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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创业:东方创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5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事程序各位股东:

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程序:

一、 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股东大会相关事宜。

二、 在股权登记日(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通知中载明的日期为准)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享有表决权;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介机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 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法律义务,遵守议事程序,共同维护股东大会秩序,并依法享有股东权利。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对扰乱会议秩序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上海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 未经允许,本次股东大会禁止录音、录像、直播。

五、 本次股东大会将安排合理时间供股东提问,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在出席会议登记日登记股东发言,就股东大会涉及的议案内容提出相关问题,公司董事长对于股东的提问,可指定有关人员做出针对性的回答。

六、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线上会议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 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八、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五、九、十一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九和议案十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 股东大会结束前,由公司聘请的执业律师宣读对股东大会的整个程序合法性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6月22日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2年6月22日下午2:00

二、会议方式:线上会议(通讯方式)

三、会议主持:赵晓东 先生

四、会议议程:

(一)宣读《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事程序》

(二)审议议案

议案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报告人:赵晓东议案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报告人:瞿元庆议案3、2021年度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人:李 捷议案4、2021年度财务决算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 ………………… 报告人:陈乃轶议案5、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报告人:陈乃轶议案6、 关于2022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 报告人:陈乃轶议案7、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外汇套期保值额度的议案………… 报告人:陈乃轶议案8、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报告人:陈乃轶议案9、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暨拟回购

并注销股份的议案…………………………………………………… 报告人:陈乃轶议案1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报告人:陈乃轶议案11、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业绩补偿暨拟回购并注销股份

相关事项的议案 ………………………………………………………报告人:陈乃轶报告事项: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吕 毅

五、统一回答股东提问

六、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七、宣布大会结束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2日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人:赵晓东 先生各位股东:

我受董事会委托,向大会报告董事会在2021年的主要工作及在董事会领导下公司的经营和投资概况。2021年面对市场需求增长不及预期、新冠疫情的反复、原材料价格上涨、国际运费高涨以及人民币升值等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董事会带领经营班子、各投资企业及全体员工不懈努力,进一步做强做优公司核心主业,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重要预算指标,实现了公司业绩的稳步增长与健康发展。

一、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

在2020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基础上,2021年公司进一步对相关子公司和业务进行整合优化,着力打造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了营收规模和盈利水平的稳步增长。截至2021年12月底,公司净资产为69.15亿元,同比减少2.86%(主要原因是公司持有的华安证券股股票的公允价格有所下降),净资产收益率为5.34%,同比增加15.84%;营业收入435.49亿元人民币,完成预算的118.99%,同比增加3.78%;实现净利润3.81亿人民币,完成预算的174.85%,同比增加36.94%。

二、2021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

(一)主要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5次会议,完成了董事长、董事和监事的改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和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重要工作,并对公司的年度经营方针、定期报告以及多个重要投资项目等进行了研究和决策。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要求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全年披露定期报告4份,各类公告57份。

(二)公司重要事项及其进展情况

(1)2021年度重要事项及其进展

1、2021年5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合计20,859.13万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资项目之一埃塞俄比亚服装加工基地项目的自筹资金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费用。2021年6月底,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2、2021年5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了“东方创业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与投资者零距离就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及业绩情况及公司后续发展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沟通。

3、2021年5月1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公司”)就其与中谷储运(舟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谷储运”)的轻循环油仓储保管合同纠纷事项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标的金额共计14,711.49万元。

2021年底,经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外贸公司合计确认信用减值损失4,457.43万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影响2021年度净利润约3,343.08万元。

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2022年1月,按照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东方创业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授权,公司完成了A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确定2021年12月3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62名激励对象授予1,506.80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3.95元/股,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月21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68,459,428股增加至883,527,428股。

(2)重大投资项目进展

1、埃塞俄比亚服装加工基地项目

埃塞俄比亚服装加工基地项目在2021年11月30日已完成了三幢厂房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该项目自2021年8月份开始试运营,至2021年底完成订单出口14万件,目前工厂生产

管理工作已步入正规,并完成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以及生产工序的优化。当前工人人数稳定在1218人左右,并已按照验厂要求完成了相关资料的准备和硬件的整改,并向Sedex, WRAP,Higg提交相关资质申请,已确认由第三方机构SGS派人于2022年上半年至工厂进行检验审核。该项目从订单、管理、生产形成一体化管理,顺利完成试运营目标。

