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告编号:2018-013
证券代码:400055 证券简称:国瓷5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
2018年03月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告编号:2018-013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三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盖相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威平(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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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0
第五节重要事项 ...... 23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4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39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40
第九节公司治理 ...... 45
第十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49
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 50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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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国光公司/国光瓷业/国光 | 指 |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智宇实业 | 指 | 深圳市智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智慧园区 | 指 | 在信息化方面建立统一的组织管理协调架构、业务管理平台和对内对外服务运营平台的园区。 |
智慧城市 | 指 | 智慧城市是以智能控制、物联网、智能传感网软硬件等为基础,以先进信息技术、智能技术和多网融合为依托,以智慧技术、智慧政务、智慧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新的城市发展形式和形态。 |
智慧建筑 | 指 | 将建筑物的结构、系统、服务和管理根据用户的需求进行最优化组合,从而为用户提供一个高效、舒适、便利的人性化环境的建筑。 |
物联网 | 指 | 利用局部网络或互联网等通信技术把传感器、控制器、机器、人员和物等通过新的方式联在一起,形成人与物、物与物相联,实现信息化、远程管理控制和智能化的网络。 |
全国股转系统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报告期 | 指 | 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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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国瓷5 | 股票代码 | 400055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国光瓷业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HUNAN GUOGUANG CERAMIC GROUP CO.,LTD |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醴陵市花园庵270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412200 | ||
办公地址 | 湖南省醴陵市花园庵270号;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深圳软件园6栋6楼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412200;518000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全会燕 | 方梦雅 |
联系地址 | 湖南省醴陵市花园庵270号 |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深圳软件园6栋6楼 |
电话 | 0731-23238219 | 0755-86156799 |
传真 | 0755-86168616 | 0755-86168616 |
电子信箱 | 286144447@qq.com | fangmengya@chinaibt.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http://www.neeq.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湖南省醴陵市花园庵270号;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深圳软件园6栋6楼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 无变更 |
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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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中国深圳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A座17楼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周英、周含军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主办券商
√适用□不适用
主办券商名称 |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 督导专员姓名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恒奥中心D座 | 裴娜颖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 |||
项目 | 2017年 | 2016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140,532,695.68 | 186,425,605.68 | -24.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0,237,270.47 | 438,187,561.92 | -93.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5,711,414.59 | 28,385,157.27 | -9.4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420,571.72 | -41,158,106.89 | 86.8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7 | 0.535 | -93.0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13 | -501.23 | 103.62% |
项目 | 2017年末 | 2016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228,668,370.74 | 198,228,525.78 | 15.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81,908,792.47 | 151,671,522.00 | 19.94% |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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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26,279,602.92 | 37,311,488.95 | 19,074,799.91 | 57,866,803.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10,256.49 | 9,259,898.67 | 1,689,634.90 | 18,477,480.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营损益的净利润 | 807,284.85 | 8,459,905.60 | 1,689,634.90 | 14,754,589.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555,353.08 | 3,470,551.28 | 393,047.89 | 2,271,182.19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17年金额 | 2016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319.11 | -15,859,985.39 |
