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1年2月8日下午在公司203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15万份应予以注销,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二○二一年二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