2、公司参股基金的总体情况

2014年至2017年,公司先后参股投资了海通并购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并购基金”)、东方翌睿(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方翌睿(上海)健康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健康基金”)和东方翌睿(上海)医疗科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投基金”)。2021年,公司参股投资的各基金整体经营情况正常,2021年度合计收到分红1,334万元。目前上海并购基金、健康基金和创投基金均已进入退出期。

3、可交换债券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成功发行了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交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1.5%。债券存续期内,债券投资人累计换股华安证券116.94万股,债券换股金额990.50万元。2022年2月可交债触发回售条款,公司接受债券投资人回售登记申请,合计向投资人回售债券5,432.30万元;2022年3月28日,可交债到期摘牌,公司向投资人偿付本债券金8,577.20万元。以上金额合计1.5亿元。债券存续期内,公司积极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债券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跟进债券跟踪评级和兑付、兑息工作,确保债券正常存续。

5、新海航业购置船舶项目

2020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物流集团上海新海航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航业”)的控股子公司东方金发航运有限公司与Ramona Navigation Company Trust CompanyComplex公司正式签署了相关购船合同,金发航运以812.5万美元的合同价购入一艘船名为IRON LADY的5.7万吨位超灵便型散货船(以下简称“东方金发轮”)。截至2021年底,东方金发轮实现营业收入3,56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33万元。

注:东方金发航运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为850万美元,出资结构为:公司出资340万美元,占比40%,新海航业出资153万美元,占比18%,新海航业的经营者团队出资17万美元,占比2%,香港金发有限公司

出资340万美元,占比40%。该公司由新海航业实际管理运营及合并财务报表。

6、参股民生证券项目

2020年9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出资1.8亿元与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共同受让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的控股股东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民生证券股份,公司受让民生证券的股份13,225.57万股,持股比例1.15%;东方国际集团出资不超过1.2亿元,受让民生证券的股份不超过8,817.05万股,持股比例不超过0.77%,交易价格均为1.361元/股。

自公司投资民生证券以来,民生证券经营情况良好。2021年公司收到民生证券红利款290万元。

7、参股苏州高新项目

2021年5月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出资1.62亿元参股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高新”)。2021年8月,公司作为苏州高新持股3%的股东,向苏州高新派出董事一名。2021年度公司共收到苏州高新红利款138万元。

报告期内,苏州高新经营情况良好。经审计,2021年全年苏州高新实现营业收入118.95亿元,同比增长18.47%;归母净利润4.05亿元,同比增长34.2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9%,同比增加1.54个百分点。

8、参与华安证券配股项目

2021年5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3.68元/股的价格认购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配股股份 5,424.30万股。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华安证券股份共 235,291,527 股,占华安证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

5.0087%,位列华安第四大股东。

报告期内,华安证券经营稳中有进,2021年公司共收到华安证券红利款2172.48万元。经审计,2021年华安证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83亿元,同比增长3.78%,归母净利润14.24亿元,同比增长12.32%,净资产收益率8.39%,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四、利润分配情况

2021年5月28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868,459,4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93元(含税)。2021年

7月27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0,766,726.80元。占公司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的30.14%。

五、履行社会责任

东方创业坚持履行社会责任,始终把帮扶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公司根据对口帮扶行动计划,2021年持续跟进“百企结百村”行动,优化完善与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前场镇稗子田村的结对帮扶。同时,公司工会按照《上海市深化消费扶贫行动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要求,按需采购上海市对口地区扶贫产品,切实推动消费帮扶,提升消费帮扶成效。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公司将不断深化后续的帮扶工作,结对帮扶重心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因地制宜地持续开展帮扶项目,进一步为国家为社会贡献力量。

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公司战略委员会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战略研讨会议,对公司修订和制订相关管理制度的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与论证并发表了专业的意见。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于2021年1月22日、2021年4月2日、2021年8月27日、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监督,对上市公司提出了加强内部审计和业务管控力度、优化内部信息沟通和传递等工作要求,要求上市公司在规定时限内就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对事务所出具的内控审计工作报告、董事会内控评价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审计委员会还就《董事会内控自我评价报告》与《内控审计报告》中的问题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讨论,并审议同意将2020年财务会计报告、2020年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讨论。

另外,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认购野村资管计划、《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确认外贸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和外贸公司对国铠公司增加融资担保额度等重要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专项意见。

3、2021年4月2日,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一次会议,按照2020年经营者

年薪分配考核方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审议通过了2021年经营者薪酬方案,并决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1年10月28日和2021年11月29日,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分别召开2021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三次会议,就股权激励的相关事项进行讨论。

