量扩张转向结构优化高质量方向发展。

2022年,受宏观经济环境压力、房地产市场低迷等因素影响,中国人造板产品的生产与消费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在环保意识增强及人造板产业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行业增速有所放缓。

图:2013-2022年中国人造板产量

单位:万立方米

数据来源:《中国人造板产业报告2023》

需求端方面,人造板产品质量稳定、应用领域广泛,产品优势较为明显,产品需求不断提升。根据《中国人造板产业报告2023》,2022年我国人造板产品消费量约2.7922亿立方米,同比下降

12.3%,连续增长后出现下降。过去10年,全国人造板消费量年均增速2.6%,与产量增速基本持平,人造板产品的产销逐渐趋于平衡。

图:2013-2022年中国人造板消费量

单位:万立方米

数据来源:《中国人造板产业报告2023》

(二)林产化学产品制造业

1、行业概况

林产化学产品(以下简称“林化产品”)指将森林植物资源经过化学或生物技术加工后生产的各种产品。我国林化产品可以分为木质纤维原料的化学利用和非木质林业原料的化学利用两大类。根据国家林草局编纂发布的《中国林业和草原年鉴(2022)》,林化产品分为松香类产品、烤胶类产品和紫胶类产品三大类,按加工程度不同分为初加工和深加工产品。林化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医药、农业、工业等诸多领域。例如:松香、松节油、糠醛等林化产品均为重要的工业原料,活性炭是全球重要的环保产品,天然橡胶是全球紧缺的战略资源,棕榈油是中国第二大植物油消费品种。与石油化工产品相比,林化产品是以森林植物资源为原料生产的环境友好型和可循环利用的化学品,具备可再生、可降解、二氧化碳零排放等优势。根据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全国森林覆盖率22.96%,森林面积2.2亿公顷,其中人工林面积0.8亿公顷、继续保持世界首位,森林蓄积175.6亿立方米,森林植被总生物量188.02亿吨。相对于我国石油资源的短缺,林化行业的发展具有天然的资源优势。因此,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林化产品因其资源可再生性,具备稳固的发展基础。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可再生资源的需求在逐步增加,林化产品开发和利用的重要性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公司的林化产品主要包括松香和松节油。松香和松节油属于非木质林业原料的化学利用,是由从松树中采集的松脂经初加工环节后得到的林化产品。

2、行业发展情况

①松香

松香是林化产品的主要品类,深加工产品包括涂料胶粘类树脂(又称工业树脂)、油墨树脂、歧化松香、食品级树脂、氢化松香、聚合松香、松香施胶剂等,可广泛运用于胶粘剂工业、橡胶工业、油漆涂料工业、医药工业及食品工业等领域。我国是全球最大的松香生产国,其中广西、江西、云南、广东、福建和湖南等省份地区是我国脂松香的主要产区。

②松节油

松节油是松脂经初加工环节制取松香过程中产生的关联产品,每生产1吨松香大约可同时得到0.13-0.26吨松节油。根据制备方法的不同,松节油可划分为脂松节油、硫酸盐松节油、木松节油和干馏松节油,目前我国松节油的主要来源为脂松节油。松节油的主要成分为α-蒎烯和β-蒎烯,对其进行深加工后可得到松油醇、合成樟脑、冰片等化学产品,广泛应用于日化用品、医药、油墨和香精工业生产中。

(三)林业行业

1、行业概况

林业是指以树木种植、森林资源开发和森林产品加工为主要内容的产业,包括护林、育林、造林、采集与加工木材及其他林产品、森林采伐与更新。林业在国家生态安全、粮食安全、新能源战略、绿色增长、应对气候变化和区域协调发展中均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当前,我国林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已由单一的营林和木材采伐演变为经济林产品的种植与采集、木材加工、人造板制造、林业旅游与休闲服务等三产门类齐全、协调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了涵盖第

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在内完整的现代化林业产业体系。林业的产业链上游业务一般是指森林经营企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对天然林、天然商品林等禁止采伐的森林资源进行种植、维护及管理,对商品林进行采伐和活木林出售;中下游业务主要包括原木加工和木制品的生产、制造和销售等。

2、行业发展情况

林业不仅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行业,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也是国家“双碳”目标实现的基石。近10年来,我国林业产业发展在产业规模、产业结构、林产品贸易及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我国林业产业规模快速壮大,林业产业总产值逐年提高。近年来,各级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支持林业快速发展。截至2022年年末,我国林业产业总产值已达到6,820.83亿元。具体如下所示: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人造板制造、林化产品制造(委托加工模式)和营林造林等业务。具体业务构成如下:

1. 人造板制造业务

(1)业务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的人造板产品主要包括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单板、细木工板等产品,主要用于木制家具制造、建筑行业。2023年2月,公司完成了对汇银木业控股权的收购。汇银木业现有年产23万立方米刨花板生产线和年产24万立方米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为了更好地为刨花板和密度板生产线提供优质原材料,有效缓解枝丫材等原材料供应的季节性价格波动问题,促进废弃木料的循环利用,汇银木业于2022年启动建设废弃木料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于2022年8月12日办理完毕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该项目的主要工艺流程是通过机器设备对废弃建筑模板、门窗料、木质家具及木质包装物等木料进行破碎、清洗、分离等加工后,形成的废旧木料由粉碎机粉碎后进入木质冲料仓,定量喂入辊筛分出大木料和细木料,大木料进入清洗塔,清洗塔将木料内石块、金属等异物简选出,剩余的合格木料进入存储料仓,辊筛选出细木料进入风选机,将内部石子、金属选出,合格木料进入存储料仓,最终形成满足后续生产需求的木片物料。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汇银木业废弃木料综合利用项目已办理完成相关的不动产权证书,项目施工许可批文分别于2022年12月27日和2023年7月27日获取完毕,目前正在申请办理项目验收申报手续。

(2)业务经营模式

a) 采购模式

公司人造板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原木、半成品板材及枝丫材、锯末等木质原料和尿素、甲醛等非木质的化工原材料,采购模式为自主采购,由公司采购部门结合生产计划、市场价格、安全库存量需要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根据采购流程,选择相应的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

b) 生产模式

公司人造板产品的生产模式为自主生产,基本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依据市场环境及订单数安排生产。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组织协调各工序,并对产品质量等方面实施全面管控,保证生产计划顺利完成。

c) 销售模式

公司的人造板销售采取“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直销客户主要包括家具制造厂商、板材加工厂商等生产型企业及承接施工项目较大的建筑施工、装修企业;经销客户主要为建材批发零售企业。

2. 林产化学品制造业务

(1)业务概述

公司通过委托加工的模式生产松香、松节油等初加工产品及歧化松香产品。

(2)业务经营模式

① 采购模式

公司林化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松脂,采购模式为自主采购,因松脂主要依靠人工采集,公司直接向脂农收购松脂原料。

② 生产模式

公司林化产品的生产模式为委托加工生产。公司向兴发林化租赁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松香、松节油生产设备,并将自有松脂移交兴发林化进行生产加工,兴发林化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数量向公司交付生产后的林化产品,交付的林化产品经公司验收合格后入库,以备销售。公司与兴发林化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中严格规定了委托生产加工的产品品类、数量及质量等要求,保证了公司对生产环节的有效控制。

③ 销售模式

公司对林化产品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满足不同的客户需求。直销客户主要是林化产业链下游的深加工生产型企业,经销客户主要是从事林化产品批发分销的贸易商。

3. 营林造林业务

(1)业务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营林造林管护工作,推进林下经济种植和农业种植相关业务研究,主要产品为木材及活立木,主要用于原木加工和木制品的生产、制造。

(2)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营林造林业务的销售分为林木销售及活立木销售等方式。公司林木销售的方式为委托劳务人员将采伐后的原木销售给客户;活立木销售的模式是公司将活立木和一定期限的林地使用权一并转让,公司不负责采伐、运输作业。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了对汇银木业的控股权收购,汇银木业自2023年3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汇银木业自2012年成立以来,专注于高端刨花板和高中密度纤维板的生产与营销,完成汇银木业的控股权收购后,公司现有的人造板制造板块的产品结构更加丰富。汇银木业人造板业务模式与公司既有人造板业务模式相似。整体而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地理资源优势

景谷林业所在地景谷县森林资源丰富,景谷县所处的普洱市共有林地面积5,399.6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4.59%,森林面积4,955.82万亩(其中,思茅松面积2千余万亩),森林蓄积量3亿立方米,全市林地面积、森林面积、天然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均居全省第一,是云南重要的林区和木材生产基地,是我国松香的重点产区。景谷县共有林业用地964万亩,有林地面积88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80.69%,活立木蓄积量6,054万立方米,景谷县是普洱市森林资源储备最多的县。丰富的森林资源为公司发展人造板和松香、松节油、歧化松香等林化业务的持续经营提供了原材料供应保障,确保公司人造板产业、林化产业运营稳步发展,有利于公司构建完整的产业链。

汇银木业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唐县,地处华北平原中部,林木资源丰富,河北省内的石家庄、邢台、张家口等地区是汇银木业原料供应的主要来源地,有利于原材料的持续稳定供应。河北省共有森林面积9,901万亩,森林覆盖率35.3%,森林蓄积量达到1.75亿立方米。周边的山西省森林面积约5,543万亩、内蒙古森林面积约4.08亿亩等等,依托于华北平原通畅的交通路网,以上地区成为了汇银木业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来源。近年来河北及周边省份大力推行的“退林还耕”政策,也为汇银木业提供了良好的原材料供应保障。

(二)品牌优势

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专注于高端刨花板和高中密度纤维板的生产与营销,“汇银”牌刨花板和密度板产品销往北京、天津、山东、河南、黑龙江、上海、内蒙古等地,取得了良好的信誉和市场份额,形成了扎实而稳定的客户群体,客户集中度较高,客户的品牌和信誉良好,长期合作关系稳固,基础客户的忠诚度较高,如索菲亚、皮阿诺等中国知名家具制造企业均为汇银木业常年合作的优质客户。汇银木业连续获得“2018-2022年度十大刨花板品牌”、“2018-2022年度十大纤维板品牌”、“中国板材民族品牌”、“中国板材国家品牌”等荣誉称号,被评为“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河北省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河北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汇银木业人造板产品通过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中国绿色产品认证、FSC-COC认证、美国加州CARB认证,美国EPA认证、日本JIS标准F☆☆☆☆认证,还取得了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能源管理体系五体系认证,致力于向市场及消费者提供更加绿色环保健康的产品。

景谷林业人造板产品拥有良好的口碑和市场认可度,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航天”牌人造板产品凭借其优良的品质,在西南地区享有较高的声誉。

(三)产品和产能优势

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已经形成的产品和产能在河北省及周边区域具有明显的优势,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汇银木业现有年产23万立方米刨花板生产线(世界先进的4尺连续式热压机)和年产24万立方米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德国迪芬巴赫设备)。所生产的刨花板产品板内密度偏差小、静曲强度高、甲醛释放量低、内部结合强度高等优点,产品符合GB/T4897-2015《刨花板》、GB/T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CCGF407.7-2015《刨花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等标准的要求,广泛用于家具制造、建筑安装、内部装修等。所生产的密度板产品具有密度高、内部结合强度大、静曲强度高、握钉力强、甲醛释放量低等优点,符合GB/T 31765-2015《密度板》标准,广泛用于家具制造、地板基材、电路板托板等。

(四)政策优势

打造现代林产业是普洱市“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工作之一。普洱市发展改革委编制印发了《普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快产业基地建设,打造以林浆纸为主,林板林化为两翼,林业

金融和林下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为补充的现代林产业集群,把现代林产业培育成具有竞争优势的千亿级产业,到2025年,现代林产业综合产值突破500亿元”。该《纲要》还提出要“优化提升林化产业,积极引进高新技术和设备,对现有松脂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与产能提升,引进松香改性歧化松香、食用松香、冰片、樟脑、高档香精香料等精深加工项目,推进林化产品全产业链发展”。河北省2022年5月印发的《河北省林草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明确了全省林草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规模化、特色化水平全面提升,质量效益显著提高,林草产品产量平稳增长,供给能力持续增强,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明显提升,到2025年全省林草产业总产值达到1,800亿元的目标。前述规划还提出了“以市场为导向,实现供需精准对接,推动木材加工产业全面绿色转型发展。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加强新型绿色低碳制造技术的研发、应用、推广,推动生产企业技术工艺升级改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木材综合利用率。巩固提升人造板、木制家具等传统产业,鼓励发展定制家具、木结构和木质建材、高性能木质重组材等新兴产业”,汇银木业的人造板业务及废弃木料循环加工项目均属于政策鼓励范畴。另外,因为汇银木业的主要原材料枝丫材等属于再生资源的“三剩物、次小薪材”,符合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务优惠目录,享受企业所得税按减计收入比例为90%的优惠政策,同时享受增值税退税90%的优惠政策。

(五)管理优势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建立了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等业务体系,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公司日常决策、管理、经营等活动,促进了公司健康发展。在经营决策方面,公司建立了扁平式的管理组织架构,提高各环节信息传递速度和决策效率,帮助公司快速应对市场变动,适时调整战略布局。在管理运营方面,公司拥有专业的管理团队,主要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对林产工业具有深刻的理解,能够积极挖掘市场潜力,整合优势资源。在公司治理方面,公司始终坚持规范治理是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基石理念,不断完善法人治理体系建设。公司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及日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为公司规范有效运行、持续健康发展、控制经营风险、提升经营质量、提高经营效益提供了切实保障。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973.54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32.26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5元,净资产收益率3.98%;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97,928.2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6,457.04万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589,735,449.99113,196,313.32420.98
营业成本528,760,579.70113,679,698.07365.13
销售费用2,089,049.75335,495.78522.68
管理费用35,915,979.1323,888,153.8150.35
财务费用20,403,624.122,162,474.98843.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2,125,139.20-45,421,337.22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8,912,715.99-185,268,928.00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7,970,426.77234,041,310.31-15.41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了对汇银木业51%股权的收购,汇银木业自2023年3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现有的人造板制造板块的产品覆盖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单板、细木工板等人造板的主要品种,公司的产品结构更加丰富,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增强了公司综合实力。合并汇银木业的财务数据后,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有了较大幅度增长。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并入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数据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并入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数据所致。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制造业行业570,021,003.12514,703,455.429.70458.57384.11增加13.88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人造板产品550,582,349.37491,288,307.1610.77872.32803.93增加6.75个百分点
林化产品19,438,653.7523,415,148.26-20.46-57.21-52.62减少11.67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国内销售552,198,112.32500,050,676.359.44540.25446.05增加15.62
个百分点
国外销售17,822,890.8014,652,779.0717.7912.79-0.62增加11.09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按照细分行业属于制造业行业,公司主营业务按照产品分为人造板产品和林化产品,人造板产品包括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单板、细木工板等,林化产品包括松香、歧化松香、松节油等。公司主营业务按照分地区分为国内销售和国外销售。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单位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生产量比上年增减(%)销售量比上年增减(%)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人造板产品立方米403,463.82402,827.1757,876.48814.451,004.621,058.13
林化产品2,507.702,412.05219.58-24.88-40.3477.18

产销量情况说明

1、人造板产品:本报告期内产、销、库存量较2022年有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并入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数据所致。

2、林化产品:本报告期内主要受国内及国际经济大环境和国内企业大量进口林化产品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林化产品市场价格一直处于持续下跌状态,导致本期林化产品的产、销量较2022年有所下降。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制造业行业514,703,455.4297.34106,319,414.9993.53384.11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人造板产品491,288,307.1692.9154,349,988.9547.81803.93
林化产品23,415,148.264.4349,418,270.9543.47-52.62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1、人造板产品:本报告期内人造板产品成本较2022年有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并入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数据所致。

2、林化产品:本报告期内由于林化产品销量下降,导致相对应的成本下降。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了汇银木业51%的股权,并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标的股权的过户和工商变更。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汇银木业51%的股权,将汇银木业及其全资子公司九森木业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整体经营战略,公司决定注销三级全资子公司福港能源(舟山)有限公司。2023年9月11日,公司收到了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的《登记通知书》,福港舟山工商登记注销完毕,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了变化。

3、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整体经营战略,公司决定注销二级全资子公司福港(香港)有限公司。2023年8月7日,公司收到了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的《企业境外投资注销确认函》,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了变化。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9,330.8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9.17%;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5,139.5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8.5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并入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数据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并入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数据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内计提向控股股东借款利息及并入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数据所致。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并入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数据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支付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股权收购款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58,617,956.025.9927,225,079.825.85115.31主要是本报告期并入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数据所致
应收账款90,349,420.219.2337,392,692.508.04141.62主要是本报告期并入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数据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5,422,944.050.55100.00主要是本报告期并入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数据所致
预付款项5,696,391.420.58253,703.080.052,145.30主要是本报告期并入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数据所致
其他应收款1,783,318.450.181,095,006.220.2462.86主要是本报告期并入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数据所致
存货255,763,322.6926.12165,960,408.6135.6754.11主要是本报告期并入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数据所致
合同资产954,092.000.21-100.00主要是本报告期已完成出口货物交付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7,779,760.920.794,084,264.000.8890.48主要是取得的进项税、预付中介费所致
长期应收款183,900,000.0039.53-100.00主要是本报告期已收回汇银木业借款所致
固定资产33.8822,385,840.814.811,382.04主要是本报
331,767,594.22告期并入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数据所致
在建工程30,883,345.683.15100.00主要是本报告期并入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数据所致
使用权资产7,452,342.030.765,099,711.501.1046.13主要是本报告期进行了续租所致
无形资产89,932,418.729.1816,702,512.023.59438.44主要是本报告期并入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数据所致
商誉91,166,746.739.31100.00主要是本报告期完成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收购形成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36,267.770.00183,033.650.04-80.19主要是本报告期已完成摊销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2,612,693.770.27100.00主要是本报告期并入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数据所致
应付账款25,760,766.152.6319,369,753.474.1632.99主要是本报告期并入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数据所致
预收款项1,804,519.360.18680,564.330.15165.15主要是本报告期预收林地租金增加所致
合同负债8,632,410.530.8816,117,686.873.46-46.44主要是本报告期与客户进行了结算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17,167,449.531.759,711,157.022.0976.78主要是本报告期并入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数据所致
应交税费1,337,764.510.141,994,042.080.43-32.91主要是本报告期缴纳上
期税款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6,834,543.972.741,680,835.140.361,496.50主要是本报告期并入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数据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755,035.530.08144,097.900.03423.97主要是本报告期计提利息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170,950,000.0017.46100.00主要是本报告期并入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数据所致
租赁负债5,579,062.610.573,239,840.260.7072.20主要是本报告期进行了续租所致
长期应付款284,666,309.6029.07183,900,000.0039.5354.79主要是本报告期向大股东借入用于支付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股权收购款
递延所得税负债13,578,312.951.3923,852.000.0156,827.36主要是本报告期据税会暂时性差异调整所致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收购汇银木业51%股权的事项