债务重组收益 | 2,524,235.40 | 421,992,692.2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2,007,754.97 | 3,077,533.10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03,609.8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837,693.79 | |
合计 | 4,529,671.26 | 410,451,543.59 |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 3815.38 | 649,138.94 |
归属少数股东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数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4,525,855.88 | 409,802,404.6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 | 25,711,414.59 | 28,385,157.2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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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公司从事智慧建筑、智慧园区、智慧城市的设计、安装调试及运营服务;从事建筑节能、轨道交通综合监控、城市应急指挥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及运营服务;与智慧城市联盟企业一起从事智慧城市的PPP服务;提供面向智慧建筑、智慧园区、智慧城市、物联网解决方案和相关软硬件产品。
智慧建筑:
充分运用三维建模技术(BIM)和物联网、大数据、云平台等最新前沿技术,为用户提供从顶层规划到方案设计、具体实施,直至最终交付运营的一揽子智慧建筑弱电系统解决方案与服务。如承接了:都匀经济开发区东部新城城市综合体匀东酒店弱电智能化系统项目、深圳地铁前海车辆段上盖物业项目8号地块智能化工程、深圳地铁前海车辆段上盖物业项目9号地块智能化工程等。
智能交通:
公司提供城市轨道交通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包括轨道交通综合监控、出入口控制系统、综合安防系统、PIS系统等。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变动率 | 重大变动说明 |
货币资金 | 37,263,396.40 | 44,811,690.12 | -16.84% | 应收账款周期加长,业绩放缓。 |
应收票据 | 1,043,000.00 | 0.00 | 本期有应收票据的发生。 | |
应收账款 | 78,535,285.48 | 60,815,468.28 | 29.14% | 有部分项目垫资较多,收款延后。 |
预付款项 | 300,764.36 | 1,129,876.26 | -73.38% | 现款现货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4,993,722.11 | 8,320,778.20 | -39.98% | 加强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及时收了该项目的暂付款。 |
存货 | 101,482,924.20 | 75,872,181.46 | 33.76% | 报告期内,本集团子公司承接的智能建筑项目加大施工投入。 |
其他流动资产 | 437,380.05 | 1,966,231.05 | -77.76% | 待认证进项税减少。 |
固定资产 | 4,019,292.76 | 4,660,004.66 | -13.75% | 变动不大。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92,605.38 | 652,295.75 | -9.15% | 递延收益影响和坏账准备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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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报告期内,公司竞争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
(1)标准制定者
公司子公司智宇实业是国际上唯一一套成体系的《智慧城市系列标准》的主编单位,主编和参编了《智慧城市智慧交通规划导则》、《智慧城市节能减排规划导则》、《智慧城市智慧市政规划导则》、《智慧城市智慧民生规划导则》、《智慧城市智慧养老规划导则》、《智慧城市智慧旅游规划导则》、《智慧医院信息化与智能化设计规范》、《智慧园区信息化与智能化设计规范》、《智慧城市建筑与园区物联网应用导则》等一系列的智慧城市建设标准。
(2)前瞻的战略定位和方针
公司紧跟国家发展方向和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始终坚持“客户为本、质量为纲、效率为先、创新为魂”的经营理念,以巩固传统核心市场,努力拓展外延市场,培育新的核心市场为目标,将公司从传统的系统集成商转型为智慧城市投资、建设、运营综合服务商。公司将牢牢抓住智慧城市建设的发展机遇,发挥公司在物联网技术的领先优势,以国家“一带一路”、“互联网+”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战略为契机,将公司打造成智慧城市,工业互联网领域,物联网领域的国内领军企业,国际知名企业。
(3)优秀的自主创新能力
公司子公司智宇实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领军企业,行业标准主编单位,获得数十项国家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其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快速研发能力和产业化推广能力,使公司在技术创新和应用创新上均实现了新突破;智宇实业坚持“众筹研发”技术创新模式,在重点提升公司核心技术的同时,汲取行业内先进的技术特点,与深圳清华研究生院、华南理工大学、武汉大学等科研单位合作研发,从而使公司的技术水平不断提升,保持技术创新优势。
(4)新业务拓展能力
公司子公司智宇实业经过20余年的发展,承接了一系列行业标志性智慧城市工程,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均处于行业前列,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品牌优势,获得许多的荣誉和称号。其品牌优势、技术优势以及良好的质量服务口碑,将成为公司拓展新业务的基础;公司不断引进新型人才,开拓新的业务渠道;公司与智慧城市联盟企业一起从事智慧城市的 ppp服务,并充分利用公司作为非上市公众公司,有一定资本平台的优势,提高服务大客户、大项目的能力。
(5)良好的项目管理能力