七、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均严格行使和执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召开了8次现场会议和7次通讯会议。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能,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和其他相关材料,讨论研究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股权激励项目、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关联交易、修订及制订公司部分制度、公司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等重大事项,发挥了各自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优势,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作出了独立、公正的判断。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股权激励项目、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关联交易、修订及制订公司部分制度、公司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等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与论证,并发表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情况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通知的要求,认真执行公司治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基本达到《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

因公司已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和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项目,根据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1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制订了《公司投资者调研和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同时,公司定期进行风险分析与查找、缺陷分析与整改、预警分析与把关、内控

制度与流程的修订等一系列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公司治理环境。报告期内,面对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提升企业风控水平,通过“制度+技术”的方式,强化风险把控。在技术方面,公司针对新ERP体系实施几年多来的情况进行了回顾和总结,持续优化和改进,对业务控制的全覆盖流程进行评估,优化控制流程。公司将持续完善现有的ERP业务系统、OA信息系统,充分发挥各系统的作用,使业务能够顺利开展,各类业务信息迅速有效传达,从而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实现内部管理的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

公司充分认识到,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为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等目标,公司业已严格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及成本效益原则,在公司内部的各个业务环节逐步健全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

九、2022年工作重点

1、根据公司三年行动规划,继续深入研究和推进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打造和提升,包括打造毛衫产业、打造全球化一体化供应链集成服务能力、积极融入国内外双循环,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中探索转型发展新格局等。

2、研究和采取应对2022年上半年严重复杂疫情的各项措施、办法,努力把疫情对公司全年经营目标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3、根据“双百行动”的总体安排,深化推进公司综合改革,包括股权激励后续工作等。

4、进一步优化金融资产的布局和配置。

5、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工作,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以上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人:瞿元庆 先生

各位股东:

我代表监事会作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如下:

(1)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

(4)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免担保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外汇套期保值额度的议案;

(7)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9)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11)关于公司拟增资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3、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5月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4、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如下:

(1)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5、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如下: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拟确认外贸公司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6、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如下:

(1)《东方创业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东方创业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3)东方创业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

7、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8、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如下:

(1)关于调整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监事日常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风险事项的处置、监督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制订和执行等重大事项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出席了历次公司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议案和决议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2021年8月27日,公司监事会对上市公司本部进行了实地调研,听取了公司对修订《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制订《公司投资者调研和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的相关汇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1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及制定了上述制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建立并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职能,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监事会认为: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的,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公正,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4)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上海康健进出口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收购工作,康健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康健公司100%股权经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资产评估结果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后,作为确定交易价格的依据;监事会认为交易价格合理公正,未发现内幕交易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资产流失情况。

(5)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20,859.13万元的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亦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6)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议和实施工作,监事会认为:本次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调动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实现长期、持续、全面领先的战略目标。公司在策划本次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保密制度,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的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股权激励的成本对上

市公司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6)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职业字[2022]22595号《外贸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报告》、天职业字[2022]22594号《新联纺、纺织装饰和国际物流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报告》以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方创业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外贸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未实现业绩承诺,东方国际集团应补偿金额1,429.43万元,对应应补偿股数126.72万股;新联纺公司、装饰公司、国际物流公司2021年度的业绩承诺已完成,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达成率为104.63%。

四、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专项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存在的问题也制定了相应解决方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1年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对公司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而有效,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重大缺陷,实际执行中亦未发现重大偏差或异常情况。公司监事会将协同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内控体系建设,共同推进公司规范化建设工作,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行为。

五、监事会2022年工作重点

1、继续关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埃塞项目)的经营情况。

2、继续关注公司股权激励后续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3、继续督促和协助公司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管控模式,完善上市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管理关系。

4、继续关注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中的风险防范和内控体系的完善。

以上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6月22日

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人:李 捷 先生各位股东: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已于2022年4月22日审议通过了《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年度报告包括了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环境与社会责任,重要事项,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优先股相关情况,债券相关情况,财务报告及备查文件等共十个章节。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2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本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主要财务数据金额
营业收入435.49 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1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7亿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8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9.15亿元
每股收益0.44元/股

以上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6月22日

2021年度财务决算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人:陈乃轶 先生各位股东:

我受公司董事会委托,作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一、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

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公司2021年度主要指标完成如下:

1、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5.49亿元,完成预算指标393.99亿元(调整康健公司营业收入后)的118.99%。

2、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38,076.81万元,完成预算指标22,822.50万元(调整康健公司归母净利润后)的166.84%。

