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河南羚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羚锐集团”)持有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121,817,8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47%。羚锐集团于2022年7月20日将原质押给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280,000股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本次解除质押后,羚锐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68,764,315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56.4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12%。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羚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146,219,4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7%。本次解除质押3,280,000股后,羚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85,902,63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58.75%,占公司总股本的15.14%。
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接到羚锐集团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羚锐集团将原质押给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无限售流通股3,280,000股解除质押,具体如下:
一、大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河南羚锐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解质股份 | 3,280,000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2.69%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58% |
解质时间 | 2022年7月20日 |
持股数量 | 121,817,898股 |
持股比例 | 21.47%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68,764,315股 |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56.45% |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2.12%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后续暂无再质押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大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解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与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河南羚锐集团有限公司 | 121,817,898 | 68,764,315 | 56.45% | 12.12% | |
信阳新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867,500 | 9,600,000 | 88.34% | 1.69% | |
新县鑫源贸易有限公司 | 7,538,315 | 7,538,315 | 100.00% | 1.33% | |
熊维政 | 2,456,700 | / | / | / | |
熊伟 | 3,539,011 | / | / | / | |
合计 | 146,219,424 | 85,902,630 | 58.75% | 15.14% |
公司将持续关注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票的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