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发展”、“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城建发展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97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于2014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5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8元。截至2014年8月15日,公司共募集资金3,9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9,2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3,820,800,000.00元。
截至2014年8月15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XYZH/2014A801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880,516,026.00元,其中:201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879,548,325.03元,201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04,300,449.62元,2016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98,351.35元,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4,530,200.00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00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7,208,500.00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365,100.00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365,1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9,483,974.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13年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以及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北京城建兴云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3家项目实施主体”)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运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里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4年8月28日与中信建投证券、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20%的,3家项目实施主体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2014年8月1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21年期初专户存储募集资金35,204,108.87元,本期增加88,440.22元,本期减少12,365,295.46元,其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7113610182600052846)收到利息收入2,619.38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691821247)收到利息收入85,569.02元,支付手续费160.00元,支付工程款12,365,100.00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里屯支行(91330155200000108)收到利息收入251.78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运支
行(20000000576200000455761)收到利息收入0.04元,销户转出35.4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运支行
存储方式 | ||
20000000576200000455761 583,000,000.00
活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里屯支行
91330155200000108 3,317,000,000.00
活期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运支行
82,934.58 | ||
20000024038900000454388 活期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
7113610182600052846 862,802.36活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691821247 21,981,516.69活期
3,900,000,000.00 22,927,253.63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9,483,974.00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22,927,253.63元,差异3,443,279.63元,差异原因为:1、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194,370.80元;2、使用上述银行存款利息支付工程款720,556.87元;3、销户转存885.65元;4、银行存款利息转出29,648.65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880,516,026.00元。募投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请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附件1)。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截至2014年8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034,930,845.26元。
2014年8月2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034,930,845.2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15年4月28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0,000万元一次性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17年9月6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1,000万元一次性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不存在超募资金。
(五)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通过资料审阅、沟通访谈等多种方式对城建发展募集资金2021年度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城建发展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募集资金总额3,900,00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365,1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868,150,926.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
分变更(如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
金额(1)
本年度投入金
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金额的差额
=
(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北京世华龙樾项目 否 1,100,000,000.00
(2)/(1) | ||
1,100,000,000.00
1,100,000,000.00
-
1,100,000,000.00
-
不适用 2014
120,670,525.52 |
不适用 否北京海梓府项目 否700,000,000.00
700,000,000.00
700,000,000.00
-
700,000,000.00
-
不适用2015
不适用 否北京上河湾项目 否 500,000,000.00
108,764,021.26 | ||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不适用 2015
2,161,832.37 |
不适用 否北京平各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否1,200,000,000.00
1,200,000,000.00
1,200,000,000.00
12,365,100.00 | 1,180,516,026.00 |
-19,483,974.00
不适用2017-
不适用 否补充流动资金 否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
400,000,0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
不适用 否
合计 |
-3,900,000,000.00
3,900,000,000.00
3,900,000,000.00
12,365,100.00 | 3,880,516,026.00 |
-19,483,974.00
— —
231,596,379.1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4 |
年
月
15 |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元。
2014 |
年
月
28 |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4 |
年
月
29 |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15年4月28日
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00,000,000.00元一次性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
年
9 |
月
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元一次性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至
年
12 |
月
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
19,483,974.00 |
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元,使用上述银行存款利息支付
工程款
720,556.87 |
元,销户转存
元,银行存款利息转出
29,648.65 |
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