3、2021年度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为5.34%。

二、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

2022年的财务预算是在充分考虑公司现实业务的各项基础及经营能力基础上,在市场、国家政策等因素无重大变化的假设前提下,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的。本预算报告不代表盈利预测,仅是公司按照正常生产经营计划和2022年度预计实施的工作所作出的。

2022年公司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如下:

1、营业收入429.58亿元,营业成本426.06亿元,三项费用总额14.85亿元。

2、净利润27,900万元。

以上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6月22日

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报告人:陈乃轶 先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预计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涉及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购销金额不超过15.8亿元,托管承包金额不超过0.06亿元,租赁金额不超过

0.5亿元,劳务费金额不超过1.4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提交议案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1年度(前次)预计金额2021年度(前次)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万元)(万元)
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东方国际集团及其子公司75,00022,532.37日常关联购销业务量有所减少
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4,5001,316.44日常关联购销业务量有所减少
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托管承包事项东方国际集团及其子公司1,00037.54日常关联托管承包的业务量有所减少
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租赁事项东方国际集团及其子公司5,0002,985.01日常关联租赁的业务量有所减少
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服务费用东方国际集团及其子公司8,0003,657.57日常关联的服务业务量有所减少

(二)2021年度上市公司与财务公司相关的金融服务情况

1、存款业务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方每日最高存款限额存款利率范围期初余额期末余额收取利息备注
东方国际人民币活期295,794.26273,331.642,172.18人民币

议案五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921,710.18万元0.455%-1.15%; 通知及定期1.35%-2.919%
0.05%-0.15%(美元利率)33,206.6264,651.1933.15原始币种为美元,按6.3757汇率换算成人民币金额
合计329,000.88337,982.832,205.33

2、贷款业务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方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范围期初余额期末余额支付利息备注
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360.003.51%-3.77% (人民币短期)12,680.0030,720.00822.06人民币
13,000.003.95% (人民币长期)13,000.0011,800.00476.60人民币
10,838.692.01%-2.05% (美元利率)5,738.138,925.9894.81原始币种为美元,按6.3757汇率换算成人民币金额
合计31,418.1351,445.981,393.47

3、授信业务

关联方业务类型总额(人民币万元)实际发生额 (人民币万元)
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授信124,273.2479,907.97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

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际集团”)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购销总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与公司参股子公司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购销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

2、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托管承包事项

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托管承包总额不超过600万元。

3、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租赁事项

因日常生产经营和办公需要,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的租赁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4、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劳务费用

因日常生产经营和办公需要,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劳务费总金额不超过14,000万元。

5、东方国际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28,561,10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8.51%。关联董事宋才俊先生在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在2022年度预计向关联法人采购销售商品、受托管理资产、承租支付租金、服务费用的日常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对上述关联交易需回避表决。

(四)预计2022年度上市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2019年11月13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公司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东方国际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可从事其他本外币金融服务,协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期限三年。

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2年度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合计不超过126.75亿元,其中存款限额不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50%(即92.17亿元),贷款余额不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即34.58亿元),其余业务余额不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50%(即92.17亿元)。

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吸收存款的条件不低于财务公司向其他第三方吸收存款的条件,也不低于其他商业银行吸收存款的条件,且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无任何强制性义务须将其自有资金存款至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发放贷款条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任何第三方发放贷款的条件,也不高于其他商业银行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发放贷款的条件。

公司2022年度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交易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

利影响。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319278,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地: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488号1号楼1层,法定代表人:童继生,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主营业务经营和代理纺织品、服装等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三来一补业务,经营技术进出口业务和轻纺、服装行业的国外工程承包业务、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承办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产权经纪,自有房屋租赁,主要股东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底,其经审计的总资产为6,462,774.54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为1,734,243.65万元,负债3,959,923.62万元,资产负债率61.27%;2021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9,571,260.12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43,589.04万元。

2022年4月,其总资产为6,680,498.07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为1,743,175.34万元,负债4,181,584.95万元,资产负债率62.59%;2021年1-4月的营业收入为2,378,300.68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7,791.43万元(未经审计)。

2、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0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MA22U7U659,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地:苏州高新区天都商业广场3幢1104-1108,法定代表人:何冠霖,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小食杂;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保健食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母婴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玩具销售;日用杂品销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照明器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零售;户外用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零售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销售代理;粮油仓储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鲜肉批发零售;新鲜水果批发零售。是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021年12月底,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2,283.95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为5,023.58万元,负债7,260.37万元,资产负债率59.10%;2021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621.90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970.95万元。2022年5月,其总资产为10,950.21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为4,580.12万元,负债6,370.09万元,资产负债率58.17%;2021年1-5月的营业收入为11.47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45.26万元(未经审计)。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其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下属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法人采购销售商品、受托管理资产、承租支付租金、服务费用等,充分利用关联法人的资源,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本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不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因关联交易而产生的营业收入和费用,对本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无重大影响,也不构成较大依赖,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影响。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2日

