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羚锐制药: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由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28,012,978.8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截至目前,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3,206,325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567,458,992股扣除回购账户中的3,206,325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分配现金红利282,126,333.50元(含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1年度拟定的现金分红方案及视同现金分红金额合计466,621,412.35元,由此计算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29.06%。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

由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盈利状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投资者合理回报与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状况;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特此公告。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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