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接到控股股东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融信托”)通知,获悉北京华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华普集团”)被司法裁定划转的8,479,418股公司股份已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司法裁定的执行情况
2020年11月13日,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ST昌鱼”)收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融信托”)转来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0)京02执恢30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被执行人北京华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华普集团”)持有的公司股票8,479,418股股作价30,101,933.90元交付本案申请执行人中融信托抵债,同时解除该部分股票的冻结,该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中融信托可持裁定书前往登记机构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详见公司公告2020-028号)。
上述法院《执行裁定书》涉及公司股份8,479,4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67%,该裁定的执行将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公司已于2020年11月18日披露了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20-029号)。
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接到控股股东中融信托通知,获悉中融信托依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京02执恢303号《执行裁定书》,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将华普集团持有的8,479,418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67%)过户至中融信托管理的中融-融雅3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名下。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上述权益变动前,华普集团持有上市公司25,671,4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5%,过户完成后,华普集团持有上市公司17,19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38%,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上述权益变动前,中融信托所管理的“中融-融雅3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上市公司8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72%。过户完成后,中融信托所管理的“中融-融雅3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计持有上市公司88,479,4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7.39%,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第一大股东。
详见下表: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份总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总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中融-融雅3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80,000,000股 | 15.72% | 88,479,418股 | 17.39% |
华普集团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5,671,418股 | 5.05% | 17,192,000股 | 3.38% |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已于2020年11月18日披露了相关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2、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行及生产管理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