关于公司2021年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报告人:陈乃轶 先生

为支持下属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本部及公司下属子公司2021年融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总额不超过155,310万元,美元总额不超过385万美元(美元汇率按6.3757计)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金额占上市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82%,其中因东方国际创业浦东服装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公司”)、上海经贸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嘉华”)、上海顶达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达公司”)、上海经贸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物流)、香港东方国际外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香港公司”)、上海国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铠公司”)上海新联纺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纺公司”)、上海汉森环宇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森环宇公司”)和上海东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贸国际贸易”)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上述几家公司的担保额度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提交议案如下:

一、上市公司本部拟提供的对外担保:

1.公司本部拟为全资子公司浦东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担保。

2. 公司本部拟为全资子公司经贸嘉华提供人民币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担保。

二、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提供的对外担保: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纺织品公司”)拟为其控股子公司顶达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经贸国际货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货运”)拟为其全资子公司经贸物流提供人民币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担保。

3、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公司”)拟为其全资子公司外贸香港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为其全资子公司国

铠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不超过66,000万元的担保。

4、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联纺公司拟为其全资子公司汉森环宇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不超过8,670万元的担保;汉森环宇公司拟为新联纺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不超过44,840万元的担保。

5、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松公司”)拟为为其全资子公司东贸国际贸易提供人民币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

详细情况如下表:

担保人被担保企业名称担保额度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国际创业浦东服装进出口有限公司2,000万元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经贸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2,000万元
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顶达进出口有限公司1,000万元
上海经贸国际货运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经贸物流有限公司300万元
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香港东方国际外贸有限公司5,000万元
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国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66,000万元
上海新联纺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汉森环宇进出口有限公司8,670万元
上海汉森环宇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新联纺进出口有限公司44,840万元
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3,000万元

三、被担保企业基本情况

(1)浦东公司成立于1992年7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126383,注册地址和主要办公地:上海浦东东园三村335号1001室,法定代表人:张荻,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货运代理,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纺织品、服装、化妆品、日用百货、工艺品的销售。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21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9,320.97万元、负债为6,934.4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6,934.40万元,净资产为2,386.5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40%,2021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62,411.43万元,净利润为62.91万元。

2022年3月31日的总资产为19,921.43万元、负债为17,506.1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7,506.11万元,净资产2,415.3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7.88%,2022年1-3月的营业收入为13,278.13万元,净利润为12.13万元(未经审计)。

(2)嘉华公司成立于1996年10月2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0629022E,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450号27层C-17室,主要办公地:上海浦东东园三村335号,法定代表人:张荻,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纺织品、服装、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销售,食品流通,医药咨询,营养健康咨询服务,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从事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附设分支机构。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21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972.00万元、负债为4,161.5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4,161.57万元、净资产为810.4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69%,2021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19,336.29万元,净利润为70.90万元。

2022年3月31日的总资产为7,816.16万元、负债为6,980.5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6,980.01万元,净资产835.6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9.31%,2022年1-3月的营业收入为7,106.94万元,净利润为29.31万元(未经审计)。

(3)顶达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2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46539897A,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476号11层11室,主要办公地: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200号16楼,法定代表人:朱毅。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纺织品公司出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王鸣等24名自然人出资4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公司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纺织品、百货、机电产品、五金交电、化工原料(除危险品)、电脑软硬件的销售及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仓储(除危险品)。是纺织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021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2,045.30万元、负债为20,193.4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0,193.40万元、净资产为1,851.9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1.60%,2021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57,704.27万元,净利润为-920.37万元。

2022年3月31日的总资产为26,695.73万元、负债为25,031.2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

额25,031.23万元,净资产1,664.5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3.77%,2022年1-3月的营业收入为16,001.97万元,净利润为33.68万元(未经审计)。

(4)经贸物流成立于2000年09月1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1321999205,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英伦路389号51号楼东,主要办公地: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359号15楼,法定代表人:陈云亮。注册资本45万元人民币,是经贸货运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及保税商品展示;区内商务咨询服务(除经纪);一类医疗器械、母婴用品、服装、灯具、电子产品的销售。是经贸货运的全资子公司。2021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093.21万元、负债为2,473.5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473.51万元、净资产为619.7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95%,2021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

