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20—004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江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卸甲甸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新区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16.42亿元(人民币,下同)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及期限:公司固定持有期JG1001期(30天)(2019年11月6日~2019年12月7日)、公司固定持有期JG1002期(90天)(2019年11月6日~2020年2月5日)、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19年第27期1年期G款(2019年11月15日~2020年11月15日)、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2019年11月25日~2019年12月2日)、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438(2019年11月26日~2020年5月26日)、单位结构性存款20190239(2019年12月3日~2020年1月6日)、公司固定持有期JG1001期(30天)(2019年12月20日~2020年1月22日)、结构性存款(2020年1月3日~2020年10月9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或“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2019年10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将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最高额度由35亿元调整至50亿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的资金来源是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自前次出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进展公告之日(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1月3日期间,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累计发生额为16.42亿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现将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详细情况披露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受托方 名称 | 产品 类型 | 产品 名称 | 金额 (万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预计收益金额(万元) | 产品 期限 | 收益 类型 | 结构化 安排 | 是否构成 关联交易 |
1 | 江苏金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公司固定持有期JG1001期(30天) | 1,500 | 3.40 | 4.53 | 31天 (2019年11月6日~2019年12月7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 | 否 |
2 | 江苏金恒信息科技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 银行理财产品 | 公司固定持有期JG1002期(90天) | 1,200 | 3.70 | 11.07 | 91天 (2019年11月6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 | 否 |
序号 | 公司名称 | 受托方 名称 | 产品 类型 | 产品 名称 | 金额 (万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预计收益金额(万元) | 产品 期限 | 收益 类型 | 结构化 安排 | 是否构成 关联交易 |
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大厂支行 | ~2020年2月5日) | |||||||||
3 | 南钢股份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银行理财产品 |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19年第27期1年期G款 | 20,000 | 3.75 | 752.05 | 366天 (2019年11月15日~2020年11月15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 | 否 |
4 | 南京钢铁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 | 50,000 | 2.15 | 20.62 | 7天 (2019年11月25日~2019年12月2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 | 否 |
5 | 南钢股份 |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438 | 20,000 | 3.70 | 368.99 | 182天 (2019年11月26日~2020年5月26日) | 保证收益型 | / | 否 |
6 | 南京钢铁有限公司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卸甲甸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190239 | 40,000 | 3.85 | 143.45 | 34天 (2019年12月3日~2020年1月6日) | 保证收益型 | / | 否 |
7 | 江苏金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公司固定持有期JG1001期(30天) | 1,500 | 3.60 | 4.88 | 33天 (2019年12月20日~2020年1月22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 | 否 |
8 | 南钢股份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新区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结构性存款 | 30,000 | 3.85 | 886.03 | 280天 (2020年1月3日~2020年10月9日) | 利率挂钩型 | / | 否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周期短、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如果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该部分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1、公司子公司江苏金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签署了《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产品名称 | 公司固定持有期JG1001期(30天) |
产品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投资金额 | 1,500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3.40% |
起息日 | 2019年11月06日 |
到期日 | 2019年12月07日 |
收益计算天数 | 31天 |
2、公司子公司江苏金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签署了《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产品名称 | 公司固定持有期JG1002期(90天) |
产品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投资金额 | 1,200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3.70% |
起息日 | 2019年11月06日 |
到期日 | 2020年02月05日 |
收益计算天数 | 91天 |
3、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署了《江苏银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议》,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产品名称 |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19年第27期1年期G款 |
产品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投资金额 | 20,000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3.75% |
起息日 | 2019年11月15日 |
到期日 | 2020年11月15日 |
收益计算天数 | 366天 |
4、公司子公司南京钢铁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产品名称 | 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 |
产品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投资金额 | 50,000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2.15% |
起息日 | 2019年11月25日 |
到期日 | 2019年12月02日 |
收益计算天数 | 7天 |
5、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与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机构版)D》,认购其保证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产品名称 | 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438 |
产品类型 | 保证收益型 |
投资金额 | 20,000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3.70% |
起息日 | 2019年11月26日 |
到期日 | 2020年05月26日 |
收益计算天数 | 182天 |
6、公司子公司南京钢铁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卸甲甸支行签署了《紫金农商银行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
合同》,认购其保证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产品名称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190239 |
产品类型 | 保证收益型 |
投资金额 | 40,000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3.85% |
起息日 | 2019年12月03日 |
到期日 | 2020年01月06日 |
收益计算天数 | 34天 |
7、公司子公司江苏金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签署了《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产品名称 | 公司固定持有期JG1001期(30天) |
产品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投资金额 | 1,500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3.60% |
起息日 | 2019年12月20日 |
到期日 | 2020年01月22日 |
收益计算天数 | 33天 |
8、公司于2020年1月3日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新区分行签署了《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书》,认购其利率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产品名称 | 结构性存款 |
产品类型 | 利率挂钩型 |
投资金额 | 30,000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3.85% |
起息日 | 2020年01月03日 |
到期日 | 2020年10月09日 |
收益计算天数 | 280天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序号 | 受托方名称 | 产品名称 | 资金投向 |
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 | 公司固定持有期JG1001期(30天) | 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以及挂钩利率的期权产品 |
序号 | 受托方名称 | 产品名称 | 资金投向 |
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 | 公司固定持有期JG1002期(90天) | 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以及挂钩利率的期权产品 |
3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19年第27期1年期G款 | 产品挂钩指标为与美元3MLIBOR挂钩 |
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 | 存款浮动利率与黄金价格水平挂钩 |
5 |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438 | 本金部分按照存款管理,并以该存款收益部分与交易对手叙作和挂钩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
6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卸甲甸支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190239 | 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互换等,同时银行通过主动性管理和运用结构简单、风险较低的相关金融工具来提高该产品的收益率 |
7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 | 公司固定持有期JG1001期(30天) | 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以及挂钩利率的期权产品 |
8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新区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产品挂钩指标为与美元3MLIBOR挂钩 |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公司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0000)大厂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919)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36)南京分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16)南京分行、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860)卸甲甸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009)江北新区分行。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元) | 2019年9月30日(元) |
资产总额 | 41,194,585,952.13 | 44,853,291,329.42 |
负债总额 | 21,384,568,745.37 | 23,491,242,477.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378,951,063.71 | 16,514,338,760.75 |
2018年1-12月 | 2019年1-9月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38,472,682.58 | 2,135,006,671.52 |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金额为164,2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4.45%(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4,765,685,504.03元)。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购买理财产品,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和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
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2019年10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最高额度由35亿元调整至50亿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就以上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9年10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公告》(临2019-090号)。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万元) | 实际收回本金 (万元) | 实际收益 (万元) |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万元) |
1 | 银行理财产品 | 996,800.00注 | 857,600.00 | 8,745.46 | 139,200.00 |
合计 | 996,800.00 | 857,600.00 | 8,745.46 | 139,200.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万元) | 359,200.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23.36 |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1.84 |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万元) | 139,200.00 |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万元) | 360,800.00 | ||||
总理财额度(万元) | 500,000.00 |
注:系发生额。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二〇二〇年一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