为实现公司的战略布局,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收购崔会军、王兰存、京保基金、技改基金合计持有的汇银木业51%的股权的重大资产购买事项。上述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2月28日,汇银木业取得了河北省保定市唐县行政审批局核发的新的营业执照,汇银木业 51%股权已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公司成为汇银木业的控股股东。2023年3月起,汇银木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详情可见公司2023年1月14日、2023年2月25日、2023年3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编号为2023-001、2023-017、2023-018的公告。

2、收购汇银木业不超过11%股权的事项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核心业务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2023年四季度,公司筹划拟通过现金收购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少数股东持有的汇银木业不超过11%的股权暨关联交易的重大事项。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汇银木业的持股比例将进一步提高,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汇银木业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的主营业务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但汇银木业主要经营业绩计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的比例将提升。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在筹划阶段,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就该事项签署任何交易协议,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具体方案尚在筹划中,交易价格、交易最终方案等尚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结果等作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后最终确定,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存在未能通过该等决策、审批的风险。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详情可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筹划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3、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事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战略发展的需要,为加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拟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3,000万元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利用各类环保、可再生及循环利用材料,进行高端无醛健康人造板产品的制造与销售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的工商登记注册程序尚未办理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情可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主要业务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投资方式投资金额持股比例是否并表报表科目(如适用)资金来源合作方(如适用)投资期限(如有)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预计收益(如有)本期损益影响是否涉诉披露日期(如有)披露索引(如有)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人造板制造、销售,木材加工,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其他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货物或技术进出口。收购27,03051%自筹或自有不适用长期收购完成4,537.77《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编号为2023-001、2023-017、2023-018的公告
合计///27,030///////4,537.77///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汇银木业51%股权。2023年2月28日,汇银木业取得了河北省保定市唐县行政审批局核发的新的营业执照,汇银木业51%股权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公司成为汇银木业的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汇银木业的重组后,积极发挥管理协同效应,通过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内控程序、严格监督日常经营工作等措施,对汇银木业的业务、资产、财务、人员等各方面进行整合,提高了公司的经营效率。公司将坚持推进相关内部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以保障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

独立董事意见

2023年,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汇银木业51%股权。报告期内,公司在完成重组事项后通过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内控程序、严格监督日常经营工作等措施,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等各方面对汇银木业进行整合,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工作规范高效。我们认为:公司本年度重大资产重组整合工作积极有效,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 人造板制造行业

(1)行业竞争格局

人造板企业数量总体下降,但优质企业不断涌现。根据《中国人造板产业报告2023》,截至2022年底,大型生产企业及企业集团近230家,同比增长21.1%,合计生产能力约6,400万立方米/年,同比增长12.3%,占总生产能力的22.3%,比上年增长4.2%。人造板生产企业中,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405家,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408家,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57家。人造板行业产业升级不断加速,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推进、环保标准的不断提高和日趋严格的监管督查,我国人造板行业将由无序产能扩张向结构性优化转变,技术升级成为趋势,淘汰落后产能的步伐将加快。公司在林业及人造板制造行业深耕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管理经验,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立足中高端纤维板、刨花板的生产与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人造板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在下游客户中积累了较好的市场口碑,在工艺技术、市场资源、专业人才等方面具有优势。 “航天牌”、“汇银牌”人造板系列产品在市场上具有良好的口碑,受到客户的青睐。公司拥有27万亩林地资源,并营造了5万余亩速生合作林地,有利于公司构建完整的产业链。未来公司将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资金优势,不断提高板材生产工艺、技术水平以及产品环保等级,深入挖掘消费市场,建立成熟的营销网络,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搭建信息化供应链物流平台,建设良好的客户关系和网络,不断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2)行业发展趋势

①市场需求变化与环保政策趋严,推动行业朝着绿色化发展。2021年环保部发布GB/T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和GB/T39598—2021《基于极限甲醛释放量的人造板室内承载限量指南》标准,对人造板材的甲醛排放分级及室内承载量制定了较高的标准与指引,鼓励人造板制造企业加大绿色无甲醛、健康、环保的产品研发投入。同时,国家对于人造板企业的排污管控日趋严格,人造板制造企业的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需求与日俱增。随着消费者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市场对于人造板产品的环保性能、外观设计和功能性用途方面的要求逐步提高,无醛环保、高性能产品的需求日益增长。消费者需求的变化与日趋严格的环保政策推动人造板制造行业加强绿色无醛、健康环保的人造板产品的研发与生产。

②“双碳”战略下,人造板行业发挥着不可取代的作用。我国已于2017年全面停止对天然林的商业性采伐。人造板产品作为森林资源利用的延伸,是森林生态系统碳循环的组成部分和碳储量流动的重要载体,在人造板生产过程中碳排放远低于钢铁、水泥等其他基础材料,全面推进人造板建材化利用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既是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行业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正向贡献的重要举措。2022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编制印发《推进家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人造板产业作为家具产业的重要基础产业和组成部分,行动方案为行业发展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行业发展迎来新机遇。

③行业整合速度加快,市场集中度持续提升。行业整合、规模效应、行业集中度提升是人造板行业的必然趋势,人造板产业正在经历落后产能淘汰加速,产业结构持续优化阶段,根据《中国人造板产业报告2023》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人造板生产企业数量约为1.2万余家,同比下降

7.6%,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企业数量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在此背景下,人造板制造企业正在通过收并购和自身扩张的方式加速行业整合,提升市场集中度,促进人造板行业快速发展。

2、林产化学品制造行业

(1)行业竞争格局

我国林化行业市场化程度、产业集中度高。在初级产品方面林化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竞争激烈;在深加工领域,具备核心技术的大规模企业较少。行业内公司向着高附加值、产品深加工方向发展。欧美日等国家林化企业在技术研发及市场细分方面具有优势,产品线较长,附加值较高,面临中国林化企业在技术进步以及价格上的有力竞争。

广西、云南等地拥有丰富的松脂资源,是松节油和松香初级产品的主要产出地。但松节油、松香等产品的加工要求较高,生产设备投入较大,资金需求规模大,小企业很难做大,市场集中度较高。

(2)行业发展趋势

加强创新研究,开发深加工产品。近年来,我国林化产业迅速发展,但在产品加工层次、附加值水平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林化资源综合利用率较低,其中我国的松脂资源利用率仅为1/3。松香、松节油的初级加工产品技术门槛较低,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产品利润相对较低。而松香树脂、松油醇等深加工产品最终以胶粘剂、涂料、造纸、油墨、油漆、医药、食品等各种化工行业的原材料出现,用途广泛,可替代性不强,需求旺盛,产品利润相对较高。因此,延展加工产业链,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不断满足下游厂商的技术指标要求对林产化工行业十分重要。加强技术创新研究,开发深加工产品,提升林化资源价值,是推动林化工业持续发展的方向。

3、林木行业

我国林业集中度较低,具体表现为经营者众多且较为分散。近年来,林业产业政策密集出台,禁止滥砍滥伐,严格实行限额采伐制度,林业正在淘汰中小落后产能,逐步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林业地域特征较为明显,主要原因是不同地区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存在差异。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信息,我国建设用材林主要集中于包括福建省在内的东南沿海地区、包括广东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在内的南方片区、包括山东省在内的黄准海平原地区,而干鲜果经济作物林主要

集中于包括河南省在内的华北平原、包括山西省在内的西北片区、包括福建省和浙江省在内的东南沿海地区,竹林产业则集中于竹资源分布较为密集的包括福建省在内的南方片区和包括四川省在内的西南地区。我国林业经营亦受国家政策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森林、林木和林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可供从业者从事林木经营的范围有明确限制。

由于林木资源实行限额采伐制度且存在明显的地域特征,林业行业的竞争主要在于企业是否拥有充足的森林资源和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因此,林业资源储备丰富、管理水平较好、集约化程度较高的中大型企业将会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公司将继续以“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股东和社会创造价值”为使命,以“汇聚智慧,凝聚力量,共创可持续发展的美好未来”为愿景,以“专业勤勉、真诚务实、战略牵引、以终为始”为价值观,依托自有原料林基地和所在地丰富的资源优势,专注林业产业主业,大力发展“两端”(即:产业端和原料端),在景谷,发展林木种养、原木初加工、松脂深加工、林下种植及养殖等业务,提升原材料供应保障,打造立体综合生态林业产业;在河北,稳定现有生产线效能,加大技术革新和新增装备投入,形成先进的板材生产制造技术装备。在进一步夯实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以符合国家政策导向为原则,积极探索战略转型,在合适的时机通过收并购等方式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全面提升公司质量。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加强人造板业务发展,提高制造技术层级,拓宽销售渠道

自收购汇银木业后,公司现有的人造板产品覆盖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单板、细木工板等人造板的主要品种。后续公司将坚持科技创新,结合产品生产设备的情况适时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装备,提升生产线的智能化水平,在稳定现有产能基础上,实现高产、扩产,扩大优质客户群体。

2、进一步收购汇银木业股权,提高盈利水平

2023年度,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超额完成2023年度的业绩承诺,为公司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未来公司将以并购重组为手段,在充分研判风险与收益的基础之上,继续收购汇银木业的股权,以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3、加强资金成本管理、优化债务结构、压降财务费用

随着国家降息降准货币政策的持续出台,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资金成本管理,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协商调低借款利率,压降财务费用,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缓解债务负担,提高公司未来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4、盘活林木资产,形成林板联动

公司将持续推进部分天然林调整为人工林工作,林木业务的重心将围绕人工林开发展开,有计划的组织对其进行抚育、采伐,销售原木及枝丫材,同时补充公司木材原料供应,实现公司在上市之初“以林养板、以板供林”的林板联动战略,以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5、依托林地资源优势,开展林下经济

依托目前公司持有的林地资源,开展林下中药材种植,如茯苓、重楼、黄精等,使林木抚育和林下种植相结合,产生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林地综合利用率和经济产出,打造立体综合林产业生态,全面提升林地可持续经营水平。

6、把握市场机遇,优化资源配置

在大力发展主业的同时,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把握市场机遇,紧盯行业发展动态,坚持技术创新,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7、加强内控制度落实,做好风险管理

按照新修订的《内控管理手册》,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各个管理层次相关业务流程,分解和落实责任,保证财务报告真实性,确保企业资产安全高效运行。建立并完善事前、事中、事后有效衔接的风险控制体系,有效预防和控制公司投资、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风险,预防与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进一步培养全员风险控制和合规意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事会的作用,确保合规经营、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8、多层面培养人才,塑造勤勉务实企业文化

从战略定位出发,结合公司发展,通过人才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组织培训,培养适应公司业务形态发展的各方面专业人才,全面提升员工业务素质。随着公司跨区域产业布局,有针对性的进行企业文化整合,建立健全企业文化建设的组织保障机制、工作指导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着力塑造勤勉、务实、节约、创新、和谐的企业文化。对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分析评价,建立长效机制。

以上经营计划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原料供应情况、生产设备技术改造情况、下游市场需求情况等,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投资者对此应当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环境波动风险

公司从事人造板生产与销售,主要应用于建筑、房地产、装饰装修等行业,与行业状况、宏观经济环境、居民收入水平以及消费者需求等因素具有较强的关联性。近年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压力、房地产调控等影响,市场需求放缓。若未来宏观经济走势、行业景气度下行,公司所处人

造板行业市场需求降低,相关产品的销售数量或价格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导致收入下降。公司林化业务生产销售的松香、松节油、歧化松香,主要应用于胶粘剂行业、涂料行业、油墨行业、合成橡胶及合成塑料行业、电子化学品行业以及食品与化妆品行业等。若未来宏观经济走势、行业景气度下行,进口产品规模扩大,相关产品的销售数量或价格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的营林造林、合作林地采伐等业务受政策变化、区域规划调整等因素影响,能否如期开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努力提升经营和管理能力,加强技术改造和设备优化提升,加大创新力度,降低成本,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强抗风险能力。

2、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近年来,行业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涉及绿色建筑、节能减排的政策,如《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加强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木竹建材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应用。人造板产品作为森林资源利用的延伸,是森林生态系统碳循环的组成部分和碳储量流动的重要载体,作为循环经济的典型行业,将会获得更多发展机遇。但如果未来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人造板产业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公司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属于国家法定政策,具有一定可持续性。若国家对上述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调整,或公司无法达到相关政策的要求,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4、原材料短缺及价格上涨和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及下属企业人造板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是原木、“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化工原料等。木质原料采购价格主要受国家对林业资源的保护性政策、各地木质原料的供需状况、供应商的议价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化工原料采购价格主要受上游石油、煤炭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未来,如果木质原料、化工原料的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公司在销售产品定价、成本控制等方面未能有效应对,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一方面,公司将充分利用所在区域林木资源优势,及时掌握市场变化的脉搏,通过采购成本控制、建立与供应商长期合作机制等手段来规避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另一方面公司将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技术,提高材料利用率,减少材料损耗率,以此降低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产品成本的影响程度。

5、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无法实现及业绩承诺补偿不足的风险

2023年2月,公司现金收购汇银木业51%股权。为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汇银木业原实际控制人崔会军、王兰存签订了相应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崔会军、王兰存对汇银木业2023-2025年进行了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该业绩承诺系基于汇银木业所在行业的发展前景、盈利能力以及未来业务规划做出的综合判断,若未来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发生变化,将对汇银木业业绩承诺的实现带来一定不确定性,存在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崔会军、王兰存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公司与崔会军、王兰存采取了明确可行的业绩承诺补偿措施。虽然上述业绩承诺补偿措施能够较大程度地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但仍存在业绩承诺补偿不足的风险。

6、重组整合的风险

公司收购汇银木业后将在保持汇银木业独立运营的基础上与汇银木业实现优势互补,双方将在业务、财务、内部控制、管理等方面实现协同,互利合作。公司与汇银木业之间能否顺利实现整合具有不确定性,整合如果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可能会对汇银木业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从而给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影响。公司已通过向汇银木业委派董事控制董事会、委派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汇银木业的生产经营进行监督的方式加强对汇银木业的管控,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做好制度搭建、控制、监督和协调,防范经营风险,并加强对重大事项决议、财务审批流程、资金计划报批、证章管理等各方面严格管控,用制度约束可能存在的管理风险。

7、商誉减值的风险

公司收购汇银木业51%股权交易中,公司与汇银木业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支付的对价与取得汇银木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将计入交易完成后合并报表的商誉,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新增9,195.22万元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商誉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时进行减值测试。如汇银木业未来经营状况不及预期,则相关商誉存在减值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强化投后管理,全力支持汇银木业发展,保持并提高汇银木业的竞争力,以便尽可能降低商誉减值风险。

8、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3.43%,资产负债率较高。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与所处林业产业行业的资金密集型特点相关。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将加大公司财务风险,对公司融资能力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和上交所相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各项治理制度并持续完善,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组成的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协调制衡机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践行规范运作,合规经营,努力降低经营风险,强化信息披露,保障公司规范治理和良好运营。同时积极拓展业务方向、促进公司持续经营发展。公司治理情况与相关规定不存在差异。

1、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徐洪才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披露的编号为2023-032的公告)。

2、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了《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披露的编号为2023-033的公告及相关制度)。

3、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制定了《战略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对外股权投资管理制度》《金融投资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财务报告管理制度》及《组织架构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披露的编号为2023-041的公告及相关制度)。

4、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的编号为2023-044的公告及相关制度)。

5、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披露的编号为2023-048的公告及相关制度)。

6、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披露的编号为2023-049的公告及相关制度)。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十分重视和支持公司的发展,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五独立”,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规范运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2月24日www.sse.com.cn2023年2月25日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2.01 整体交易方案; 2.02 交易标的和交易对方; 2.03 交易价格及定价方式; 2.04 资金来源; 2.05 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2.06 期间损益归属; 2.07 标的股权的交割; 2.08 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 2.09 超额业绩奖励; 2.10 减值测试及补偿; 2.11 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5、审议《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与崔会军、王兰存、石家庄高新区京保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河北工业技术改造发展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与崔会军、王兰存签
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8、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9、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14、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5、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5月18日www.sse.com.cn2023年5月19日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选举徐洪才先生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6月26日www.sse.com.cn2023年6月27日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12月5日www.sse.com.cn2023年12月6日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管理制度>