公司子公司智宇实业利用自主开发的项目管理系统,在项目立项阶段开始做好严格的项目质量策划,确保设计过程的有序、规范;严格挑选供应商,确保采购产品和项目质量的可靠;谨慎编制和签订采购、项目合同,加强项目现场的监督审核,确保工程项目按进度实施;认真进行系统调试,严格遵守项目竣工验收标准,从项目立项、合同管理、项目执行、项目采购管理、项目监控等环节实行全面监控,从而保证项目有序进行。智宇实业承建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运营中心”、“中国平安保险后援技术中心”等项目荣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公司的项目服务能力得到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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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近几年,虽然国家在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设力度很大,但是由于地方政府财政状况不乐观,大量政府投资项目以PPP模式签约给中央企业和大型国有企业,客观上使得传统智慧建筑市场规模严重萎缩,给民营企业的发展造成了巨大冲击。公司因未恢复交易而无法在资本市场融资,没有能力开展PPP业务。尽管在智能化与信息化融合创新技术、BIM综合监控与运维技术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并在市场上取得了长足进步,项目利润率有所提升,但受PPP业务模式的巨大冲击,业务规模受到制约,公司虽及时调整了经营策略,但受制于自身的资金能力,短期内很难有明显收获。面对困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带领下,采取积极进取与风险控制并重的经营策略,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053.27万元,同比减少24.62%;实现营业利润3,093.78万元,同比减少11.1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023.7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情况概述如下:
1、市场开拓方面
由于大量政府投资项目以PPP模式签约给中央企业和大型国有企业,2017年公司主营业务市场规模萎缩,智慧建筑实现营业收入13,925.24万元,同比减少22.42%;智能交通实现营业收入48.09万元,同比减少90.76%。广东省内市场比重有所增加,达66.41%。
2、内控管理方面
公司继续加强内控管理体系的建设,通过梳理现有流程,简化流程体系,提升工作效率;通过整理、汇编现有制度体系,使公司的制度更加科学化、合理化;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继续加强项目质量、安全生产、财务等方面的管理优化工作,加强成本管控、内部审计力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健康、良好发展。
3、技术方面
公司继续致力于新技术的研发,重点在智慧楼宇综合管理、智慧灯光、应急资源管理模块、设备数据模拟发生器、多路读卡电梯控制器、多功能读卡器、基于建筑信息建模的综合监控及运维平台关键技术研究等进行攻关,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公司全年成功申请了5项专利。
4、人力资源方面
公司继续加强内部人才的梯队建设,加强业务、管理、技术等核心岗位的人才储备,对公司核心骨干实行特殊薪资待遇和激励政策,保障了人才梯队的连续性。同时,健全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人力资源培训体系,加大培训力度,全力推进员工培训,有效提升培训效果,不断地完善内部竞聘机制,拓宽员工的晋升途径,全面提高员工的工作激情,为公司进一步的发展提供动力。
5、企业宣传方面
公司加强企业形象宣传工作,完善公司网站建设、适时更新公司宣传资料,积极参与国际智能建筑等行业展会;积极参与行业协会的相关活动;积极通过内外平台展示公司文化及风貌,落实品牌战略,提升企业知名度。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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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分行业 | |||||
行业名称 | 2017年 | 2016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40,532,695.68 | 100% | 186,425,605.68 | 100% | -24.62% |
分产品 | |||||
产品名称 | 2017年 | 2016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智慧建筑 | 139,252,388.42 | 99.09% | 179,494,899.15 | 96.28% | -22.42% |
智能交通 | 480,873.23 | 0.34% | 5,204,031.25 | 2.79% | -90.76% |
其他 | 799,434.03 | 0.57% | 1,726,675.28 | 0.93% | -53.70% |
分地区 | |||||
地区名称 | 2017年 | 2016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广东省内 | 93,321,047.31 | 66.41% | 107,809,724.84 | 57.83% | -13.44% |
广东省外 | 47,211,648.37 | 33.59% | 78,615,880.84 | 42.17% | -39.95%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智能建筑 | 139,252,388.42 | 82,826,360.06 | 40.52% | -22.42% | -26.76% | 9.51%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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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都匀经济开发区东部新城城市综合体匀东酒店弱电智能化系统项目截止至本报告期末已经完工100%;深圳地铁前海车辆段上盖物业项目8号地块智能化工程已完工60%;深圳地铁前海车辆段上盖物业项目9号地块智能化工程已完工80%;北京中国尊项目已完工60%。
(5)营业成本构成
分行业 | |||||
行业名称 | 2017年 | 2016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83,714,507.96 | 100% | 116,894,821.91 | 100% | -28.38% |
分产品 | |||||
产品名称 | 2017年 | 2016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智慧建筑 | 82,826,360.06 | 98.94% | 113,081,520.44 | 96.28% | -26.76% |
智能交通 | 432,785.90 | 0.52% | 3,470,799.83 | 2.79% | -87.53% |
其他 | 455,362.00 | 0.54% | 342,501.64 | 0.93% | 32.95% |
分地区 | |||||
地区名称 | 2017年 | 2016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广东省内 | 57,860,685.80 | 69.12% | 67,158,894.92 | 57.83% | -13.85% |
广东省外 | 25,853,822.16 | 30.88% | 49,735,926.99 | 42.17% | -48.02% |
说明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否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510万元,与醴陵市四海特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胡英广共同投资设立了湖南智宇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的持股比例为51%。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完成了控股子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醴陵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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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125,038,427.33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88.97%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 |
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4,278,381.85 | 52.85 |
中信和业投资有限公司 | 25,497,042.56 | 18.14 |
黔南州匀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13,335,832.27 | 9.49 |
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 | 6,421,765.24 | 4.57 |
中兴通讯(河源)有限公司 | 5,505,405.41 | 3.92 |
