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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水利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2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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