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

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许 琳董事长642022年2月17日2025年2月16日0000
陈 凯副董事长442022年2月17日2025年2月16日0000
曾安业董事532022年2月17日2025年2月16日0000
刘皓之董事492022年2月17日2025年2月16日0000
牛炳义独立董事672022年2月17日2025年2月16日0009.60
徐洪才独立董事602023年5月18日2025年2月16日0005.93
施 谦独立董事422022年2月17日2025年2月16日0009.60
冯 征监事会主席552022年2月17日2025年2月16日0000
林文刚监事472022年2月17日2025年2月16日0000
黄建文职工监事572022年2月17日2025年2月16日00013.97
吴 昱总经理582022年2月17日2025年2月16日00071.68
周坚虹财务总监552022年2月17日2025年2月16日00085.56
段 攀副总经理542022年2月17日2025年2月16日00011.23
段贵祥副总经理572022年2月17日2025年2月16日0009.60
汶 静董事会秘书352022年8月26日2025年2月16日00076.32
李红红独立董事(离任)542022年2月17日2023年5月18日0003.75
合计//////297.24/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许 琳许琳先生,1960年出生,现任景谷林业董事长。许琳先生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政策水平,曾任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总监、佳兆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主席兼金融集团主席、兆邦基金融集团和地产集团总裁、大唐西市丝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常务副主
席,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中国区总裁。许琳先生经过多个岗位历练,拥有扎实的经济理论功底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是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家协会副主席。
陈 凯陈凯先生,1980年7月出生,硕士,持有非执业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资格等。现担任景谷林业副董事长、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福瑞至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周大福金融控股(中国)有限公司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周大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观博盛达(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大新(连云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福锐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等职务。曾任景谷林业监事、大唐西市丝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000620)董事长助理兼内控审计部总监、海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内控审计部总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及分子公司财务部、内控审计部总经理助理、负责人等职务。陈凯先生对上市公司的投资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及审计监督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曾安业曾安业先生,1971年出生,美国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曾任德意志银行香港分行董事总经理及亚洲资本市场部主管;现任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董事及行政总裁、有线宽频通讯有限公司副主席兼执行董事(香港主板上市代号:1097)、联合医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香港主板上市代号:0722)、万邦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香港主板上市代号:0158)、佐丹奴国际有限公司主席兼非执行董事(香港主板上市代号:0709)、澳门博彩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香港主板上市代号:0880)、新創建集團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香港主板上市代号:659)、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北京市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委员、香港青年发展委员会成员、香港城市大学顾问委员会成员、香港理工大学顾问委员会成员、香港金融发展局拓展业务小组成员、香港贸易发展局金融服务咨询委员会成员、香港河南联谊会常务副会长、香港雇主联合会理事、周大福慈善基金理事、周大福企业社会方案创办人及董事及净缘慈善基金主席、景谷林业董事等。
刘皓之刘皓之先生,1975年出生,现任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景谷林业董事。刘皓之先生在企业融资、并购、房地产和私募投资方面拥有超过20年的经验。在加入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之前,刘皓之先生是Pinnacle Real Estate Capital Partners Limited的联合创始人及董事总经理及Aetos Capital LLC主管中国地区收购事务的董事。刘先生亦曾任职于雷曼兄弟亚洲有限公司的环球房地产和投资银行部门。刘皓之先生持有英国牛津大学工程硕士学位。
牛炳义牛炳义先生,汉族,1957年出生,大学学历,主任律师,河南省人民政府自贸区法律顾问、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原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南省分会法律部部长,历任中国国家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国家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南调解中心秘书长、郑州仲裁委员会与郑州大学法学院共办研究生创新培养实习基地硕士研究生导师。牛炳义先生从事法律工作30余年,任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多年,裁决或调解重大疑难案件百余件。曾先后赴美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澳大利亚、香港、澳门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考察和学习,对证券、房地产、合同、金融等法律事务有较深研究,为多家企业提供首发上市及并购重组法律服务,担任多家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现任景谷林业独立董事。
徐洪才徐洪才先生,1964年6月出生,汉族,1996年7月获中国社科院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光大集团独立董事、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央电视台特约经济评论员,中国科学院大学兼职教授。出版《大抉择:开启新一轮改革开放》等10余部著作,主持《亚投行在国际融资体系中战略定位研究》等20余项课题。曾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总经济师、首都经贸大学金融学教授,北京科技风险投资公
司副总裁,广发证券(上海)总经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官员,中国石化助理工程师。现任景谷林业独立董事。
施 谦施谦先生,1982年8月出生,汉族,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曾在云南大学能源研究院从事能源产业投融资、审计科研工作。现在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审计研究中心从事会计、审计教学科研工作,中心主任;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施谦先生在公司治理、审计监督、运营合规与规范性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冯 征冯征先生,出生于1969年2月,汉族,现任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景谷林业监事会主席。毕业于澳洲昆士兰科技大学,拥有学士学位,主修会计,为中国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澳洲资深注册会计师。 冯征先生拥有10年审计、会计及商业咨询经验以及拥有逾17年于中国香港上市的中国公司从事财务和会计管理、合并收购、融资及投资者关系的经验。 冯征先生于1994年至2004年期间于中国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04年至2010年期间于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2355.HK)担任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2010年至2019年期间任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3900.HK)的首席财务官及公司秘书,2020年至2021年期间任龙光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3380.HK)的首席财务官。冯征先生同时亦担任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海南美兰国际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357.HK)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康哲药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码:00867.HK)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2355.HK)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林文刚林文刚先生,1977年1月出生,毕业于美国加州洛杉矶大学,持有经济学本科学位。曾任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负责大中华区的债券业务。现任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主要负责集团的私募股权和债权投资;景谷林业监事。林文刚先生在外资投资银行工作逾二十年,业务范围涵盖整个亚太区。
黄建文黄建文先生,1967年8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中共党员。2000年至今,在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团委书记、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党群部副部长、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公司全资子公司景谷林茂林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 昱吴昱先生,196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84年至1988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曾任经济日报记者、主编、总编室常务副主任、财经新闻部主任;中国化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及北京央企投资协会副会长、中国邮储银行监事、财务内控风险委员会主席、景谷林业公司总经理。
周坚虹周坚虹女士,1969年出生,硕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美国CMA。曾任万年投资集团财务副经理、北京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现任景谷林业财务总监。
段 攀段攀先生,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 1992年7月至今,在景谷林业工作。曾任公司林化生产部办公室主任、行政办公室主任、副总裁,副总经理;现任景谷林业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公司全资子公司景谷林威林化有限公司总经理。
段贵祥段贵祥先生,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曾任景谷林业人造板厂车间主任、生产技术科长、副厂长、公司生产技术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生产技术总监;现任景谷林业副总经理、公司3个全资子公司景谷永恒木业有限公司、景谷林威林化有限公司、景谷林茂林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汶 静汶静女士,198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和波士顿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证和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证。汶静女士曾先后就职于之江新实业有限公司法务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和海南嘉天律师事

务所,2020年9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法务总监。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徐洪才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许琳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经理2021年1月
陈凯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8月
曾安业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5月
刘皓之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
林文刚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许琳周大福金融控股(中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21年4月2023年11月
许琳周大福能源(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2月2023年12月
许琳周大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4月2023年12月
许琳观博盛达(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4月2023年10月
陈凯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副总裁2020年9月
陈凯周大福能源(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0年12月2023年12月
陈凯福瑞至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兼法定代表人2021年4月
陈凯周大福金融控股(中国)有限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2021年4月
陈凯周大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21年4月
陈凯观博盛达(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2021年4月
陈凯大新(连云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4月
陈凯北京福锐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1年2月
陈凯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3年8月
曾安业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董事及行政总裁2012年11月
曾安业Absolute Merit Investments Limited董事2019年11月
曾安业Alignment Holding Limited董事2016年2月
曾安业Aster Engineering Group Limited 亞仕達機電工程集團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7月
曾安业BEAMLAND LIMITED 光賢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7月
曾安业BRIGHTER UNIT LIMITED董事2006年11月
曾安业Brooks Lane Limited董事2017年1月
曾安业Cardigan Hong Kong Limited董事2023年7月
曾安业CHENG YU TUNG FOUNDATION LIMITED 鄭裕彤慈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1月
曾安业CHOICE LEAD (HK) LIMITED 擇領(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8月
曾安业Chow Tai Fook Art Foundation Limited 周大福藝術基金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3月
曾安业Chow Tai Fook Energy Company Limited 周大福能源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7月
曾安业Chow Tai Fook Financial Holdings Limited 周大福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8月
曾安业CHOW TAI FOOK NOMINEE LIMITED 周大福代理人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6月
曾安业Chow Tai Fook Qianhai Investments Company Limited 周大福前海投資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8月
曾安业CHUNG SHAN HOT SPRING GOLF CLUB LIMITED 中山溫泉高爾夫球會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2月
曾安业Concora BioMed HK Limited董事2023年8月
曾安业Concora Hills I Limited董事2022年10月
曾安业CTF Foundation Limited 周大福基金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7月
曾安业CTF Transactions Limited 周大福(交易事務)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
曾安业CTFE Real Estate Investment Holdings (HK) Limited 周大福企業物業投資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6月
曾安业CTFE Social Solutions Limited 周大福企業方案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
曾安业CTFE Venture Capital Holdings (HK) Limited 周大福企業創投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6月
曾安业DELIA (MAN KIU) ENGLISH PRIMARY SCHOOL MANAGEMENT COMMITTEE LIMITED 地利亞董事2016年3月
(閩僑)英文小學校董會有限公司
曾安业DELIA MULTI-CULTURAL EDUCATION FOUNDATION LIMITED 地利亞多元文化教育基金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3月
曾安业DMSBW EDUCATION FOUNDATION LIMITED董事2016年3月
曾安业DMSGP EDUCATION FOUNDATION LIMITED董事2016年3月
曾安业DMSHW EDUCATION FOUNDATION LIMITED董事2016年3月
曾安业DMSHW2 EDUCATION FOUNDATION LIMITED董事2016年3月
曾安业DOLPHINTON LIMITED董事2021年4月
曾安业Diocesan Boys’ School Foundation Limited 拔萃男書院基金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9月
曾安业Digital Vision Investments (HK)Limited董事2015年7月2023年4月
曾安业EVER TYCOON LIMITED董事2013年12月
曾安业Ease Living Group Limited 城璟租住集團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1月
曾安业FOREGAIN COMPANY LIMITED 捷盈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0月
曾安业FOREVER TOP (ASIA) LIMITED 永升(亞洲)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月
曾安业Goshawk Aviation (Hong Kong) Limited 高翔航空(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6月
曾安业GRACE FIELD INVESTMENT LIMITED 榮田投資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2月
曾安业Green Sail HK Limited董事2023年5月
曾安业Healthcare Assets Management Limited 醫療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1月
曾安业HONG KONG CYBERPORT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 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4月
曾安业Hotel ICON Limited 唯港薈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月
曾安业HSIN CHONG ASTER BUILDING SERVICES LIMITED 新昌亞仕達屋宇設備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4月
曾安业i-CABLE Network Operations Limited董事2021年9月
曾安业IN CONCEPT EDUCATION FOUNDATION LIMITED董事2016年3月
曾安业iTrinity Project Management Limited 創智項目管理顧問(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
曾安业JING YUAN CHARITY FOUNDATION LIMITED 淨緣慈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6月
曾安业JUMBO FAITH INVESTMENTSLIMITED 弘信投資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月
曾安业Knight Dragon Developments Limited董事2014年12月
曾安业Knight Dragon Investments Limited董事2014年12月
曾安业Knight Dragon Limited 融領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2月
曾安业Login SCM Holdings Limited董事2017年1月
曾安业Meridian Holdings Limited 子午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5月
曾安业Missions Points Network Company Limited 新領域網絡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5月
曾安业NEW WORLD HOTEL MANAGEMENT LIMITED 新世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2月
曾安业PAKWEST LIMITED 鵬偉企業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9月
曾安业PENTA HOTELS (ASIA PACIFIC) LIMITED 貝爾特酒店 (亞太區) 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2月
曾安业PERFECT COASTAL LIMITED董事2021年5月
曾安业POSTBRIDGE LIMITED董事2024年4月
曾安业Premier Healthcare (HK) Limited 睿康醫務(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1月
曾安业Princess Yachts Greater China Limited 公主遊艇大中華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7月
曾安业Pureverse Company Limited董事2022年10月
曾安业Rosewood Capital Ventures Limited董事2021年2月
曾安业SCANLON COMPANY LIMITED 時煌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1月
曾安业SHANTAN LIMITED董事2021年4月
曾安业SILVER WORTH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 銀值國際(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7月
曾安业SKY PERFECT ENTERPRISES LIMITED 天堡企業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0月
曾安业SKY TREASURE DEVELOPMENT LIMITED 天得發展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
曾安业SKYWALKER VENTURES (HK) LIMITED董事2014年12月2023年3月
曾安业SP BM 888 Holding Limited董事2017年2月
曾安业Tai Sun Energy Company Limited 大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5月
曾安业The GBA Healthcare Group (HK) Limited 大灣區醫療集團(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2月
曾安业THE MANAGEMENT COMMITTEE OF DELIA MEMORIAL SCHOOL (BROADWAY) COMPANY LIMITED 地利亞修女紀念學校(百老匯)校董會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0月
曾安业THE MANAGEMENT COMMITTEE OF DELIA MEMORIAL SCHOOL (GLEE PATH) COMPANY LIMITED 地利亞修女紀念學校(吉利徑)校董會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0月
曾安业The Management Committee of Delia Memorial School (Hip Wo) Company Limited 地利亞修女紀念學校(協和)校董會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0月
曾安业THE MANAGEMENT COMMITTEE OF DELIA MEMORIAL SCHOOL (HIP WO NO.2 COLLEGE) COMPANY LIMITED 地利亞修女紀念學校(協和二中)校董會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3月
曾安业ULTIMATE ELITE (HK) LIMITED 極致木業(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8月
曾安业UMP Charity Foundation Limited 聯合醫務慈善基金會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2月
曾安业UMP Medical Centre Management (III) Limited 聯合醫務中心管理(第三)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3月
曾安业UMP Medical Centre Management Limited 聯合醫務中心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3月
曾安业Wind Sabre China Holdings Limited 觀博中國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5月
曾安业Wind Sabre Capital Limited 觀博資本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2月
曾安业WS Ascent Investment Limited董事2023年3月
曾安业周大福企業(香港)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6月
曾安业i-CABLE COMMUNICATIONS LIMITED 有线宽频通讯有限公司副主席兼执行董事2017年9月
曾安业UMP Healthcare Holdings Limited 联合医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8月
曾安业MELBOURNE ENTERPRISES LIMITED 万邦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4月
曾安业NWS HOLDINGS LIMITED 新创建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24年1月
曾安业GIORDANO INTERNATIONAL LIMITED佐丹奴国际有限公司主席兼非执行董事2022年12月
曾安业SJM Holdings Limited 澳门博彩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9年6月
曾安业周大福创地置业(武汉)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5月
曾安业周大福(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7年8月
曾安业北美枫情木家居(江苏)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7月
曾安业北美枫情木家居(苏州)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7月
曾安业北美枫情(上海)商贸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7月2023年9月
曾安业深圳前海周大福港货中心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9月
曾安业丰景新能源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9月
曾安业罗平汉麻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20年9月
曾安业周大福新媒体控股(珠海横琴)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9月
曾安业上海瑰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8月
曾安业超领域(深圳)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7年9月
曾安业广州新御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7月
曾安业盈观博(珠海横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7月
曾安业周大福慈善基金会理事2020年12月
曾安业观博盛达(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9月2023年10月
曾安业北京福锐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8年12月2023年11月
曾安业嘉汉木业(河源)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7月2023年9月
曾安业上海同派酒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3月2023年11月
曾安业亚达信(苏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6月2024年3月
刘皓之CAMERON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董事2023年2月
刘皓之CHOICE LEAD (HK) LIMITED 擇領(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8月
刘皓之CTF Transactions Limited 周大福(交易事務)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
刘皓之CTF VMS Smart City Development Limited 周大福鼎珮智慧城市開發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6月
刘皓之CTFE Real Estate Investment Holdings (HK) Limited 周大福企業物業投資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6月
刘皓之Cardigan Hong Kong Limited董事2023年7月
刘皓之Concora BioMed HK Limited董事2023年8月
刘皓之Concora Hills I Limited董事2022年10月
刘皓之Ease Living Group Limited 城璟租住集團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1月
刘皓之FAIRCORP INVESTMENT LIMITED 輝光投資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4月
刘皓之GOLDWAVE STEEL STRUCTURE ENGINEERING LIMITED 多金鋼結構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月
刘皓之Goldrich Material Trading Company Limited 金豐行建材貿易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5月
刘皓之Goldwave Foundation Limited 多金地基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7月
刘皓之Greenheart Group Limited 綠心集團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2022年5月
刘皓之JUMBO FAIT HINVESTMENTS LIMITED 弘信投資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月
刘皓之Login SCM Holdings Limited董事2017年1月
刘皓之Pureverse Company Limited董事2022年10月
刘皓之Rosewood Capital Ventures Limited董事2021年2月
刘皓之SILVER WORTH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 銀值國際(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7月
刘皓之Shun Ning Property Development Limited 順寧董事2017年12月
物業發展有限公司
刘皓之Songjiang Skylight (Hong Kong)Limited董事2023年12月
刘皓之Star Castle Venture (HK) Holding Company Limited董事2024年1月
刘皓之TDR HOLDINGS LIMITED董事2015年7月
刘皓之WS Ascent Investment Limited董事2023年3月
刘皓之iTrinity Project Management Limited 創智項目管理顧問(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
刘皓之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12月
刘皓之周大福(中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2月
刘皓之上海裕冠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
刘皓之丰景新能源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法定代表人2022年9月
刘皓之上海创智空间创业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月
刘皓之上海观博启城企业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5月
刘皓之上海康达源医药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5月
刘皓之上海康达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9月
刘皓之上海城璟茸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3月
刘皓之上海城璟环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3月
刘皓之上海城璟环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3月
刘皓之上海星健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3月
刘皓之城璟(上海)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3月
刘皓之深圳前海周大福港貨中心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9月
刘皓之TITAN PROPERTY INVESTMENTS GROUP LIMITED董事2022年1月
刘皓之TITAN PROPERTY INVESTMENTS LTD董事2016年2月
刘皓之TITAN PROPERTIES ALPHA LIMITED董事2021年12月
刘皓之TITAN PROPERTIES BETA LIMITED董事2022年2月
林文刚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9月
林文刚安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1年10月2023年11月
牛炳义河南省人民政府自贸区法律顾问2021年
牛炳义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999年7月2024年7月
施谦云南大学经济学院教学科研、审计研究中心主任2019年5月
施谦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4月
施谦云南华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2023年2月
施谦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4月
徐洪才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
徐洪才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年9月
徐洪才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0月
徐洪才中国光大集团独立董事2022年1月
冯征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21年4月
冯征康哲药业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1年10月
冯征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0年
冯征海南美兰国际空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04年10月
冯征中国物流资产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2年2月
吴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5月2023年5月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报酬实施方案进行审查由公司董事会拟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监事报酬并提请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依据"效益、激励、公平"原则,按照《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放,结合公司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兑现年终效益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月薪制,每月在公司领取工资,具体支付金额见本节四、(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为297.24万元。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李红红独立董事离任因个人原因辞职
徐洪才独立董事选举经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3年1月13日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5、《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崔会军、王兰存、石家庄高新区京保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河北工业技术改造发展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崔会军、王兰存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8、《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9、《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的议案》; 1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1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的议案》; 13、《关于聘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14、《关于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15、《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6、《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7、《关于对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进行更新建设的议案》; 1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9、《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23年3月30日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及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4月27日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4、《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5、《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8、《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11、《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2、《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3、《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及《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手册》; 14、《关于推荐徐洪才先生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5、《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2023年5月18日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关于选举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2023年6月9日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预计2023年3-12月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8月14日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6、《关于制定<战略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制定<对外股权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制定<金融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制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制定<预算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制定<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制定<组织架构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10月30日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2023年11月17日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许 琳888004
陈 凯887004
曾安业888004
刘皓之888004
牛炳义888004
徐洪才554002
施 谦888004
李红红333002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8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6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2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施谦、牛炳义、陈凯
提名委员会牛炳义、施谦、陈凯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施谦、徐洪才、刘皓之
战略委员会刘皓之、陈凯、徐洪才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3年4月27日审议议案: 1、关于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2、关于将2022年度财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3、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关于将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2023年8月14日审议议案: 关于将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2023年10月30日审议议案: 关于将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2023年11月17日审议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3年4月27日审议议案: 关于推荐徐洪才先生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3年4月27日审议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五) 报告期内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3年1月13日审议议案: 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2、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年4月27日审议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发展战略规划建议的议案。
2023年12月18日审议议案: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规划(2024-2026 年)。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6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624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630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413
销售人员12
技术人员136
财务人员17
行政人员52
合计630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硕士及以上2
大学本科及专科83
高中及中专155
初中及以下390
合计630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工资薪酬分配原则:遵循“各尽其能、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效率优先、价值导向”的岗位绩效考核工资和计件工资薪酬分配原则。工资薪酬结构:间接生产员工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和直接生产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两种工资考核分配方式,同时辅以绩效工资考核奖惩制。销售人员实行基本工资+提成模式。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实行内部与外部精准培训、线上与线下培训相结合原则。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修订了《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相关条款,进一步明确了利润分

