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1年7月16日下午在公司20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刘红军、郑和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参股公司柏中环境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项目跟投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放弃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转让持有柏中环境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及参与项目跟投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事项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一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