857.78万元,净利润为55.81万元。

2022年3月31日的总资产为3,113.16万元、负债为2,444.2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444.27万元,净资产668.9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8.51%,2022年1-3月的营业收入为49.92万元,净利润为49.39万元(未经审计)。

(5)外贸香港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注册地址:FlatC, 17/F.,CNT Tower, 338 HennessyRoad, Wanchai, HONGKONG,主要办公地:上海市娄山关路85号B座,法定代表人:郑亦,注册资本港币1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货物贸易,投资咨询,医药保健品,电子商务,货运代理,仓储物流。是外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21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140.54万元、负债为3,709.9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709.90万元、净资产为1,430.6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16%,2021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29,960.00万元,净利润为1,219.86万元。

2022年3月31日的总资产为6,720.97万元、负债为5,307.5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5,307.58万元,净资产1,413.3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8.97%,2022年1-3月的营业收入为857.21万元,净利润为9.02万元(未经审计)。

(6)国铠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H388R4M,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昆路2377号4幢207室,主要办公地:上海市娄山关路85号B座,法定代表人:郑亦,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转口贸易;食用农产品、饲料原料、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化妆品、日用百货、食品添加剂、金属材料、有色金属合金等的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是外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21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4,572.05万元、负债为40,277.7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40,277.75万元、净资产为4,294.3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0.36%,2021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105,139.13万元,净利润为294.02万元。

2022年3月31日的总资产为72,078.40万元、负债为67,376.3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67,376.30万元,净资产4,702.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3.48%,2022年1-3月的营业收入为16,678.09万元,净利润为387.59万元(未经审计)。

(7)新联纺公司成立于1985年2月2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1322094986,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上海市愚园路1341号,法定代表人:陈峥,注册资本:27,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批发危险化学品(详见许可证);酒类经营;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外经贸委批准的进出口业务(按章程),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信息咨询,批发金属材料(除专控)、黄金制品、化妆品、服装服饰、纺织品及原辅料(除棉花收购)、针纺织品、机电产品、五金交电、宠物用品、燃料油、汽车配件、摄影摄像器材、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化工原料及产品等。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2021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49,737.87万元、负债为211,462.4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10,940.62万元、净资产为38,275.4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4.67%,2021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553,629.63万元,净利润为1,056.31万元。

2022年3月31日的总资产为195,359.75万元、负债为156,873.6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55,497.98万元,净资产38,486.1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0.30%,2022年1-3月的营业收入为167,171.87万元,净利润为208.25万元(未经审计)。

(8)汉森环宇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95662031C,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恒大路62号24幢3层301室,主要办公地: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

1341号,法定代表人:陈峥,注册资本:6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针纺织品及原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等的销售,服装服饰、五金产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文具用品、化妆品、汽车零配件、食用农产品、宠物食品及用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礼仪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实业投资,附设分支机构。是新联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1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9,496.27万元、负债为42,459.7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42,459.71万元、净资产为7,036.5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5.78%,2021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198,596.87万元,净利润为183.02万元。

2022年3月31日的总资产为69,564.76万元、负债为62,276.5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62,276.53万元,净资产7,288.2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9.52%,2022年1-3月的营业收入为44,118.21万元,净利润为67.96万元(未经审计)。

(9)东贸国际贸易成立于2002年05月1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9001888Y,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353号六层,主要办公地: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1楼,法定代表人:庞继全,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区内以汽车、汽车零配件及建筑机械为主的分拨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贸易及贸易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及贸易咨询服务,仓储业务(除危险品),区内商品展示,国内货运代理,陆路国际货运代理,货物装卸,商务咨询,会展会务服务,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医疗器械的销售。是东松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21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071.98万元、负债为2,499.3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499.32万元、净资产为572.6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36%,2021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8,949.46万元,净利润为36.12万元。

2022年3月31日的总资产为3,235.49万元、负债为2,685.1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685.14万元,净资产550.3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2.99%,2022年1-3月的营业收入为1,917.92万元,净利润为1.16万元(未经审计)。

四、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提供的融资担保均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上述融资担保额度合计金额为132,810万元,占上市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21%。以上授权融资担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2日

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外汇套期保值额度的议案

报告人:陈乃轶 先生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14.65亿美元(美元汇率按6.3757计算),折合人民币93.4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5.09%。现提交议案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根据上市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额度合计不超过14.6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93.41亿元。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

