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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创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承诺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9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承诺函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实施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为本次重组,本公司及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就题述事项作如下声明承诺:

1、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计、 评估、法律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文件签字与印章真实、有效,文件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

2、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及披露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3、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中引用的由本公司或本人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根据本次交易进程,需要本公司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信息时,本公司及本人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5、若本公司或本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及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特此承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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