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7月2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6日下午15:3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伟强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56)。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