配政策基本原则、具体分配政策、审议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等内容。公司进行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够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是 □否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结合各高级管理人员的分管范围及责任、权限等综合因素,制定了相应的关键绩效考核指标作为薪酬计算与发放的依据,从而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依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基础上,结合行业特点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的完善和细化。2023年,在2022年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基础上,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体系运行有效,提高了公司决策效率,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保障,有效促进了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框架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对于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求,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控运行机制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根据2023年度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编制了《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坚持以风险防控为导向,以提升管理实效为目的,增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和内控管理有效性,形成事前风险防控、事中监控预警、事后评价优化的管理闭环。结合公司的行业特点和业务拓展实际经营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开展了针对内控手册的培训,进一步修改完善内控手册和机制,组织公司各部门、子公司根据各自职责进行修订和完善。根据修订完善的内控手册,完善了公司及各部门、子公司审批流程,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岗位说明书等,建立了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了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规范运作、对外投资、信息披露、财务资金及对外担保、生产运营等事项进行管理或监督。为提高公司下属子公司规范运作水平,通过委派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对子公司的管理;同时要求控股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运作,明确规定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跟踪子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安全环保等重大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164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除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外,公司及公司其他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报告期内,公司及所有子公司均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汇银木业的排污信息如下:

2023年1-12月主要排放口合计废气排放量3,107,146,868m?,氮氧化物排放量79,937.29kg,烟尘排放量84,828.11kg;污水排放量13,758.37m?,氨氮排放量48.35kg,COD排放量1,753.60kg。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汇银木业全厂共有19套废气治理设施,其中主要排放口2个,一般排放口17个,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良好,主要排放口及涉vocs排放口均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设备运行良好;污水处理设施一套,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2023年5月、6月更换厌氧菌;2023年3月订购污水COD、氨氮在线监控设备各一台;2023年10月更换voc在线监控设备一台;11月、12月维修voc在线监控设备两台上述设备均已正常投入使用,并完成了相关验收备案工作。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汇银木业2023年3月、7月、9月、11月进行排污许可证变更,3月主要变更内容为法定代表人变更,其余变更系依据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和保定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因环保政策变更而进行相应调整。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汇银木业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包括:罐区围堰、事故应急池、烟感、温感报警系统、格雷康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消防车、灭火器等事故预防、处置设备设施;配备了有害气体快速检测仪、消防服、危化品防护服、消防靴、安全绳、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防尘面具、耳塞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同时制定了危化品泄漏、火灾等专项预案;根据原料、产品及生产实施的环境风险特点,确定了企业的重点风险因素,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演练计划,配备了应急物资,将环境风险管理纳入企业的风险管理当中,并定期组织演练。2023年6月汇银木业委托第三方编制新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8月旧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到期前更新了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汇银木业环境监测包括: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其中自行监测为委托第三方公司检测和手工检测相结合,配备了COD、氨氮快速测定仪等便携式检测仪器进行不定期手工监测,并委托第三方公司每年一次对废水、废气、噪声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每月对废水相关指标进行一次检测,每季度对在线监控设备数据进行一次比对。监督性监测为政府部门不定期抽查检测和在线监控。

2023年1月,汇银木业编制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内容与2022年环境监测方案相比无重大变更,该方案已上传至排污许可证系统。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各子公司一直注重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致力于建设成为环境友好与资源节约型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行业产业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各项污染物治理及减排措施,强化日常管

理和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2023年全年,公司防治污染设施水膜除尘及循环水池设施运行正常,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均得到有效管控,污染物总量、排放指标均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与排放标准要求。公司设有专职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每年都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建立环境安全应急预案报当地环境生态分局备案,按照当地环境生态分局的要求,按时完成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月度及年度执行报告和环境保护税的缴纳,按国家规定设置排放标示牌。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不适用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见下面具体说明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5-6月,汇银木业对锅炉进行改造,此举有效的提高了锅炉热效率及能源综合利用率,产品产能提升,产品质量稳定。随着“碳中和”理念的深入,大力发展可再生新能源替代传统化石能源已成为必然趋势。其中光伏发电可开发总量大、安全可靠性高、环境影响小、应用范围广、发电成本相对低廉,近年来随着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已成为增长速度最快和最有竞争力的可再生能源之一。2023年,汇银木业以国家政策为引导,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新增光伏发电设施,整体降低了化石能源使用及二氧化碳排放水平。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一是积极履行挂联责任,努力做好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工作。按照景谷县乡村振兴局的安排部署,加强与对口帮扶的暖里村委会密切沟通,与村委共商共议村组发展,深入挂包农户家中,切实帮助农户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农户发展经济,增加收入;二是坚持依法依规,诚信经营,确保产品符合安全、环保标准。在为社会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同时加强安全、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员的安全环保意识,防范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发生,努力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三是积极响应当地政府号召,组织参加维稳、抗洪抢险、森林火灾扑灭等,保护了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四是每年护林防火期间,积极宣传护林防火知识,做好公司分布于景谷县9个乡镇30多个乡村的天然林和合作造林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数量/内容情况说明
总投入(万元)
其中:资金(万元)
物资折款(万元)
惠及人数(人)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121.87万元产业扶贫:通过采伐暖里村合作造林地833.55亩(公司+农户),农户利益分成26.53万元,劳务费收入95.34万元,给当地农户带来一定家庭经济收入。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核心工作,严格按照当地各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挂联帮扶暖里村的具体情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确保脱贫不返贫,振兴不掉队。

公司位于暖里村的合作造林基地已到成熟采伐期,2023年,公司与暖里村合作采伐了共

833.55亩林地的林木,按合同约定,村民与公司共享造林成果,当地农户享受合作造林分成26.53万元,并通过参加伐木获得劳务收入共95.34万元。同时,公司组织了涉及威远镇、凤山镇、正兴镇、益智乡4个乡镇的6个已成熟合作造林基地的采伐工作,并按照合作约定,与相应合作农户分享了合作造林的收益。此外,公司通过发展林化产业和林产品加工生产,带动景谷各个乡镇村社的松脂收购、木材采伐、森林管护等行业,助推景谷各乡镇经济发展,促进千家万户农民增收。

在完成脱贫目标任务后,持续抓好动态监测和帮扶,防止挂联群众脱贫后又返贫的情况。重点监测收入支出和饮水安全等情况,深入到挂包帮扶户家中,了解挂包户生产生活的真实情况,

力所能及的帮助解决问题,进一步落实帮扶责任。对生活陷入困难的家庭及时报县扶贫办备案,及时分类帮扶,确保有效消除致贫返贫风险。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是否有履行期限承诺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其他周大福投资注12018年7月4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注22018年7月4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注32018年7月4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盈利预测及补偿交易对方崔会军、王兰存注42023年1月13日2023、2024、2025年度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景谷林业注52023年1月13日注5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注62023年1月13日注6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注72023年1月13日注7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注82023年1月13日注8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景谷林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注92023年1月13日注9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注102023年1月13日注10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注112023年1月13日注11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注122023年1月13日注12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注132023年1月13日注13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周大福投资注142023年1月13日注14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注152023年1月13日注15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注162023年1月13日注16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注172023年1月13日注17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注182023年1月13日注18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注192023年1月13日注19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同业竞争注202023年1月13日注20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易注212023年1月13日注21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注222023年1月13日注22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交易对方崔会军、王兰存、京保基金、技改基金注232023年1月13日注23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注242023年1月13日注24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注252023年1月13日注25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标的公司汇银木业及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注262023年1月13日注26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交易对方崔会军、王兰存注272023年1月13日注27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注282023年1月13日注28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注292023年1月13日注29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注302023年2月20日注30不适用不适用

注1: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

1、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对其全部资产拥有完整、独立的所有权,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资产严格分开,完全独立经营,不存在混合经营、资产不明晰的情形。

2、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上市公司将继续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该等体系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完全独立。上市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任职并领取薪酬。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3、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能够依法独立纳税,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会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5、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经营管理体系,有独立开展经营业务的资产、人员、技术和场地,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不会产生影响。注2:为避免周大福投资与上市公司之间构成同业竞争关系,周大福投资已经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郑家纯先生及上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关系。本公司与景谷林业存在实质的股权控制关系期间:

1、如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上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形成竞争关系,相关方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

2、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未来拟从事的业务与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上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相关方届时将以适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相关企业股权或终止上述业务运营)解决;

3、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上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绝不利用对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保证将赔偿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因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上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同时,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督促与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和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约束”。

注3:为避免和规范周大福投资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可能与上市公司之间产生的关联交易,周大福投资已经作出如下承诺:

“1、尽量避免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以市场公允价格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不利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或谋求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3、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将赔偿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因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注4:交易对方崔会军、王兰存承诺汇银木业2023年、2024年、2025年的净利润分别为4,353万元、5,767万元和6,404万元,2023年至2025年三年累计承诺的净利润为16,524.00万元。

汇银木业2023年、2024年、2025年各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以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对汇银木业该年度进行审计得出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准。

注5: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本公司承诺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资料信息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

件。

2、本公司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6: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与承诺:

“1、截至本说明签署之日,本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等情况。

2、本公司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4、若因上述承诺内容不真实或本公司违反以上任何事项,并导致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遭受损失,本公司将对此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的全部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注7: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情形的承诺:

“本公司不存在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注8: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1、有效整合标的公司,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鉴于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类型相同或相似,标的公司在收购后与上市公司能够产生协同效应。为了提高本次交易的整合绩效以及更好地发挥协同效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从管理、业务、资产等方面对标的公司进行整合,最大化发挥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治理的最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之间权责明确,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完善投资决策程序,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企业管理效能,全面有效提升公司经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3、优化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章程及制度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分配形式、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调整机制以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强化了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机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将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并在充分听取广大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持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注9: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本人承诺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

材料或口头证言等)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资料信息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

2、本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在景谷林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注10: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与承诺:

“1、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等情况。

2、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4、若因上述承诺内容不真实或本人违反以上任何事项,并导致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遭受损失,本人将对此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的全部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注11:关于本次重组事项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的说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的期间内,本人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期间如由于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本人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进行。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而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注12: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情形的承诺:

“本人不存在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注13: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对公司的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本人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3、本人承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若公司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本人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该员工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员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本人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对本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担补偿责任;

7、承诺函出具日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上市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14: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本公司承诺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资料信息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

2、本公司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公司在景谷林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注15:关于本次重组事项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的说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的期间内,本公司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期间如由于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本公司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进行。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而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注16: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与承诺:

“1、截至本说明签署之日,本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等情况。

2、本公司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4、若因上述承诺内容不真实或本公司违反以上任何事项,并导致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遭受损失,本公司将对此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的全部损失作

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注17: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情形的承诺:

“本公司不存在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注18: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1、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的资产将严格分开,确保上市公司完全独立经营;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等内容的规定,保证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2、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及/或领薪。本公司将确保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部门独立和财务核算体系独立;上市公司独立核算,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的银行基本账户和其他结算账户,不存在与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保证上市公司的机构独立

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健全、独立和完整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并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机构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5、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

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并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本公司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预。

若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将由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19: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1、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违规占用或转移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2、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预防和杜绝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发生,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上市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资源,不实施损害或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3、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的规定,规范涉及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行为。

4、若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股东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20: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关系。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景谷林业存在实质的控制关系期间:

1、如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形成竞争关系,相关方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

2、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未来拟从事的业务与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相关方届时将以适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相关企业股权或终止上述业务运营)解决;

3、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绝不利用对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将赔偿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因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同时,本公司将督促与本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约束”。

注21: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尽量避免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以市场公允价格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不利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或谋求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3、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关联方违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将赔偿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因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注22: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

该等规定,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若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注23: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本人/本合伙企业承诺在本次重组中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信息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本人/本合伙企业承诺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承诺向其提供的全部资料、所作出的全部说明、陈述均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人/本合伙企业在本次重组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人/本合伙企业在本次重组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本合伙企业在景谷林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注24:关于标的资产完整性的承诺:

“1、汇银木业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依法或依公司章程应当终止的情形;汇银木业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本人/本合伙企业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人/本合伙企业作为汇银木业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2、本人/本合伙企业均合法持有汇银木业股权,股权权属清晰,本人/本合伙企业持有的汇银木业股权均为本人/本合伙企业以自有资金出资形成,不存在信托安排、股权代持或类似安排,除崔会军、王兰存将其持有的汇银木业51%股权向景谷林业进行质押外,本人/本合伙企业持有的汇银木业股权未设定其他他项权利,未被相关有权部门实施冻结、扣押、查封等措施,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

3、本人/本合伙企业签署的文件或协议及汇银木业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及其签署的文件或协议中不存在阻碍本人/本合伙企业向景谷林业转让本人/本合伙企业所持汇银木业股权的限制性条款”。

注25: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情形的承诺:

“本人/本合伙企业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注26: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本公司/本人承诺向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及上市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资料信息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本公司/本人承诺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承诺向其提供的全部资料、所作出的全部说明、陈述均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分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公司/本人在本次重组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公司/本人在本次重组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公司/本人在景谷林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注27:关于标的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的承诺: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汇银木业不存在重大的未决诉讼、仲裁案件,除唐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唐国土资罚决字[2018]7-0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外,汇银木业不存在其他行政处罚。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汇银木业不存在可预见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注28:关于标的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的承诺: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汇银木业不存在重大的未决诉讼、仲裁案件,除唐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唐国土资罚决字[2018]7-0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外,汇银木业不存在其他行政处罚。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汇银木业不存在可预见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注29: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不通过委托持股等任何方式隐藏关联关系或将关联方非关联化,规避景谷林业对于关联关系的认定。

2、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景谷林业或其下属公司之间发生非必要的交易。对于合理的业务交易,以及其他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交易,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严格遵循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依法签订规范的交易协议;相关交易条款、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条款、合理价格确定,保证交易条款和价格具有公允性,不要求景谷林业或其下属公司延长信用期、增加信用额度;不利用该类交易非法转移景谷林业或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该类交易虚增景谷林业或其下属子公司的营业收入或利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景谷林业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3、本承诺在景谷林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 《企业会计准则》将本人及本人关联方认定为景谷林业或其下属子公司关联方期间内持续有效。

4、本人承诺促使本人关联方遵守本承诺函,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将赔偿景谷林业及其下属子公司因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本人承诺对本人关联方、本承诺函其他方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注30: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本人在持有汇银木业及/或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附属公司”)股权、本次重组业绩承诺期间、在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两年内:

1、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合作经营、拥有相关主体的股权或其它权益、委托他人代持相关主体的股权或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业务内容相同、相似的业务活动,不在同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实体任职或担任顾问,不以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以外的名义为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的客户提供任何产品、服务。王兰存或其近亲属投资石家庄市欧美木业有限公司并在该公司任职,以及石家庄市欧美木业有限公司正常向其客户提供产品、服务除外,王兰存还应促使石家庄市欧美木业有限公司遵守与汇银木业签署的关于避免竞争关系或利益冲突的《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

2、本人/本人的关联方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景谷林业,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予景谷林业或促使本人的关联方将该商业机会让予景谷林业。

3、如果本人/本人的关联方将来出现所投资的全资、控股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与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构成竞争的情况,本人同意将该等业务通过有效方式纳入景谷林业经营或促使本人的关联方将该等业务通过有效方式纳入景谷林业经营;景谷林业有权随时要求本人出让在该等企业中的部分

或全部股权/股份或要求本人促使本人的关联方出让在该等企业中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股份,本人将给予或本人将促使本人的关联方给予景谷林业对该等股权/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公平合理的。

4、本人将促使本人的关联方遵守本承诺函,本人或本人的关联方违反本承诺函所获得的经营利润(如有)将归景谷林业所有,并将赔偿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因此受到的损失。如景谷林业无法收取本人关联方的全部收益或赔偿,本人将就该部分对景谷林业进行赔偿。同时,本人将不可撤销地授权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从当年及其后年度应付本人现金分红和应付本人薪酬、津贴等中扣留与上述收益和损失相等金额的款项归景谷林业所有,直至本人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并弥补完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的损失。

5、本人对本承诺函另一承诺方应当对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6、本承诺函中“关联方”的范围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汇银木业51%股权,2023年2月28日,汇银木业取得了河北省保定市唐县行政审批局核发的新的营业执照,汇银木业51%股权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公司成为汇银木业的控股股东。

交易对方崔会军、王兰存承诺汇银木业2023年、2024年、2025年的净利润分别为4,353万元、5,767万元和6,404万元,2023年至2025年三年累计承诺的净利润为16,524万元。

报告期内汇银木业业绩完成情况良好,2023年度全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248万元,净利润4,693.04万元,超额完成2023年的盈利预测目标。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经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汇银木业2023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值为4,693.04万元,2023年度业绩承诺已完成,2023年度实际盈利数高于2023年度利润预测数。

详情可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可见于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7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3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王文政、王思淳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3
名称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
财务顾问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00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为向其股东景谷林业、崔会军、王兰存偿还借款,以及满足汇银木业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在本报告期内向沧州银行白沟新城支行申请总额为2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和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汇银木业以其不动产、设备为其2亿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汇银木业的股东崔会军、王兰存为汇银木业2亿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出于谨慎考虑,公司认定崔会军、王兰存为公司关联方,崔会军、王兰存为汇银木业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及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及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9)。

截止本报告期末,汇银木业已完成与沧州银行白沟新城支行签署的所有借款合同项下共计2亿元人民币的提款;沧州银行白沟新城支行同意向汇银木业提供不少于5,000万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汇银木业基于当前经营和资金情况,尚未启动申请工作。

2、汇银木业与关联方欧美木业、盈格迪之间存在板材产品销售交易。结合业务发展情况,预计2023年度3月至12月汇银木业与关联方欧美木业、盈格迪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含税)合计不超过1,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14%,其中预计与欧美木业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含税)不超过950万元,与盈格迪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含税)不超过450万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3-12月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汇银木业结合业务发展情况,2023年3-12月内与关联方欧美木业及盈格迪发生合计金额不超过1,4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关于预计2023年3-12月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2023年3-12月,汇银木业与欧美木业共发生销售额547.13万元,与盈格迪共发生销售额

