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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化能源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办理补充担保及信托划转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23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办理补充担保及信托划转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能源”或“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集团”)通知,嘉化集团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函件编号:

上证函[2019]635号),嘉化集团以其持有的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

根据嘉化集团与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签署了《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之信托及担保合同》及《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合同之补充协议》,嘉化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25,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72%,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75%)及其孳息(包括送股、转股和分红)存放于担保及信托专户,由19嘉EB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财通证券作为名义持有人,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对持有的部分本公司A股股票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

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收到控股股东嘉化集团的通知,根据嘉化集团与财通证券签署的《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之信托及担保合同》,嘉化集团拟将持有的公司1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66%),划入“嘉化集团-财通证券-19嘉EB0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用于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

截至本公告日,嘉化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2,389,604股(其中583,391,692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包含嘉化集团因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将划转至担保及信托专户的125,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余18,997,912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限为自新增股份登记日起至36个月届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4%。嘉化集团、实际控制人管建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韩建红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8,765,1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89%。

目前,嘉化集团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担保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340,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6.44%,占公司总股本的23.73%。公司实际控制人管建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韩建红女士合计持有公司26,375,499股,均不存在质押/担保的情况。

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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