(二)外币币种:主要为美元、英镑。

(三)资金额度:根据业务需求量,公司本部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合计不超过14.65亿美元(美元汇率按6.3757计算)。其中公司本部拟申请额度2亿美元,公司子公司合计申请额度12.65亿美元。

(四)有效期限: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授权:授权上述公司总经理在以上额度的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一)公司进出口贸易业务主要是以外币进行结算。2020年以来,美元等货币的汇率波动加剧,人民币出现持续的升值,对公司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的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如无法完全覆盖业务产生的风险敞口,汇率的波动仍可能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二)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在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发生非自愿的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较为复杂,专业性较高,可能会因相关人员误操作而产生一定风险。

四、风险控制方案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国际贸易业务为基础,依托具体经营业务,采取套期保值的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严格按照审议批准的金融衍生工具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其配套指引,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本次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总额度为14.65亿美元(美元汇率按6.3757计算),折合人民币93.41亿元,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6月22日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报告人:李 捷 先生

各位股东: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0,768,057.8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5,819,481.89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581,948.1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06,760,428.73元,减去上年度利润分配80,766,726.80元,减去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3,379,417.33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280,851,818.30元。

2022年1月25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首次授予结果公告》:2022年1月21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公司办理完成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新增1,506.80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868,459,428股增加至883,527,428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公司在报告期结束后,至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布前发生股本总额变动的,应当以最新股本总额作为分配或者转增的股本基数。据此,公司拟按总股本883,527,4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4,858,565.64元(含税),剩余1,165,993,252.66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1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16%。

若在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发展阶段、投资者合理回报、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6月22日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暨拟回购并注销股份的议案

报告人:陈乃轶 先生

各位股东: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22]22595号),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为2,595.26万元,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为4,924.92万元,完成比例为52.70%,未实现业绩承诺。

根据公司与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际集团”)签署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规定:业绩承诺方-东方国际集团需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现公司拟按总价1元的价格回购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际集团”)应补偿的股份1,267,227股并予以注销,同时公司拟按协议规定收回东方国际集团前述补偿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内对应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117,852.1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业绩补偿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若本次业绩补偿暨回购并注销股份的议案未能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业绩承诺方-东方国际集团协商确定处理方案并签署必要的补充协议,推动和督促业绩承诺方履行相关补偿义务,确保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此,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披露的2022-026、027和028号公告。本议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且为特别决议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2日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报告人:陈乃轶 先生

各位股东: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22]22595号),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积实现净利润数小于累积承诺的净利润数,未实现业绩承诺。根据公司与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际集团”)签署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规定:业绩承诺方-东方国际集团应补偿金额14,294,325.01元,对应应补偿股数1,267,227股。根据协议规定,公司拟按总价1元的价格回购东方国际集团应补偿股数1,267,227股并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83,527,428元变更为人民币882,260,201元,总股本由883,527,428股变更为882,260,201股。

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条款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捌亿捌仟叁佰伍拾贰万柒仟肆佰贰拾捌(883,527,428)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捌亿捌仟贰佰贰拾陆万零贰佰零壹(882,260,201)元。
第十九条第1款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883,527,428股。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882,260,201股。
第十九条增加1款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回购东方国际集团1,267,227股股份并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82,260,201股,发起人的持股明细如下: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27,293,874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48.43%; 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家用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

议案十

司持有1,583,834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

0.18%;

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247,417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0.03%。

司持有1,583,834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0.18%; 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247,417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0.03%。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883,527,428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公司股份总数为882,260,201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议案涉及修订《公司章程》,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2日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业绩补偿暨回购并注销股份相关事项的议案

报告人:陈乃轶 先生

各位股东: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22]22595 号),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积实现净利润数小于累积承诺的净利润数,未实现业绩承诺。

根据公司与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际集团”)签署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规定,公司需办理补偿义务人-东方国际集团对应补偿股份的回购、 注销等事宜。为保证业绩补偿事宜的顺利实施,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业绩补偿实施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设立或指定专门股票账户、支付 回购对价、办理补偿股份的注销手续、办理公司减资、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公司股份回购、注销、减资、 修改《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2日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报告人:吕 毅 先生

我们作为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现将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史敏女士,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管理学硕士研究生、EMBA,曾任百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常务理事、财务总监,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现任雅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智方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日馨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吕毅先生,法学研究生硕士、执业律师。曾任上海市第一(沪一)律师事务合伙人,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现任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陈子雷先生,经济学博士、教授。曾任东京国际大学国际交流研究所研究员,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现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经济学教授、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瑞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全国日本经济学会副会长、上海市国际贸易学会副会长、上海市经济学会副秘书长、上海欧美同学会理事。