375.73万元,上述销售额合计为922.86万元,占2023年3-12月已批准关联交易限额1,400万元的65.92%,其中:欧美木业完成总预计额度的57.59%,盈格迪完成总预计额度的83.50%。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核心业务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2023年四季度,公司筹划拟通过现金收购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少数股东持有的汇银木业不超过11%的股权暨关联交易的重大事项。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汇银木业的持股比例将进一步提高,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汇银木业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的主营业务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但汇银木业主要经营业绩计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的比例将提升。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尚在筹划阶段,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就该事项签署任何交易协议,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具体方案尚在筹划中,交易价格、交易最终方案等尚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结果等作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后最终确定,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存在未能通过该等决策、审批的风险。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情可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筹划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为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签署了《借款合同》,公司向周大福投资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一年,即自2022年5月30日起至2023年5月29日止,借款期限内免收借款利息,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 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顺利开展,公司在报告期内对上述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向周大福投资申请了展期。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与周大福投资协商确定,对前述借款展期一年,展期期限为自2023年5月30日起至2024年5月29日止,借款利息为3.6%/年,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偿还上述借款本金1,500万元,剩余本金3,5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申请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借款金额以公司实际提款金额为准。公司可以在此额度内分期申请提款,借款年利率为2.75%,借款期限为五年,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并签署有关合同文本及文件。 2022年公司提款金额为1.839亿元,2023年公司提款金额为1.493亿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共计提款3.332亿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偿还上述借款本金9,378.90万元,剩余本金23,944.47万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公告编号:2022-064)。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事项:

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公司收购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共计51%股权的交易,公司向汇银木业提供

1.839亿元借款,用于解决汇银木业存在的 1.839亿元银行贷款转贷问题。汇银木业的股东崔会军、王兰存将其持有的汇银木业的 51%股权质押给公司,并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用于担保汇银木业上述债务的履行。本次公司向汇银木业提供借款,借款年利率为6%,日利率按照年利率6%/365计算。借款期限为自公司实际支付借款之日起五年,但是在出现借款协议约定的相关情形时,汇银木业应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关于向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截至本报告期末,汇银木业已将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全额归还公司。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4,192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4,20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件股份数量股份状态数量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071,389,90055.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杭州磁晅沛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2,078,1539.31质押3,238,773其他
谢志敏02,677,7862.060境内自然人
吴达01,845,0001.420境内自然人
朱立锋01,590,1761.230境内自然人
王坚宏5,6001,085,1880.840境内自然人
胡月婷130,000780,0000.600境内自然人
招健366,100480,5000.370境内自然人
李华锋114,700420,9040.320境内自然人
罗新群-76,100403,7000.310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71,389,900人民币普通股71,389,900
杭州磁晅沛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078,153人民币普通股12,078,153
谢志敏2,677,786人民币普通股2,677,786
吴达1,845,000人民币普通股1,845,000
朱立锋1,590,176人民币普通股1,590,176
王坚宏1,085,188人民币普通股1,085,188
胡月婷780,000人民币普通股780,000
招健480,500人民币普通股480,500
李华锋420,904人民币普通股420,904
罗新群403,700人民币普通股403,700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不适用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周大福投资与磁晅沛曈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是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全称)本报告期新增/退出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数量合计比例(%)数量合计比例(%)
招健新增0000
李华锋新增0000
杨栋斐退出0000
宣建南退出0000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许琳
成立日期2016年09月14日
主要经营业务(一)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外国公司和其母公司之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生产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2018年6月30日,周大福投资与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与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合同》。2018年8月14日,根据上述合同约定,重庆小康控股有

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8,939,900股协议转让给周大福投资。过户完成后,周大福投资持有公司38,939,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2018年12月19日-2019年1月17日,周大福投资以要约收购方式收购景谷林业股份32,450,000股。2019年1月23日,周大福投资要约收购过户完成,周大福投资共持有景谷林业71,389,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郑家纯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任主席及执行董事; 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荣誉主席及董事; 新创建集团有限公司主席及执行董事; 周大福珠宝集团有限公司主席及执行董事; 丰盛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原丰盛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主席及非执行董事; 有线宽频通讯有限公司主席及非执行董事。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见说明

说明:

序号公司名称市值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持股比例 (均为间接持股)主营业务股票代码
万元币种
1周大福珠宝集团有限公司11,605,750.16港币72.48%珠宝零售1929.HK
2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3,050,159.40港币45.33%物业发展、基建与服务、零售、酒店及服务式住宅0017.HK
3新创建集团有限公司2,299,420.90港币77.83%收费公路、建筑及保险,物流及设施管理0659.HK
4新世界百货中国有限公司67,445.80港币74.99%持有并经营百货商店0825.HK
5佐丹奴国际有限公司425,941.96港币24.06%国际服装零售商0709.HK
6绿心集团有限公司8,347.46港币60.49%砍伐原木、木材加工、销售原木及木材产品0094.HK
7新时代能源有限公司60,318.26港币65.91%石油及天然气勘探及生产公司0166.HK
8综合环保集团有限公司16,398.23港币56.86%废料回收及提供废料处理方案0923.HK
9有线宽频通讯有限公司24,257.72港币50.00%媒体及电讯业务1097.HK
10万邦投资有限公司255,000.00港币26.93%在香港经营物业投资0158.HK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众环审字(2024)1600108号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谷林业”)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景谷林业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景谷林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37所述,景谷林业2023年度营业收入58,973.54万元。随着本年重大资产重组完成,收入增长幅度较大,由于收入是景谷林业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对财务报表整体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收入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1、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在设计与运行方面的有效性; 2、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政策在选择和执行方面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营业收入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本年度收入、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4、结合货币资金的审计情况,分析核对本年度销售收款、采购付款银行流水的金额及对手方身份,评价销售业务循环的真实性;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5、向重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函证本期发生的销售金额及往来款项余额,并对于最终未回函的客户实施替代测试程序; 6、选取样本检查收入确认依据的销售合同、发票、客户签收单、银行收款回单等文件,评价收入确认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7、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销售收入进行截止性测试,检查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期间。 8、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七、1所述,景谷林业本年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将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由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复杂,包括认定企业合并类型、判断购买日、识别和确认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确认商誉等。这些均涉及管理层重大判断和估计,因此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作为关键审计事项。1、了解管理层针对股权收购事项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股权转让协议、董事会决议、被收购公司修改后公司章程及董事变更和控制权变更的支持文件,逐条对照控制权转移的五个迹象,评估管理层对企业合并和购买日的判断; 3、在交割时点现场监盘、监交。观察双方董事会召开、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判断双方是否已完成了必要的交接。 4、复核合并对价分摊过程中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评估所采用的方法、假设和估计的合理性,分析辨认出的无形资产是否具备合理性,确认依据是否充分,复核购买日的企业合并会计处理; 5、评价管理层聘请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6、检查与企业合并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三)商誉减值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4所述,景谷林业因收购汇银木业形成商誉原值9,195.22万元,相应的减值准备78.54万元,商誉净值9,116.6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31%。由于商誉减值评估涉及到管理层的估计、假设1、了解被审计单位商誉确认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流程及控制; 2、根据我们对被购买方业务的了解,以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评价公司识别的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适当;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和判断,且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商誉减值作为关键审计事项之一。3、复核公司管理层所采用的商誉减值模型(现金流量折现模型)、方法及假设(如:毛利预测、销售增长率、折现率等); 4、评价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所采用的估值方法的适当性; 5、评价管理层委聘的外部评估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6、评估财务报表附注中对商誉披露的充分性。

四、其他信息

景谷林业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景谷林业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景谷林业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景谷林业、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景谷林业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景谷林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景谷林业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景谷林业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王文政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思淳

中国·武汉 2024年4月23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58,617,956.0227,225,079.8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七.590,349,420.2137,392,692.50
应收款项融资七.75,422,944.05
预付款项七.85,696,391.42253,703.0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七.91,783,318.451,095,006.22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10255,763,322.69165,960,408.61
合同资产七.6954,092.00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七.137,779,760.924,084,264.00
流动资产合计425,413,113.76236,965,246.2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七.16183,9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21331,767,594.2222,385,840.81
在建工程七.2230,883,345.6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七.257,452,342.035,099,711.50
无形资产七.2689,932,418.7216,702,512.02
开发支出
商誉七.2791,166,746.73
长期待摊费用七.2836,267.77183,033.65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2918,176.5219,621.28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302,612,693.77
非流动资产合计553,869,585.44228,290,719.26
资产总计979,282,699.20465,255,965.4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七.3625,760,766.1519,369,753.47
预收款项七.371,804,519.36680,564.33
合同负债七.388,632,410.5316,117,686.8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七.3917,167,449.539,711,157.02
应交税费七.401,337,764.511,994,042.08
其他应付款七.4155,592,575.6166,059,041.13
其中:应付利息七.417,267,546.961,163,860.26
应付股利七.411,104,960.501,104,960.50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七.4326,834,543.971,680,835.14
其他流动负债七.44755,035.53144,097.90
流动负债合计137,885,065.19115,757,177.94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七.45170,95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七.475,579,062.613,239,840.26
长期应付款七.48284,666,309.60183,90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七.51900,000.009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七.2913,578,312.9523,852.00
其他非流动负债七.527,564,686.358,238,969.87
非流动负债合计483,238,371.51196,302,662.13
负债合计621,123,436.70312,059,840.0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53129,800,000.00129,8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55471,744,988.27467,273,395.9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七.57185,719.12
专项储备七.581,662,322.10896,550.32
盈余公积七.5913,786,380.3213,786,380.3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七.60-452,423,301.98-458,745,920.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64,570,388.71153,196,125.42
少数股东权益193,588,873.7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58,159,262.50153,196,125.4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979,282,699.20465,255,965.49

公司负责人:吴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坚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731,265.763,745,197.38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十九、12,918,730.551,783,437.93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40,156.1612,749.02
其他应收款十九、243,313,950.3759,677,314.4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144,899,877.81147,383,608.2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633,143.362,811,402.75
流动资产合计194,537,124.01215,413,709.69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183,9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十九、3321,398,839.6751,098,839.6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3,336,072.163,246,526.39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58,273.66138,261.22
无形资产13,325,035.8314,917,406.9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338,118,221.32253,301,034.23
资产总计532,655,345.33468,714,743.9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4,613,096.626,738,043.62
预收款项1,091,955.44397,241.83
合同负债3,785,340.5113,275,047.62
应付职工薪酬9,401,941.708,715,921.23
应交税费351,210.87740,642.20
其他应付款68,456,981.3462,089,757.33
其中:应付利息7,267,546.961,163,860.26
应付股利1,104,960.501,104,960.50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203,991.82138,554.80
流动负债合计87,904,518.3092,095,208.6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261,484,192.00183,90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900,000.009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62,384,192.00184,800,000.00
负债合计350,288,710.30276,895,208.6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29,800,000.00129,8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471,744,988.27467,273,395.9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3,786,380.3213,786,380.32
未分配利润-432,964,733.56-419,040,240.9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82,366,635.03191,819,535.2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532,655,345.33468,714,743.92

公司负责人:吴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坚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琳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589,735,449.99113,196,313.32
其中:营业收入七、61589,735,449.99113,196,313.3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591,201,857.62141,007,970.34
其中:营业成本七、61528,760,579.70113,679,698.0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七、624,032,624.92942,147.70
销售费用七、632,089,049.75335,495.78
管理费用七、6435,915,979.1323,888,153.81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七、6620,403,624.122,162,474.98
其中:利息费用21,048,099.303,641,075.56
利息收入534,124.7672,092.47
加:其他收益七、6718,577,109.65413,720.8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682,061,567.112,652,266.7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12,541,914.16-805,539.4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2-5,134,551.83-7,228,614.4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311,477,093.6310,922,961.32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8,056,725.09-21,856,862.06
加:营业外收入七、741,076,888.4037,753.56
减:营业外支出七、751,909,864.61298,159.6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7,223,748.88-22,117,268.14
减:所得税费用七、76-1,333,937.79153,088.9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8,557,686.67-22,270,357.07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8,557,686.67-22,270,357.07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322,618.26-22,270,357.07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22,235,068.4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85,719.12186,056.28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85,719.12186,056.28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85,719.12186,056.28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85,719.12186,056.28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28,371,967.55-22,084,300.79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6,136,899.14-22,084,300.79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2,235,068.4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0.1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0.17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吴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坚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琳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收入十九、415,983,522.375,317,391.80
减:营业成本十九、412,298,045.253,180,376.08
税金及附加283,889.53135,665.46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15,396,840.0413,564,574.57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11,338,843.383,143,240.84
其中:利息费用11,390,423.293,146,503.56
利息收入61,350.877,953.52
加:其他收益240,000.00280,00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十九、52,162,595.582,652,266.7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332,385.68-16,874,162.8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0,671.00-1,478,532.0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0,265,517.7710,897,758.86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3,947,697.16-19,229,134.34
加:营业外收入2,371.76690.00
减:营业外支出15,000.0046,550.0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3,960,325.40-19,274,994.39
减:所得税费用-35,832.77163,335.5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3,924,492.63-19,438,329.9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3,924,492.63-19,438,329.94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3,924,492.63-19,438,329.9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0.15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0.15

公司负责人:吴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坚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琳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56,429,768.33136,068,873.0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17,951,359.861,114,259.4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14,980,160.752,055,854.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79,361,288.94139,238,986.6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04,443,496.03105,086,373.9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3,179,881.1418,229,560.83
支付的各项税费27,579,779.8251,828,470.1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112,032,992.759,515,919.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87,236,149.74184,660,323.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七、79.192,125,139.20-45,421,337.2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9,436,034.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5,061.9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443,700.003,407,552.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29,177,721.4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2,122,517.463,407,552.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5,772,701.904,776,48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39,436,034.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229,087,297.5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26,739,200.00183,9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11,035,233.45188,676,48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8,912,715.99-185,268,928.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0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3149,333,672.00236,476,73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9,333,672.00236,476,73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35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8,342,183.3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3136,671,061.902,435,419.6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1,363,245.232,435,419.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7,970,426.77234,041,310.3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10,026.22560,269.7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七、79.131,392,876.203,911,314.8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七、79.427,225,079.8223,313,765.0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8,617,956.0227,225,079.82

公司负责人:吴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坚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6,364,765.673,159,675.26
收到的税费返还96,276.2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838,502.5211,387,113.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8,203,268.1914,643,064.9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043,877.151,810,000.00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31,400.88659,720.00
支付的各项税费403,750.0848,704,133.7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364,731.9115,045,496.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943,760.0266,219,350.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259,508.17-51,576,285.1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312,044.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9,592,754.0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9,592,754.053,312,044.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57,385.84
投资支付的现金158,149,48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654,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5,060,865.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468,111.793,312,044.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8,333,672.005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8,333,672.005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1,139,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1,139,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194,672.0050,00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013,931.621,735,758.8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745,197.382,009,438.4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31,265.763,745,197.38

公司负责人:吴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坚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琳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29,800,000.00467,273,395.90185,719.12896,550.3213,786,380.32-458,745,920.24153,196,125.42153,196,125.4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29,800,000.00467,273,395.90185,719.12896,550.3213,786,380.32-458,745,920.24153,196,125.42153,196,125.4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471,592.37-185,719.12765,771.786,322,618.2611,374,263.29193,588,873.79204,963,137.08
(一)综合收益总额-185,719.126,322,618.266,136,899.1422,235,068.4128,371,967.5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71,353,805.38171,353,805.38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71,353,805.38171,353,805.38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765,771.78765,771.78765,771.78
1.本期提取854,660.52854,660.52854,660.52
2.本期使用-88,888.74-88,888.74-88,888.74
(六)其他4,471,592.374,471,592.374,471,592.37
四、本期期末余额129,800,000.00471,744,988.271,662,322.1013,786,380.32-452,423,301.98164,570,388.71193,588,873.79358,159,262.50
项目2022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减:库存股风险准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129,800,000.00465,429,307.40-337.16130,536.5513,786,380.32-436,470,863.84172,675,023.27172,675,023.27
加:会计政策变更-4,699.33-4,699.33-4,699.33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29,800,000.00465,429,307.40-337.16130,536.5513,786,380.32-436,475,563.17172,670,323.94172,670,323.9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844,088.50186,056.28766,013.77-22,270,357.07-19,474,198.52-19,474,198.52
(一)综合收益总额186,056.28-22,270,357.07-22,084,300.79-22,084,300.7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844,088.501,844,088.501,844,088.5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1,844,088.501,844,088.501,844,088.50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766,013.77766,013.77766,013.77
1.本期提取794,428.20794,428.20794,428.20
2.本期使用-28,414.43-28,414.43-28,414.43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29,800,000.00467,273,395.90185,719.12896,550.3213,786,380.32-458,745,920.24153,196,125.42153,196,125.42

公司负责人:吴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坚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琳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29,800,000.00467,273,395.9013,786,380.32-419,040,240.93191,819,535.2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29,800,000.00467,273,395.9013,786,380.32-419,040,240.93191,819,535.2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471,592.37-13,924,492.63-9,452,900.26
(一)综合收益总额-13,924,492.63-13,924,492.6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4,471,592.374,471,592.37
四、本期期末余额129,800,000.00471,744,988.2713,786,380.32-432,964,733.56182,366,635.03
项目2022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29,800,000.00465,429,307.4013,786,380.32-399,601,910.99209,413,776.7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29,800,000.00465,429,307.4013,786,380.32-399,601,910.99209,413,776.7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844,088.50-19,438,329.94-17,594,241.44
(一)综合收益总额-19,438,329.94-19,438,329.9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1,844,088.501,844,088.50
四、本期期末余额129,800,000.00467,273,395.9013,786,380.32-419,040,240.93191,819,535.29

公司负责人:吴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坚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琳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1999年2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复(1999)10号文批准,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业企业总公司、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景谷泰裕建材有限公司、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业投资有限公司、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糖业企业总公司联合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00年8月25日成功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每股5.19元,募集资金总额19,590万元,公司的注册资本10,500万元。

2006年8月,根据本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决议,审议通过了《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公司现有流通股本4,00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为每持有10股转增6.2股。转增后股本变更为12,98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12,980万股,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本公司注册地址为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纸路201号,法定代表人为吴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30000709835283M。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人造板产品、林化产品、营林造林、林木采伐等业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3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0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本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置入优质主业资产、关停多元化经营业务、合理配置经营资源、盘活不良资产、剥离亏损资产、降本增效等多项措施并举,有效扭转了经营颓势,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也得以回正。以上事项表明,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已得到显著改善。在此基础上,公司管理层综合期末财务状况;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未来经营意图、控股股东的资源支持意图等方面,对本公司自报告期末未来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审慎评价和估计,判断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已经消除。同时,为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减少债务负担、降低资产负债率等事项,还将通过未来的经营发展举措,进一步增强持续经营能力,这些举措主要体现在:

(1)加强人造板业务发展,提高制造技术层级,拓宽销售渠道

自收购汇银木业后,公司现有的人造板产品覆盖单板、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等人造板的主要品种。目前,汇银木业有年产23万立方米刨花板生产线和年产24万立方米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连续获得“2018-2022年度十大刨花板品牌”、“2018-2022年度十大纤维板品牌”、“中国板材民族品牌”、“中国板材国家品牌”等荣誉称号,被评为 “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河北省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河北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汇银木业板材产品通过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中国绿色产品认证、FSC-COC认证、美国加州CARB认证,美国EPA认证、日本JIS标准F☆☆☆☆认证,还取得了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能源管理体系五体系认证,公司的产品及产能在河北省及周边区域具有明显的优势,且华北地区竞争压力相对于华东、华南地区较小,2022年是中国人造板产量唯一增长的区域,有较为优越的区域发展优势,随着全国生产技术落后的工厂逐步关停,产业布局的优化,公司将坚持科技创新,结合产品生产设备的情况适时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装备,提升生产线的智能化水平,在稳定现有产能基础上,实现高产、扩产,扩大优质客户群体。

(2)进一步收购汇银木业股权,提高盈利水平

2023年度,随着市场经济环境的进一步开放,子公司汇银木业超额完成业绩承诺,为公司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也将继续以并购重组为手段,在充分研判未来风险与收益的基础之上,继续收购汇银木业的股权,以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3)加强资金成本管理、优化债务结构、压降财务费用

随着国家降息降准货币政策的持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资金成本管理,也在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协商调低借款利率,压降财务费用,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缓解债务负担,提高公司未来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4)盘活林木资产,形成林板联动

依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天然林调查核实操作细则的通知》(云林办发〔2022〕13号)的通知,错划为天然林的人工林地可以纠正为人工林。公司在本年度抢抓政策发展机会,积极研究自有林地的状况,自2023年2月开始主动配合林草局开展天然林调查核实工作,该工作历时10个月,于2023年12月完成。经自查,公司有近3万亩人工林错划为天然林,向政府部门申请对其转为人工林。下一年度,公司将继续积极跟进此项工作,林木业务的工作重心将围绕人工林纠错开展,在其转为人工林后,有计划的组织对其进行抚育、采伐,对外销售原木及枝丫材,同时补充公司木材原料供应,进一步恢复公司在上市之初“以林养板、以板供林”的林板联动战略,以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5)依托林地资源优势,开展林下经济

依托目前公司持有的天然林及人工林优势资源,公司计划开展林下中药材种植,如茯苓、重楼、黄精的种植与精深加工等,使林木抚育和林下经济相结合,产生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林地综合利用率和经济产出。同时积极探索林下养殖,打造立体综合林产业生态,全面提升林地可持续经营水平。

(6)抢抓市场动态和发展机遇,优化资源配置

基于经营资源的稀缺性和有限性,在未来大力发展主业的同时,公司与管理层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抢抓市场发展机遇,紧盯市场动态,持续在两大主营业务之间动态调配资源、合理集中和配置资源,提高管理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公司持续盈利的能力。

根据公司未来在经营端、融资端的计划,公司控股股东、治理层、管理层均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能够按计划稳定、持续的经营。

综上,公司自本报告期末未来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且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本附注、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 2023 年度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根据集团内经营业务的不同,本集团营业周期划分情况如下:

(1)本集团从事的营林造林业务,由于林木类资产生长抚育的周期较长,正常营业周期超过一年。

(2)本集团从事的人造板生产销售、林化产品生产销售等业务,以12个月作为营业周期。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重要性标准
合同资产/合同负债/预收账款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单项变动金额占期初余额的10%以上,且变动原值超过100万元。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单项在建工程期末余额占在建工程期末余额的10%以上,或单项在建工程本期发生额占总发生额的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
重要的单项无形资产单项无形资产期末余额占无形资产期末余额的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单项金额占期末逾期应付利息的10%以上,且超过100万元。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单项金额占期末余额的10%以上,且超过100万元。
收到/支付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单笔发生额占总发生额的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金额占所有者权益总额10%以上
重大承诺事项/重大或有事项/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占期末资产总额10%以上;或对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占期末净资产总额的10%以上;或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当期利润总额10%以上。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

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7、(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其中,本集团享有现时权利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不论本集团是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本集团自被投资方取得的回报可能会随着被投资方业绩而变动的,视为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以主要责任人身份行使决策权的,视为本集团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本集团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本集团享有的权利是否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本集团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集团与其他方的关系等。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集团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

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当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集团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发生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当月第一天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的折算方法和汇兑损益的处理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含减值)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年的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

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1)发生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本集团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当月第一天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4)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的折算方法和汇兑损益的处理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含减值)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5)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

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年的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

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集团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8)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减值损失。

① 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②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团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③ 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④ 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⑤ 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A. 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信用等级较低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为除银行外的其他企业,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账龄计算方法: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票据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债务人以商业承兑汇票或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结算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的账龄连续计算,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各类应收款项,账龄按被购买方初始确认时间连续计算。

B.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款项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由合同资产转为应收账款的,账龄自对应的合同资产初始确认日起连续计算;债务人以商业承兑汇票或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结算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的账龄连续计算,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各类应收款项,账龄按被购买方初始确认时间连续计算。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合同资产:
账龄组合本组合以合同资产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计算规则同应收账款。

C. 应收款项融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采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融资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

D. 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款项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债务人以商业承兑汇票或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结算的,应收票据的账龄连续计算,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各类应收款项,账龄按被购买方初始确认时间连续计算。

E. 长期应收款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长期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本组合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款项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由合同资产转为长期应收款的,账龄自对应的合同资产初始确认日起连续计算;债务人以商业承兑汇票或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结算的,应收票据的账龄连续计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算,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各类应收款项,账龄按被购买方初始确认时间连续计算。

算,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各类应收款项,账龄按被购买方初始确认时间连续计算。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见本附注上述 11.金融工具下(8)金融资产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见本附注上述 11.金融工具下(8)金融资产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见本附注上述 11.金融工具下(8)金融资产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见本附注上述 11.金融工具下(8)金融资产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原材料、在产品、周转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也列报为存货。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根据存货品类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发出计价方法,除林化产品按采用先进先出法计价外,其余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其余存货在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由于本集团存货数量繁多、单价较低,因此按存货类别不同计算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中,枝丫材、锯末等用以生产刨花板、纤维板的木质原材料为实地盘存制。其余存货均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集团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下(8)金融资产减值。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见本附注上述 11.金融工具下(8)金融资产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集团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集团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集团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且已被本集团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了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集团在利润表中单独列报终止经营损益,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均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

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

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平均年限法3-453-52.11-32.33
机器设备平均年限法2-303-53.17-48.50
运输设备平均年限法2-123-57.92-48.50
电子及办公设备平均年限法6515.83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不同类别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结转固定资产标准
房屋及建筑物(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 (2)建造工程在达到预定设计要求,经公司工程管理人员会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完成初步验收,可以投入或实际已投入使用。
需安装调试的生产线(机器设备组合)(1)单个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调试完毕。 (2)联合试车完成,并带料运行200个小时。 (3)调试后的生产线能够在三个月内稳定产出合格产品。 (4)经公司会同生产厂家等设备制造安装单位完成验收。
需安装调试的单项生产用机器设备(1)安装调试完成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2)能与其他设备配合,稳定带料运行100小时。

在建工程若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已发生的成本情况,以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且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消耗性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本集团持有的生物资产主要是用材林。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为该资产在郁闭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消耗性生物资产在郁闭后发生的管护、饲养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消耗性生物资产在收获或出售时,采用蓄积量比例法按账面价值结转成本。资产负债表日,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采用与确认存货跌价准备一致的方法计算确认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跌价准备。如果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后的成本按改变用途时的账面价值确定。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公益性生物资产,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考虑是否发生减值,发生减值时先计提减值准备,再按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确定。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本集团所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客户资源、合同权益等。其中,土地使用权,以土地使用权证书上的使用年限为使用寿命;购入的软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辨认出的被购买方存在的客户资源、合同权益等无形资产,以购买日预期能够给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年限作为使用寿命。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更新改造费。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集团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集团因向

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集团销售业务通常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给予客户的信用账期小于一年,与行业惯例一致,亦不包含重大融资成本,根据产品类别、销售区域、销售模式的不同,收入确认方法如下:

(1)人造板产品

人造板类产品主要包括单板、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销售区域销售模式通常包含的合同履约义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境内销售到厂自提交付商品已取得货款或收款凭证,将货物出库交付给前来提货的客户或其指定的承运方,并由其签收确认,控制权转移,本集团于此时确认收入。
销售区域销售模式通常包含的合同履约义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送货上门运输商品至客户指定地点,交付商品。已取得货款或收款凭证,货物运输至客户指定地点,由客户或其指定人员签收确认后,控制权转移,本集团于此时确认收入。
境外销售CIF运输货物至港口装船,交付商品,运输至客户指定港口(1)对于转让商品的单项履约义务,一般在货物装船越过船舷,报关出口并取得报关单、提单的孰晚时点,判断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本集团在该时点确认收入。 (2)对于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后,继续提供运输、保险的履约义务,在货物到达目的地港口,客户签收货物时,确认收入。

(2)林化产品

林化产品主要包括松香、歧化松香、松节油等。该类产品通常只有到厂自提一种销售模式,本集团在已取得货款或收款凭证,将货物出库交付给前来提货的客户或其指定的承运方,并由其签收确认后,判断控制权发生转移,本集团于此时确认收入。

(3)林木产品

林木产品主要包括松木、桉木、其他杂木等。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销售区域销售模式通常包含的合同履约义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境内销售活立木销售将林地上生长的林木交付给客户,使客户能够合法的采伐林木。已取得货款或收款凭证,将林地交付给客户,并为客户办妥采伐权证,使客户能够控制林木采伐时,确认收入。
自伐销售自行组织采伐,并将采伐后的木材运输出山,至市场上销售。已取得货款或收款凭证,将自行采伐的林木交付给客户,取得客户签收的确认单或过磅单时,确认收入。

(4)林地流转

林地流转主要系将本集团持有的林地使用权转让给客户,由于林地流转程序、行政审批手续较为复杂,且测绘面积与最终交割过户面积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通常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收入:①与客户签订了合同;②将林地实际交付给客户;③为客户办理了林地过户登记手续,并将相关权证交付给客户;④已取得林地转让款或收款权利;⑤双方已结算确认。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一)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二)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当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一)减(二)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时,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

(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

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集团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直线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本集团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等。

① 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 后续计量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附注四、16 “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人民币40,000元的租赁,本集团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 经营租赁

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影响金额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递延所得税资产19,621.28
递延所得税负债23,852.00
其他非流动负债-11,687.48
财务费用-63.25
所得税费用-12,092.84
未分配利润-4,699.33

其他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根据解释16号问题一: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集团决定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2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对于2022年1月1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如有)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安全生产费用:

本集团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本集团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施工劳务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3%、5%、6%、9%、13%应税销售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5%、7%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企业所得税25%、20%、15%应纳税所得额
教育费附加3%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地方教育费附加2%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25%
景谷永恒木业有限公司25%
景谷林威林化有限公司25%
福港能源(上海)有限公司20%
欣麻科技(昆明)有限公司20%
成都缇尚新材料有限公司20%
福誉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20%
唐县九森木业有限公司20%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本公司将国有农用地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三十五)项,本公司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本公司属于从事林业的农业生产者单位,生产的林木产品属于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本公司属于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纳税人,通过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林产品的采集、初级林产品加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子公司福誉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成都缇尚新材料有限公司、欣麻科技(昆明)有限公司、福港能源(上海)有限公司、唐县九森木业有限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能够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40号)文件,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以农林三剩物、次小薪材等作为原料生产刨花板和纤维板,依法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90%的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以农林三剩物、次小薪材等为原料生产刨花板和纤维板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58,617,956.0227,225,079.82
其他货币资金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合计58,617,956.0227,225,079.82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6,235,239.21

其他说明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一年以内93,629,335.9631,030,192.45
1年以内小计93,629,335.9631,030,192.45
1至2年2,303,303.759,624,845.50
2至3年52,896.006,300.00
3年以上
3至4年47,696.00100,000.00
4至5年
5年以上5,301,833.955,301,833.95
合计101,335,065.6646,063,171.90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834,439.470.82834,439.47100.000.00793,043.471.72793,043.47100.0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00,500,626.1999.1810,151,205.9810.1090,349,420.2145,270,128.4398.287,877,435.9317.4037,392,692.50
其中:
账龄组合100,500,626.1999.1810,151,205.9810.1090,349,420.2145,270,128.4398.287,877,435.9317.4037,392,692.50
合计101,335,065.66/10,985,645.45/90,349,420.2146,063,171.90/8,670,479.40/37,392,692.5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王姓自然人793,043.47793,043.47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沈阳格简木业有限公司41,396.0041,396.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834,439.47834,439.47100.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93,629,335.964,681,466.805.00
1至2年1,510,260.28151,026.0310.00
2至3年52,896.0010,579.2020.00
3至4年6,300.006,300.00100.00
4至5年100.00
5年以上5,301,833.955,301,833.95100.00
合计100,500,626.1910,151,205.98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账龄组合7,877,435.931,418,404.863,692,174.9110,151,205.98
单项计提793,043.4741,396.00834,439.47
合计8,670,479.401,418,404.863,733,570.9110,985,645.45

注:本期其他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并入汇银木业数据。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广州索菲亚供应链有限公司11,985,411.020.0011,985,411.0211.83599,270.55
北京黎明文仪家具有限公司9,880,652.770.009,880,652.779.75494,032.64
景谷松晖商贸有限公司7,338,213.750.007,338,213.757.24366,910.69
唐山森江木业有限公司6,567,846.100.006,567,846.106.48328,392.31
云南天龙林产化工有限公司6,506,345.000.006,506,345.006.42325,317.25
合计42,278,468.640.0042,278,468.6441.722,113,923.44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出口合同1,004,307.3750,215.37954,092.00
合计1,004,307.3750,215.37954,092.00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004,307.37100.0050,215.375.00954,092.00
其中:
账龄组合1,004,307.37100.0050,215.375.00954,092.00
合计//1,004,307.37/50,215.37/954,092.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5,422,944.05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5,422,944.05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5,422,944.05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背书转让6,160,421.52
合计6,160,421.52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5,696,391.42100.00226,642.231.72
1至2年42,658.850.32
2至3年8,416.040.07
3年以上12,904,824.3697.89
合计5,696,391.42100.0013,182,541.48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逐步支付中。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石家庄旺农贸易有限公司3,473,483.2360.98
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587,729.2410.32
河北宇航化工有限公司569,461.9010.00
河北田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33,168.654.09
安阳林威助剂有限责任公司148,000.002.60
合计5,011,843.0287.99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783,318.451,095,006.22
合计1,783,318.451,095,006.2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1,268,971.05930,907.06
1年以内小计1,268,971.05930,907.06
1至2年452,973.39219,991.04
2至3年212,649.8915,815.70
3年以上
3至4年5,492.2097,643.24
4至5年255,331.2430,000.00
5年以上34,923,030.949,511,887.48
合计37,118,448.7110,806,244.52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16,966,593.754,109,074.89
代收代付款14,215,020.78215,229.95
押金及保证金4,519,062.515,031,372.87
其他1,417,771.671,450,566.81
合计37,118,448.7110,806,244.52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3年1月1日余额169,350.829,541,887.489,711,238.30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92,819.2492,819.24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556,560.12120,000.00676,560.12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4,824.004,824.00
其他变动641,620.6225,663,655.4626,305,276.08
2023年12月31日余额156,768.0835,178,362.1835,335,130.26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变动主要是企业合并增加以及预付账款减值准备转入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账龄组合计提9,711,238.30676,560.124,824.0026,305,276.0835,335,130.26
合计9,711,238.30676,560.124,824.0026,305,276.0835,335,130.26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款项的性质账龄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唐县长古城镇长古城村村民委员会9,657,274.0026.02代收代付款5年以上9,657,274.00
唐县长古城镇大庄子村村民委员会3,125,452.008.42代收代付款5年以上3,125,452.00
基建拨款1,968,000.005.30往来款5年以上1,968,000.00
江城松香厂1,576,907.464.25往来款5年以上1,576,907.46
地区林业局1,000,000.002.69往来款5年以上1,000,000.00
景谷县土地局1,000,000.002.69往来款5年以上1,000,000.00
合计18,327,633.4649.37//18,327,633.46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6,375,966.32744,822.0825,631,144.2410,446,690.70419,339.4910,027,351.21
在产品16,336.6416,336.64
库存商品67,937,708.24268,064.3067,669,643.945,298,602.29125,498.275,173,104.02
周转材料14,028,869.5814,028,869.5864,043.3064,043.30
消耗性生物资产151,526,742.034,057,948.99147,468,793.04153,876,362.294,057,948.99149,818,413.30
合同履约成本46,781.8646,781.86
发出商品948,535.25948,535.25830,714.92830,714.92
合计260,834,158.065,070,835.37255,763,322.69170,563,195.364,602,786.75165,960,408.61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419,339.49327,644.982,162.39744,822.08
在产品
库存商品125,498.273,821,022.773,678,456.74268,064.30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4,057,948.994,057,948.99
合计4,602,786.754,148,667.753,680,619.135,070,835.37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合同取得成本
应收退货成本
期末留抵进项税3,964,382.051,272,861.25
预付中介服务费2,220,603.77
未开票进项税1,299,989.98
待认证进项税294,583.93
预缴税款201.19
长期应收款应计利息2,811,402.75
合计7,779,760.924,084,264.00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折现率区间
融资租赁款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重组借款(注)183,900,000.000.00183,900,0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合计183,900,000.000.00183,900,000.00/

注:重组借款系根据与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协议》而借出的款项,该笔借款本金18,390万元,期限5年,年利率6%,该借款用于置换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通过转贷取得的18,390万元银行贷款,本年已偿还。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331,767,594.2222,385,840.81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331,767,594.2222,385,840.8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较上年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合并增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及办公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7,883,155.0268,745,184.312,718,009.62-119,346,348.95
2.本期增加金额111,943,815.73237,984,354.704,226,894.851,100,049.01355,255,114.29
(1)购置2,559,380.49748,654.85247,235.013,555,270.35
(2)在建工程转入6,759,536.8319,789,225.2126,548,762.04
(3)企业合并增加105,184,278.90215,635,749.003,478,240.00852,814.00325,151,081.90
3.本期减少金额21,250.0055,384,705.60235,560.00100.0055,641,615.60
(1)处置或报废21,250.0037,685,485.60235,560.00100.0037,942,395.60
(2)其他转出17,699,220.0017,699,220.00
4.重分类1,104,029.15-961,428.48-927,271.91784,671.24-
5.期末余额160,909,749.90250,383,404.935,782,072.561,884,620.25418,959,847.64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37,589,412.1848,411,821.901,377,095.3387,378,329.41
2.本期增加金额5,154,019.0918,023,056.991,019,617.83196,707.8624,393,401.77
(1)计提5,154,019.0918,023,056.991,019,617.83196,707.8624,393,401.77
3.本期减少金额9,647.2026,193,788.51110,797.7026,314,233.41
(1)处置或报废9,647.2025,811,646.26110,797.7025,932,091.16
(2)其他转出382,142.25382,142.25
4.重分类-1,155,604.08475,137.35-72,580.12753,046.85-
5.期末余额41,578,179.9940,716,227.732,213,335.34949,754.7185,457,497.7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129,645.078,538,303.45914,230.219,582,178.73
2.本期增加金额322,067.37322,067.37
(1)计提322,067.37322,067.37
3.本期减少金额8,169,490.458,169,490.45
(1)处置或报废8,169,490.458,169,490.45
4.重分类1,282,539.21-368,813.00-914,230.21504.00-
5.期末余额1,412,184.28322,067.37-504.001,734,755.65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17,919,385.63209,345,109.833,568,737.22934,361.54331,767,594.22
2.期初账面价值10,164,097.7711,795,058.96426,684.0822,385,840.81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房屋及建筑物8,258,927.166,859,115.631,152,043.72247,767.81
机器设备2,695,126.802,350,793.70199,320.25145,012.85
合计10,954,053.969,209,909.331,351,363.97392,780.66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879,539.39
机器设备964,892.45
合计1,844,431.84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建筑物10,043,514.72未完成验收或相关手续
其中:废弃木料2#仓库3,464,660.79未完成验收
废弃木料4#仓库2,624,789.20未完成验收
废弃木料3#仓库2,014,479.55未完成验收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减值测试项目明细