我们具备了较强的企业管理和财务专业理论和实践经验,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没有影响独立性判断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史敏女士、吕毅先生自2017年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陈子雷先生自2020年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史敏女士是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吕毅先生是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陈子雷先生是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战略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

1、2021年度出席董事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决议及表决结果: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详见附表)。我们认为2021年度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没有对公司2021年度内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史敏会议名称本年应参加会议次数出席次数其中: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备注
董事会151581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44000
股东大会33000
吕毅会议名称本年应参加会议次数出席次数其中: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备注
董事会1515820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33000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1100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44000
股东大会31000
陈子雷会议名称本年应参加会议次数出席次数其中: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备注
董事会1515810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33000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1100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44010
股东大会33000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和其他相关材料,讨论研究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股权

激励项目、关联交易、修订及制订公司部分制度、公司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和公司确认子公司信用减值损失等重大事项,发挥了各自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优势,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我们积极关注募集资金的募集进展和使用情况、业绩承诺的履行情况、公司确认子公司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我们未对相关议案提出异议。

2、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电话、会谈等多种形式与公司、会计师保持沟通,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上市公司本部和部分子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情况,并从财务、法律和业务等多方面为上市公司未来的发展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3、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上市公司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们进行及时沟通和汇报,对我们提出的疑问能够及时进行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说明材料,有效地配合了我们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度,我们根据《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分别为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拟认购野村东方国际同创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内部的担保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除公司全资子公司外贸公司为上海市食品(集团)公司提供的35.82万美元的

担保之外,2021年度公司发生的担保均为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1年,我们根据《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关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及《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4月,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职业字[2022]22597号《东方创业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我们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和委员,对2020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讨论与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是严格按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经营者薪酬考核方案》执行的。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发布了《2020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临2021-004号),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4,905.59万元,与2019年经审计的净利润11,263.84万元(追溯调整前)相比,预计增加13,641.75万元左右,增加比例约121.11%。业绩预增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在2020年5月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的过户工作,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扩大以及公司收到的各类补贴金额有所上升所致。

2022年1月29日,公司发布了2021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临2022-010号),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亿元~4.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62亿元~1.62亿元,同比增长23.13%~60.45%。业绩预增主要原因是:1)受市场因素影响,公司物流相关企业业绩同比增长较为明显;2)大健康板块核心企业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稳定增长;3)公司完成了对上海康健进出口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收购工作,康健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核算范围。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改聘事务所的情况。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采用剩余股利政策,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项法律法规进行利润分配。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20年度的总股本868,459,4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93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80,766,726.80元。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0年3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意公司分别与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及其子公司纺织集团签署《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东方国际集团承诺,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在2020年、2021年、2022年应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2,254.04万元、2,670.88万元、2,940.08万元;纺织集团承诺,上海新联纺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纺织装饰有限公司、上海纺织集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业绩合计计算,在2020年、2021年、2022年应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2,860.07万元、3,253.51万元、3,937.12万元。未达业绩承诺指标时,需首先以其获得的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业绩承诺期满后,由上市公司聘请双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物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职业字[2022]22595号《外贸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报告》、天职业字[2022]22594号《新联纺、纺织装饰和国际物流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报告》以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方创业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外贸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未实现业绩承诺,东方国际集团应补偿金额1,429.43万元,对应应补偿股数126.72万股;新联纺公司、装饰公司、国际物流公司2021年度的业绩承诺已完成,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达成率为

104.63%。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工作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了信息披露工作。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制订了《公司投资者调研和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有效执行,基本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方面,要求公司不断提升企业风控水平,通过“制度+技术”的方式,强化风险把控。同时持续完善现有的ERP业务系统、OA信息系统,充分发挥各系统的作用,使业务能够顺利开展,各类业务信息迅速有效传达,从而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实现内部管理的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2021年度我们对公司修订和制订相关管理制度的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与论证并发表了专业的意见。

作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的召集人和成员,2021年度我们对2020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事项进行了审核审议,并发表了专业的意见。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和成员,2021年度我们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监督,对上市公司提出了加强内部审计和业务管控力度、优化内部信息沟通和传递的工作要求,要求上市公司在规定时限内就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对事务所出具的内控审计工作报告、董事会内控评价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后,形成初步意见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讨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认购野村资管计划、《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确认子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和外贸公司对国铠公司增加融资担保额度等重要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专项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我们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以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2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和负责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并尽量多安排时间进行实地考察,以便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独立董事:

史 敏 吕 毅 陈子雷

2022年6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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