项 目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减值金额
歧化松香相关设备2,980,267.372,658,200.00322,067.37
合 计2,980,267.372,658,200.00322,067.37

可回收金额参考公司聘请的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24)第A015号》确认。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减值金额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关键参数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歧化松香设备2,980,267.372,658,200.00322,067.37以重置成本法确定公允价值; 按交易涉及的综合成新率根据现场勘查情况,在考虑功能性贬值与经济性贬值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相关税费比例计算处置费用产权交易费参考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实物资产交易收费标准确定
合计2,980,267.372,658,200.00322,067.37///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30,883,345.68
工程物资
合计30,883,345.6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废弃木料综合利用项目厂房建设工程8,050,563.848,050,563.84
废弃木料综合利用项目设备安装工程20,332,047.6420,332,047.64
刨花板热压机大修及防火更新改造工程1,249,621.101,249,621.10
密度板热压机防火更新改造工程1,251,113.101,251,113.10
合计30,883,345.6830,883,345.68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废弃木料综合利用项目厂房建设工程14,810,100.676,759,536.838,050,563.84自筹
废弃木料综合利用项目设备安装工程20,332,047.6420,332,047.64自筹
刨花板热压机大修及防火更新改造工程21,549,282.8817,894,319.682,405,342.101,249,621.10自筹
合计56,691,431.1924,653,856.512,405,342.1029,632,232.58////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土地机器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211,268.832,567,161.044,862,811.778,641,241.64
2.本期增加金额4,908,926.274,908,926.27
(1)租入4,908,926.274,908,926.27
3.本期减少金额913,032.49913,032.49
(1)处置913,032.49913,032.49
4.期末余额298,236.347,476,087.314,862,811.7712,637,135.42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544,409.842,053,728.78943,391.523,541,530.14
2.本期增加金额224,150.551,004,324.89943,385.522,171,860.96
(1)计提224,150.551,004,324.89943,385.522,171,860.96
3.本期减少金额528,597.71528,597.71
(1)处置528,597.71528,597.71
4.期末余额239,962.683,058,053.671,886,777.045,184,793.3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58,273.664,418,033.642,976,034.737,452,342.03
2.期初账面价值666,858.99513,432.263,919,420.255,099,711.50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专有技术污染物 排放权客户资源合同权益商标及域名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6,497,047.66105,774.352,111,600.0028,714,422.01
2.本期增加金额67,687,188.80266,600.00332,550.004,190,000.005,393,000.003,890.0077,873,228.80
(1)购置4,344,788.804,344,788.80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63,342,400.00266,600.00332,550.004,190,000.005,393,000.003,890.0073,528,440.00
3.本期减少金额1,376,948.2411,030.192,111,600.003,499,578.43
(1)处置1,376,948.2411,030.192,111,600.003,499,578.43
4.期末余额92,807,288.22361,344.16332,550.004,190,000.005,393,000.003,890.00103,088,072.38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9,794,535.64105,774.35580,690.1110,481,000.10
2.本期增加金额1,921,849.9844,433.33133,020.00916,937.82657,682.931,080.563,675,004.62
(1)计提1,921,849.9844,433.33133,020.00916,937.82657,682.931,080.563,675,004.62
3.本期减少金额408,630.7611,030.19580,690.111,000,351.06
(1)处置408,630.7611,030.19580,690.111,000,351.06
4.期末余额11,307,754.86139,177.49133,020.00916,937.82657,682.931,080.5613,155,653.6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1,530,909.891,530,909.89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1,530,909.891,530,909.89
(1)处置1,530,909.891,530,909.89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81,499,533.36222,166.67199,530.003,273,062.184,735,317.072,809.4489,932,418.72
2.期初账面价值16,702,512.0216,702,512.02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其他处置其他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91,952,161.7491,952,161.74
成都缇尚新材料有限公司1,407,102.581,407,102.58
合计1,407,102.5891,952,161.7493,359,264.32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处置其他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785,415.01785,415.01
成都缇尚新材料有限公司1,407,102.581,407,102.58
合计1,407,102.58785,415.012,192,517.59

注:本公司因并购成都缇尚新材料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减值,故本年不再进行减值测试。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名称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并购汇银木业形成的商誉所属资产组组合:汇银木业资产组组合。 资产组组合的构成:与汇银木业主营业务预期存在协同效应的经营性长期资产,具体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 资产组组合的依据:该资产组组合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资产组组合的内部资产或资产组之间相互存在协同效应;是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合并所产生商誉的最低监控水河北经营分部,汇银木业主要生产经营地位于河北。

平;该资产组组合不大于所属的河北经营分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购买日,本公司将所形成的商誉划分为核心商誉以及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导致的非核心商誉,情况如下:

类 别金额
核心商誉80,173,232.45
非核心商誉11,778,929.29
合计91,952,161.74

①核心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可回收金额确定方法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减值金额
汇银木业包含完全核心商誉的资产组组合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57,657.4659,388.41未发生减值
合 计57,657.4659,388.41

可回收金额经公司聘请的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24)第A082号)确认。

A、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及情况

预测期的年限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关键参数情况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5年收入增长率自2024年度4.40%至2028年度0.6%。根据历史经营情况结合行业现状、发展预期及企业产品规划综合确定。
毛利率平均12.89%根据历史经营情况结合行业现状、发展预期及企业产品规划综合确定。
折现率税前:11.83%计算WACC作为税后折现率,再使用割差法确定税前折现率。

B、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及情况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关键参数情况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收入增长率0假设资产组组合将保持稳定收入规模
利润率13.21%假设资产组组合将保持稳定盈利水平
折现率税前:11.83%假设资产组组合未来所处市场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均不发生重大变化

②非核心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针对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形成的非核心商誉,随着评估增值部分在合并层面折旧摊销的计提,导致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公司按持股比例,相应计提归属于本公司的商誉减值准备785,415.01元。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上期商誉减值金额
本期上期本期上期
承诺业绩实际业绩完成率(%)承诺业绩实际业绩完成率(%)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4,353.004,693.04107.8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料场及供电设施改造费183,033.65146,765.8836,267.77
合计183,033.65146,765.8836,267.77

其他说明: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租赁负债7,466,774.441,866,693.614,511,337.641,127,834.4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减值19,820,153.644,955,038.41
可抵扣亏损12,090,235.923,022,558.98
合计39,377,164.009,844,291.004,511,337.641,127,834.41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86,223,641.3621,555,910.34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使用权资产7,394,068.361,848,517.094,528,260.521,132,065.13
合计93,617,709.7223,404,427.434,528,260.521,132,065.13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9,826,114.4818,176.521,108,213.1319,621.28
递延所得税负债9,826,114.4813,578,312.951,108,213.1323,852.00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资产减值准备56,659,577.9749,683,749.42
递延收益900,000.00900,000.00
可抵扣亏损72,542,364.4865,178,827.17
合计130,101,942.45115,762,576.59

注:因未来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有不确定性,本集团审慎考虑未就上述项目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3年11,820,749.63
2024年3,108,605.284,597,036.50
2025年8,885,523.838,885,523.83
2026年18,375,074.3418,417,212.42
2027年21,408,506.8521,458,304.79
2028年20,764,654.18-
合计72,542,364.4865,178,827.1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
应收退货成本
合同资产
预付设备及工程款2,612,693.772,612,693.77
合计2,612,693.772,612,693.77

其他说明: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期初
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受限情况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
应收票据
存货
固定资产143,405,196.79其他其中,款项未付清,卖方保留所有权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2,000,821.93元,借款抵押的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41,404,374.86元
无形资产62,248,100.38抵押借款抵押
在建工程10,812,467.53其他款项未付清,卖方保留所有权
合计216,465,764.70////

其他说明: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货款19,006,507.4913,986,550.79
应付加工、运输费1,495,345.61785,337.14
应付服务款5,258,913.054,597,865.54
合计25,760,766.1519,369,753.47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租金1,804,519.36680,564.33
合计1,804,519.36680,564.33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林地及林木款6,585,359.3616,075,047.62
预收货款2,047,051.1742,639.25
合计8,632,410.5316,117,686.87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景谷春林造林有限责任公司2,242,421.08逐步结算
段春伟2,800,000.00逐步结算
合计5,042,421.08/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与景谷春林造林有限责任公司的林地转让合同负债7,435,127.20本年双方就合同下的林地流转进一步进行结算交割,收款790,108.53元,结转8,225,235.73元。
合计7,435,127.2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9,677,327.7445,795,641.8538,352,636.2417,120,333.35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33,829.284,706,860.654,693,573.7547,116.18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9,711,157.0250,502,502.5043,046,209.9917,167,449.53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133,269.8539,137,480.0034,358,893.655,911,856.20
二、职工福利费368,551.00368,551.00
三、社会保险费17,947.522,473,176.022,467,081.9924,041.55
其中:医疗保险费17,575.432,090,325.142,084,542.2223,358.35
工伤保险费372.09275,403.26275,092.15683.20
生育保险费107,447.62107,447.62
四、住房公积金533.00730,324.60730,324.60533.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8,525,577.373,086,110.23427,785.0011,183,902.60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9,677,327.7445,795,641.8538,352,636.2417,120,333.35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32,448.144,541,250.264,528,577.0645,121.34
2、失业保险费1,381.14165,610.39164,996.691,994.84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33,829.284,706,860.654,693,573.7547,116.1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336,621.761,005,952.70
消费税
营业税239.73239.73
企业所得税20,354.16447,629.85
个人所得税65,896.9460,996.56
城市维护建设税41,541.6274,492.25
房产税375,973.13241,541.37
教育费附加24,934.2844,704.67
代扣税金43,797.4343,797.43
印花税99,492.6134,242.25
地方教育费附加16,622.8629,803.13
环境保护税102,387.5610,642.14
土地使用税209,902.43
合计1,337,764.511,994,042.08

其他说明: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7,267,546.961,163,860.26
应付股利1,104,960.501,104,960.50
其他应付款47,220,068.1563,790,220.37
合计55,592,575.6166,059,041.1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7,267,546.961,163,860.26
企业债券利息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合计7,267,546.961,163,860.26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逾期金额逾期原因
应付控股股东借款利息7,267,546.96控股股东未催收
合计7,267,546.9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1,104,960.501,104,960.50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应付股利-XXX
应付股利-XXX
合计1,104,960.501,104,960.50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借款及利息36,501,752.8252,920,625.75
往来款4,773,800.324,609,180.71
押金及保证金1,899,550.571,411,352.03
代收代付款545,090.93564,098.91
公司林地承包费1,041,312.73
其他3,499,873.513,243,650.24
合计47,220,068.1563,790,220.37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35,000,000.00借款展期,未届清偿时点
合计35,000,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2,700,000.00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2,246,832.11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887,711.861,680,835.14
合计26,834,543.971,680,835.14

其他说明: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
应付退货款
长期应付款应计利息198,443.87138,554.80
待转销项税266,116.665,543.10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290,475.00
合计755,035.53144,097.90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133,650,000.00
保证借款60,000,000.00
信用借款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2,700,000.00
合计170,950,000.00

注:年末较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汇银木业本年向银行新增借款,以置换本公司重组前对其提供的借款。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土地4,418,983.94535,633.03
机器设备3,047,790.533,975,704.63
房屋及建筑物409,337.74
减: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887,711.861,680,835.14
合计5,579,062.613,239,840.26

其他说明: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284,666,309.60183,900,000.00
专项应付款
合计284,666,309.60183,900,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重组借款(注1)239,444,672.00183,900,000.00
业绩承诺保证金(注2)22,039,520.00
扶贫投资款18,090,270.81
分期购买设备款7,338,678.90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2,246,832.11
合计284,666,309.60183,900,000.00

其他说明:

注1:重组借款系向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借入的款项,上年用于转借汇银木业偿还其通过转贷取得的银行借款,本年用于支付重组对价。注2:业绩承诺保证金为本公司按照股权收购协议暂扣的10%股权收购对价,待业绩承诺期满后根据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结算支付。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900,000.00900,000.00政府补助本公司5 万 m?生态板建设项目
合计900,000.00900,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合同负债
结构化主体中归属其他权益持有人的份额7,564,686.358,238,969.87
合计7,564,686.358,238,969.87

其他说明:

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景林绿色科技(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特殊的有限寿命主体,本公司在合并报表中将归属于其他权益持有人的份额作为金融负债予以列报。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29,800,000.00129,800,000.00

其他说明: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73,793,704.70173,793,704.70
其他资本公积293,479,691.204,471,592.37297,951,283.57
合计467,273,395.904,471,592.37471,744,988.27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报告期内,本公司向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借款合同约定利率低于市场公允利率,本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值利率计提财务费用,与合同约定利率之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 余额本期发生金额期末 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公允价值变动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85,719.12185,719.12-185,719.12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85,719.12185,719.12-185,719.12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185,719.12185,719.12-185,719.12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注:随着本年境外子公司注销,将累计形成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当期损益。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安全生产费896,550.32854,660.5288,888.741,662,322.10
合计896,550.32854,660.5288,888.741,662,322.10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13,786,380.3213,786,380.32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13,786,380.3213,786,380.32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458,745,920.24-436,470,863.84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4,699.33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458,745,920.24-436,475,563.17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322,618.26-22,270,357.07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452,423,301.98-458,745,920.24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上年期初未分配利润-4,699.33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570,021,003.12514,703,455.42102,049,656.20106,319,414.99
其他业务19,714,446.8714,057,124.2811,146,657.127,360,283.08
合计589,735,449.99528,760,579.70113,196,313.32113,679,698.07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年度具体扣除情况上年度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58,973.5411,319.63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355.15311.46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0.60%/2.75%/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298.80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销售材料等182.83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销售材料等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无,从事贸易业务的子公司本年已清算109.67石油贸易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56.35被关停子公司当年产生的收入18.95受托贴面业务,尚未形成稳定的业务模式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355.15311.46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58,618.3911,008.17

(3).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云南-分部河北-分部合计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商品类型
胶合板类产品48,726,724.2644,257,889.8448,726,724.2644,257,889.84
刨花板类产品246,795,283.06206,026,508.48246,795,283.06206,026,508.48
纤维板类产品255,060,342.05241,003,908.84255,060,342.05241,003,908.84
林化类产品19,438,653.7523,415,148.2619,438,653.7523,415,148.26
合计68,165,378.0167,673,038.10501,855,625.11447,030,417.32570,021,003.12514,703,455.42
按经营地区分类
市场或客户类型
合同类型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在某一时点转让68,165,378.0167,673,038.10501,855,625.11447,030,417.32570,021,003.12514,703,455.42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合计68,165,378.0167,673,038.10501,855,625.11447,030,417.32570,021,003.12514,703,455.42
按合同期限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合计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较上年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合并范围增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972,752.0586,500.47
教育费附加583,651.2251,900.26
资源税
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656,868.30405,024.82
车船使用税750.007,080.00
印花税523,229.4450,148.52
房产税238,810.10269,747.60
土地增值税-608.13
地方教育费附加389,100.8034,600.17
环境保护税667,463.0137,753.99
合计4,032,624.92942,147.70

其他说明:

较上年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合并范围增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783,755.82236,557.08
办公及业务经费388,356.1156,832.24
折旧及摊销916,937.82
其他42,106.46
合计2,089,049.75335,495.78

其他说明:

较上年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合并范围增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6,145,915.3910,486,389.32
办公及业务经费12,310,511.729,545,984.13
折旧及摊销6,604,891.502,157,981.05
安全生产费854,660.52806,369.95
设备投资前期改造费884,955.76
其他费用6,473.60
合计35,915,979.1323,888,153.81

其他说明:

较上年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合并范围增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21,048,099.303,641,075.56
减:利息收入534,124.7672,092.47
利息净支出20,513,974.543,568,983.09
汇兑净损失521,997.94-673,695.69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41,935.1638,915.83
结构化主体中归属于其他权益持有人的损益-674,283.52-771,728.25
合计20,403,624.122,162,474.98

其他说明:

较上年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合并范围增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增值税即征即退17,645,126.43
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政府补助921,243.59403,999.46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10,739.638,961.27
税费返还760.13
合计18,577,109.65413,720.86

其他说明:

注1:较上年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合并范围增加,子公司汇银木业以农林三剩物、次小薪材等作为原料生产刨花板和纤维板,依法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90%的优惠政策。注2: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请参阅附注十一 “政府补助”。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288,500.21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64,127.4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息收入1,708,939.422,652,266.75
合计2,061,567.112,652,266.75

其他说明: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446,609.26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418,744.78-763,075.51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676,560.12-42,463.98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合计2,541,914.16-805,539.49

其他说明: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50,215.37-50,215.37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4,140,397.89-4,473,694.43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322,067.37-2,709,213.56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785,415.01
十二、其他
十三、预付账款减值损失63,113.074,508.88
合计-5,134,551.83-7,228,614.48

其他说明:

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减少。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11,477,093.6310,922,961.32
合计11,477,093.6310,922,961.32

其他说明: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保险理赔收入1,068,755.791,068,755.79
罚款7,675.7636,290.007,675.76
其他456.851,463.56456.85
合计1,076,888.4037,753.561,076,888.4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保险理赔收入系子公司汇银木业部分设备意外损毁报废获得的保险理赔。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1,886,497.471,886,497.47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1,886,497.471,886,497.47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
赞助支出15,000.00
罚款、违约金及滞纳金等8,312.87270,884.19
其他54.2727,275.45
合计1,909,864.61298,159.641,886,497.47

其他说明: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111,409.83165,181.77
递延所得税费用-1,445,347.62-12,092.84
合计-1,333,937.79153,088.93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27,223,748.88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4,083,562.33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3,984,125.29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35,832.77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12,546,390.63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916,876.39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348,813.62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612,535.22
所得税费用-1,333,937.7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七、57.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代收代付款1,870,532.76760,680.46
保证金及押金1,172,400.0050,000.00
政府补助921,243.59123,999.46
活期利息收入534,124.7672,092.47
收回备用金345,890.0448,196.56
收到退回的预付等款项112,939.57915,864.58
其他23,030.0385,020.70
合计4,980,160.752,055,854.23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期间费用7,998,494.687,011,980.40
代收代付款2,436,768.381,394,482.91
退回预收等款项1,236,237.8395,194.10
保证金及押金255,000.00630,011.95
备用金74,906.7783,042.18
其他31,585.0951,207.48
罚款250,000.00
合计12,032,992.759,515,919.0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赎回理财产品39,436,034.00
合计39,436,034.00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购买理财产品39,436,034.00
合计39,436,034.00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保险赔偿4,214,008.92
收回拆借资金及利息2,306,322.00
退回征地补偿款1,600,000.00
退回预付设备款1,057,390.55
合计9,177,721.47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重组中介费6,654,000.00
资产拍卖等服务费85,200.00
重组借款183,900,000.00
合计6,739,200.00183,90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资金拆借款149,333,672.00236,476,730.00
合计149,333,672.00236,476,73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归还控股股东拆借资金108,789,000.00
偿付融资租赁款11,241,850.00
归还扶贫投资款5,000,000.00
归还拆借资金2,946,174.86
租金2,610,821.602,435,419.69
预付融资中介费2,350,000.00
分期付款购买设备2,259,715.44
扶贫投资分红1,473,500.00
合计136,671,061.902,435,419.69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28,557,686.67-22,270,357.07
加:资产减值准备5,134,551.837,228,614.48
信用减值损失-2,541,914.16805,539.49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24,393,401.773,969,442.00
使用权资产摊销2,171,860.962,268,901.38
无形资产摊销3,675,004.62785,133.8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46,765.88135,218.6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1,477,093.63-10,922,961.32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817,741.68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20,895,813.722,967,316.62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061,567.11-2,652,266.7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444.761,978.2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446,792.38-14,071.09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7,640,423.1121,117,239.8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0,763,552.527,414,878.3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5,311,512.82-57,021,957.58
其他765,771.78766,013.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2,125,139.20-45,421,337.22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58,617,956.0227,225,079.82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27,225,079.8223,313,765.00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1,392,876.203,911,314.82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248,260,480.00
其中: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248,260,480.00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9,173,182.45
其中: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19,173,182.45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229,087,297.55

其他说明: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58,617,956.0227,225,079.82
其中:库存现金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58,617,956.0227,225,079.8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8,617,956.0227,225,079.82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16,972.447.0827120,210.70
欧元
港币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503,633.917.08273,567,087.89
欧元
港币
应付账款
其中:美元2,484.587.082717,597.54
欧元14,688.007.8592115,435.93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欧元933,769.207.85927,338,678.90
港币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租赁收入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1,120,668.32
合计1,120,668.32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股权取得时点股权取得成本股权取得比例 (%)股权取得方式购买日购买日的确定依据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量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2023年2月28日270,300,000.0051.00购买2023年3月1日取得控制权503,398,696.4145,377,690.6421,498,427.45

其他说明:

在判断取得控制权时点时,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以下简称“合并指南”)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将同时满足合并指南中相关条件的第一天判断为购买日,具体情况及形成依据如下:

① 2023年2月24日,本次合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形成《股东大会决议》;

② 2023年2月27日,经汇银木业股东会表决通过,汇银木业公司章程变更,本公司已登记在章程的股东名册中,形成《股东会决议》《汇银木业公司章程》;

③ 2023年2月27日,汇银木业董事会改组完成,本公司在汇银木业董事会中占据过半数席位,且汇银木业聘任本公司委派的人员担任董事长,同时本公司向汇银木业派驻了高级管理人员,形成《汇银木业董事会决议》、《聘任书》。

④ 2023年2月28日,汇银木业工商变更登记完成,51%股权过户至本公司名下,取得换发的汇银木业《营业执照》。

⑤ 2023年2月28日至3月1日,本公司与汇银木业进行了各类相关资产、公章印鉴的交接,形成双方签字盖章的《交接明细》。

⑥ 2023年3月1日,本公司向交易对手方支付了过半数股权价款,形成《银行付款回单》。根据上述事项及形成的相关书面依据,本公司判断,2023年3月1日为同时满足合并指南中相关条件的首日。因此,将2023年3月1日作为合并日(购买日)。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现金270,300,000.00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其他
合并成本合计270,300,000.00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178,347,838.26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91,952,161.74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见本附注七、27“商誉”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次合并产生的商誉,源于本公司收购对价与被购买方在收购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差额。公司将形成的商誉进一步按性质分类如下:

类 别金额产生的原因
核心商誉80,173,232.45支付对价高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不考虑增值递延所得税负债影响情况下)部分
非核心商誉11,778,929.29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导致的商誉增加
合计91,952,161.74

核心商誉,对应被购买方各单项资产与经营这些资产的优秀团队、资源优势、口碑、渠道、商业地位等无形资源组合在一起而迸发出“1+1>2”的协同效应。在并购决策时,本公司判断,这些协同效应能为公司带来高于各单项资产本身价值的超额收益,故为此所支付的并购对价。由于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系建立在对被购买方各单项资产、负债辨认和评估的基础之上,系简单算数加减所形成的价值。而众所周知,企业的价值,并非单项资产、负债简单相加减所得的价值,而是应是其盈利能力的价值。本公司所投资的,也是未来能带来的利润回报。因此,本公司

的收购对价系建立在对被购买方预计未来收益估值的基础上,两者之差即为资产因协同效应所带来的超越单项资产本身价值的超额收益,系“1+1>2”部分的协同效应估值对价。非核心商誉,源于在确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过程中,因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导致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根据所得税会计准则,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同时确认等额部分的商誉。该部分商誉对应的是所得税费用,随着评估增值部分的逐步摊销,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未来期间亦逐步转回,从而减少未来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因此,该部分商誉的价值产生于未来可减少所得税费用的价值。综上,本次合并所产生的大额商誉原因合理,预计可以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

其他说明: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购买日公允价值购买日账面价值
资产:637,359,895.83565,264,646.60
货币资金
应收款项
存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流动资产220,927,573.81220,233,111.47
非流动资产416,432,322.02345,031,535.13
负债:287,658,252.19272,656,998.86
借款
应付款项
递延所得税负债
流动负债63,328,554.2263,328,554.22
非流动负债224,329,697.97209,328,444.64
净资产349,701,643.64292,607,647.74
减:少数股东权益171,353,805.38143,377,747.39
取得的净资产178,347,838.26149,229,900.35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上述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第四项第四条的指引确定。同时,本公司聘请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价分摊涉及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购买日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23)第A138号)为本公司提供参考。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

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清算子公司

名称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时间
福港能源(舟山)有限公司2023年9月11日
福港(香港)有限公司2023年8月7日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资本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云南江城茂源林业有限公司云南江城10,000,000.00云南江城林业55.00设立
景谷林茂林业有限公司云南景谷1,000,000.00云南景谷制造业100.00设立
景谷永恒木业有限公司云南景谷41,000,000.00云南景谷制造业100.00设立
景谷林威林化有限公司云南景谷1,000,000.00云南景谷批发业100.00设立
景谷林之海炭业有限公司云南景谷11,000,000.00云南景谷制造业100.00设立
福誉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5,000,000.00北京商务服务100.00设立
福港能源(上海)有限公司上海50,000,000.00上海批发业100.00设立
欣麻科技(昆明)有限公司云南昆明100,000,000.00云南昆明批发业100.00购买
上海景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1,000,000.00上海其他100.00设立
景林绿色科技(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市80,000,000.00天津市企业管理50.900.10设立
成都缇尚新材料有限公司四川成都5,000,000.00四川成都制造业53.45购买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河北唐县208,000,000.00河北唐县制造业51.00购买
唐县九森木业有限公司河北唐县5,000,000.00河北唐县批发业51.00购买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49.0022,235,068.41193,588,873.79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23,064.5042,218.3865,282.885,003.9120,771.0425,774.95
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子公司名称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50,339.874,537.774,537.778,040.05

其他说明: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转入其他收益本期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收益相关
递延收益900,000.00900,000.00与资产相关
合计900,000.00900,000.00/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280,000.00
与收益相关18,566,370.02123,999.46
合计18,566,370.02403,999.46

其他说明: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相关项目。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市场风险相关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

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①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有关,除本集团的几个下属子公司以美元进行采购和销售、以欧元进行采购外,本集团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汇率风险对本集团的交易均构成影响。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参见本附注六、52“外币货币性项目”。各项外币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见下表:

项 目本年上年
对利润的影响对利润的影响
美元对人民币汇率升值1%36,697.02110,329.26
美元对人民币汇率贬值1%- 36,697.02-110,329.26
欧元对人民币汇率升值1%-74,541.14
欧元对人民币汇率贬值1%74,541.14

②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带息债务主要为以人民币计价的固定利率合同,金额为493,939,581.44元。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本集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评估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增加的方法、确定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划分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的组合方法、直接减记金融工具的政策等,参见本附注五、11。

本集团因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损失准备的量化数据,参见附注七、2,附注七、5的披露。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性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项目一年以内一至二年二至三年三至五年五年以上
应付账款25,760 ,766.15
其他应付款47,737,876.37
租赁负债(含利息)2,147,233.662,147,233.662,147,233.661,599,144.95
其他流动负债755,035.5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7,220,535.75
长期应付款(含利息)7,013,275.2627,331,538.3530,771,036.12245,388,242.87
长期借款7,651,726.2329,746,056.85149,840,539.73
其他非流动负债7,564,686.35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款项融资系本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基于本公司日常经营销售业务所形成,故在初始确认时,其公允价值和交易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因此,本公司采用交易价格作为其初始确认的公允价值,即按照收入准则确认的应收款项金额或按照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确定的应收款项金额作为其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而在后续计量时,由于本公司所持有的上述汇票承兑人均为信用等级较高的大型国有银行或股份制上市商业银行,故其信用风险可以忽略不计;并且由于剩余期限较短(均小于6个月),故其货币时间价值亦可忽略不计。基于以上考虑,本公司判断此类汇票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与后续计量时的公允价值不会产生重大差异。因此,本公司以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后续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美元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市投资30,0005555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母公司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七节四(一)控股股东情况”。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郑家纯先生其他说明: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周大福(中国)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鑫国信融资租赁(珠海)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公司监事黄建文之兄黄建民担任过董事的公司。截至报告期初,关联关系解除已超过12个月,本年已不是关联方。
王兰存子公司汇银木业的少数股东
崔会军子公司汇银木业的少数股东
石家庄市欧美木业有限公司王兰存之子控制的公司
天津盈格迪贸易有限公司子公司汇银木业总经理之子控制的公司
张卫欣子公司汇银木业监事
崔保军崔会军的弟弟
管英杰子公司汇银木业的监事
赵志勇管英杰的妻弟
河北宏德睿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王兰存亲家控制的公司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上期发生额
河北宏德睿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采购服务73,000.00
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委托加工2,008,324.45
中鑫国信融资租赁(珠海)有限公司购买融资租赁资产345,886.68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石家庄市欧美木业有限公司销售商品6,182,583.38
天津盈格迪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商品4,092,647.26
张卫欣销售商品360.00
赵志勇销售商品2,193.00
崔保军销售商品292.00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支付的租金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机器设备1,200,000.001,200,000.00
中鑫国信融资租赁(珠海)有限公司机器设备10,469.0310,469.03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崔会军、王兰存27,030.002026-6-30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崔会军、王兰存9,700.002026-3-29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崔会军、王兰存3,800.002026-3-29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崔会军、王兰存4,890.002026-3-29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崔会军、王兰存1,610.002026-3-29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拆入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50,000,000.002022-5-302023-5-29借款期限一年,本年到期后展期一年,利率为3.6%。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183,900,000.002022-9-292027-9-30借款期限五年,利率为2.75%,本公司已按公允利率计提利息,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拆出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183,900,000.002022-9-302027-9-29借款期限五年,利率6%,2023年4月3日已提前偿还。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297.24294.60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长期应收款(含应计利息):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186,711,402.75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190,577.05
合同负债天津盈格迪贸易有限公司31,188.91
应付利息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7,267,546.961,163,860.26
其他应付款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36,012,931.5050,000,000.00
其他应付款崔会军244,410.66
其他应付款王兰存244,410.66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3,975,704.63
长期应付款(含应计利息)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239,643,115.87184,038,554.80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其他非流动负债(结构化主体中的份额)周大福(中国)有限公司7,564,686.358,238,969.87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分为四个经营分部,本集团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集团确定了两个报告分部,分别为云南分部、河北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经营地点、产品业务线等为基础确定的。本集团云南分部的主要产品为胶合板、林化产品、林木产品;河北分部的主要产品为刨花板、纤维板。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分部1分部2分部间抵销合计
对外营业收入86,336,753.58503,398,696.41589,735,449.99
信用减值损失1,623,981.05917,933.112,541,914.16
资产减值损失-4,880,258.71-254,293.12-5,134,551.83
利润总额(亏损)-16,392,721.2944,101,992.86-485,522.6927,223,748.88
资产总额605,759,415.39652,828,831.76-279,305,547.95979,282,699.20
负债总额372,379,487.17257,749,497.48-9,005,547.95621,123,436.70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3,026,853.891,822,214.08
1年以内小计3,026,853.891,822,214.08
1至2年36,821.5052,549.50
2至3年12,600.006,300.00
3年以上
3至4年6,300.00100,000.00
4至5年
5年以上5,301,833.955,301,833.95
合计8,384,409.347,282,897.53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8,384,409.341005,465,678.7965.192,918,730.557,282,897.531005,499,459.6075.511,783,437.93
其中:
账龄组合8,384,409.341005,465,678.7965.192,918,730.557,282,897.531005,499,459.6075.511,783,437.93
合计8,384,409.34/5,465,678.79/2,918,730.557,282,897.53/5,499,459.60/1,783,437.93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3,026,853.89151,342.695.00
1至2年36,821.503,682.1510.00
2至3年12,600.002,520.0020.00
3至4年6,300.006,300.00100.00
4至5年
5年以上5,301,833.955,301,833.95100.00
合计8,384,409.345,465,678.79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账龄组合5,499,459.6033,780.815,465,678.79
合计5,499,459.6033,780.815,465,678.79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上海云经贸有限公司1,449,451.260.001,449,451.2617.291,449,451.26
高加雄1,169,184.920.001,169,184.9213.941,169,184.92
云南云景林业开发有限公司1,083,779.760.001,083,779.7612.9354,188.99
李耀942,962.680.00942,962.6811.2547,148.13
昆明经开区弘源达建材经营部628,000.000.00628,000.007.49628,000.00
合计5,273,378.620.005,273,378.6262.903,347,973.30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43,313,950.3759,677,314.41
合计43,313,950.3759,677,314.4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4,115,972.4923,947,935.30
1年以内小计4,115,972.4923,947,935.30
1至2年21,567,945.8732,651,646.38
2至3年24,990,781.539,425,367.67
3年以上
3至4年9,425,367.6720,442,469.41
4至5年14,998,353.652,752,551.20
5年以上37,313,740.4823,488,876.92
合计112,412,161.69112,708,846.88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108,733,682.40108,906,880.68
押金及保证金2,231,229.632,429,998.62
代收代付款74,934.11
其他1,372,315.551,371,967.58
合计112,412,161.69112,708,846.88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整个存续期预期整个存续期预
期信用损失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3年1月1日余额6,347,634.9446,683,897.5353,031,532.47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1,013,114.582,353,051.913,366,166.49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12,700,512.3612,700,512.36
2023年12月31日余额7,360,749.5261,737,461.8069,098,211.32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账龄组合计提53,031,532.473,366,166.4912,700,512.3669,098,211.32
合计53,031,532.473,366,166.4912,700,512.3669,098,211.32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款项的性质账龄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景谷永恒木业有限公司36,259,932.5732.26往来款1-5年24,687,087.10
福誉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18,783,811.2616.71往来款2年以内1,703,381.13
福港能源(上海)有限公司17,870,000.0015.90往来款3年以内3,574,000.00
江城茂源林业有限公司15,268,403.8613.58往来款1-5年以上15,265,465.11
基建拨款1,968,000.001.75往来款5年以上1,968,000.00
合计90,150,147.6980.2047,197,933.34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322,598,839.671,200,000.00321,398,839.6752,298,839.671,200,000.0051,098,839.67
合计322,598,839.671,200,000.00321,398,839.6752,298,839.671,200,000.0051,098,839.67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江城茂源林业有限公司5,500,000.005,500,000.00
景谷永恒木业有限公司31,150,230.9031,150,230.90
景谷林之海炭业有限公司2,058,608.772,058,608.77
景谷林威林化有限公司1,000,000.001,000,000.00
景谷林茂林业有限公司1,000,000.001,000,000.00
景林绿色科技(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390,000.0010,390,000.00
北京景林科技有限公司1,200,000.001,200,000.001,200,000.00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270,300,000.00270,300,000.00
合计52,298,839.67270,300,000.00322,598,839.671,200,000.00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
其他业务15,983,522.3712,298,045.255,317,391.803,180,376.08
合计15,983,522.3712,298,045.255,317,391.803,180,376.08

本年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林木销售收入增加。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2,162,595.582,652,266.75
合计2,162,595.582,652,266.75

其他说明: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9,590,596.1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921,243.5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64,127.48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1,708,939.4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53,521.26
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288,500.2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69,279.58
合计13,896,207.70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数字“+”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注2:本集团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执行。注3:关于将增税即征即退款项判断为“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从而未纳入非经常性损益的相关说明:

本集团当期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款项17,645,126.43元,金额较大,如本附注七、67所述,系子公司汇银木业以农林三剩物、次小薪材等作为原料生产刨花板和纤维板,依法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90%的优惠政策所致,就该笔受益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本公司判断如下:

(1)该增值税退税系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该退税源于汇银木业的生产原料、生产工艺及产品符合国家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与其正常经营密不可分。

(2)该退税属于定额定量的政府补助,根据国家统一税收产业政策,汇银木业预计未来将一贯的使用农林三剩物、次小薪材生产人造板,因此总能收到当期所缴纳增税90%的退回。

(3)该退税具有持续性,能够对公司损益持续产生影响。人造板行业的增值税退税政策自2001年实施开始,至今已在行业内持续20余年。近年来,随着国务院“减税降费”普惠性政策的

持续,公司判断在可预见的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方向不会发生改变,因此能够持续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

综上考虑,本公司将增值税即征即退收益判断为经常性损益。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980.050.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77-0.06-0.06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陈凯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23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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