小计 | 125,038,427.33 | 88.97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以上主要客户中无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27,616,715.18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35.63%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深圳盈成科技公司 | 12,742,257.14 | 16.44% |
2 | 北京中安恒昌科技公司 | 6,535,603.10 | 8.43% |
3 | 深圳玖胜建筑劳务公司 | 3,122,160.00 | 4.03% |
4 | 北京晓通智能系统科技公司 | 2,652,170.40 | 3.42% |
5 | 深圳天利宝科技公司 | 2,564,524.54 | 3.31% |
合计 | 27,616,715.18 | 35.63% |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告编号:2018-013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以上主要供应商中无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
3、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2017年 | 2016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销售费用 | 5,119,615.95 | 3,778,285.75 | 35.50% | 2017 年度公司销售费用发生额为511.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5.50%,主要因为2017年加大了市场投入力度,特别是在人力资源、广告宣传等投入较大。 |
管理费用 | 18,798,430.71 | 30,143,031.35 | -37.64% | 2017年度公司管理费用与上年同期下降37.64%,主要是因为当年加强费用控制,压缩费用开支。 |
财务费用 | -6,216.60 | -10,557.33 | 41.12% | 本年度银行存款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大所致。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项目 | 2017年 | 2016年 | 变动比例 |
智慧楼宇综合管理 | 482,045.30 | ||
智慧灯光 | 489,733.80 | ||
应急资源管理模块 | 445,537.15 | ||
设备数据模拟发生器 | 837,236.50 | ||
多路读卡电梯控制器 | 675,982.20 | ||
多功能读卡器 | 429,868.83 | ||
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大型公共建筑绿色智慧节能集成系统与示范 | 721,160.00 | -100.00% | |
基于建筑信息建模的综合监控及运维平台关键技术研究 | 791,735.30 | 133,465.62 | 493.21% |
空调接入系统 | 463,163.80 | -100.00% | |
多媒体控制软件(控灯、控窗帘) | 534,551.18 | -100.00% | |
访客系统 | 921,250.77 | -100.00% | |
RT与泰科对接系统 | 652,538.51 | -100.00% | |
泰科人员同步系统 | 426,587.84 | -100.00% | |
身份证RS232转RS485接口模块 | 913,637.51 | -100.00% | |
出入口身份对比系统 | 845,528.11 | -100.00% |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告编号:2018-013
智宇PVC片材全自动智能制罐设备软件 | 582,814.22 | -100.00% | |
智宇医疗一次性注射器包装检测设备软件 | 1,057,303.59 | -100.00% | |
智宇LED面板灯自动组装生产线软件 | 599,982.19 | -100.00% | |
智宇智能物料输送系统 | 761,783.00 | -100.00% | |
智宇LED灯管自动生产线软件 | 723,047.93 | -100.00% | |
合计 | 4,152,139.08 | 9,336,814.27 | -55.53%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17年 | 2016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5,093,919.24 | 124,495,020.56 | -39.6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0,514,490.96 | 165,653,127.45 | -51.4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20,571.72 | -41,158,106.89 | 86.8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0.00 | 132,403,609.84 | -1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579.00 | 133,464,495.61 | -99.9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579.00 | -1,060,885.77 | 96.4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0.00 | 20,000,000.00 | -1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0.00 | 34,799,383.79 | -10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00 | -14,799,383.79 | 100.0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458,150.72 | -57,018,376.45 | 90.43%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缩小,是因为本年项目回款周期缩短,采购支出增加账期,应付账款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是因为本年度较上年度投资支出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是因为本年度无该项目筹资,同比去年数据属相对增加额。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缩小,是因为本年项目回款周期缩短,采购支出增加账期,应付账款增加。与本年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是因为虽然本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较去年同比有所好转,但经营活动现金支出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仍较大,虽然有项目陆续竣工,回款额有所增加,但仍有主要项目前期垫支款较大,项目回款仍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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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资产减值 | 1,592,064.20 | 5.27%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 具有可持续性 |
营业外收入 | 4,531,990.37 | 14.99% | 主要是递延收益转入 | 不具有可持续性 |
营业外支出 | 2,319.11 | 0.01% | 固定资产清理 | 不具有可持续性 |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17年末 | 2016年末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37,263,396.40 | 16.30% | 44,811,690.12 | 22.61% | -6.31% | 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投入增加 |
应收账款 | 78,535,285.48 | 34.34% | 60,815,468.28 | 30.68% | 3.67% | 累计应收账款增加。 |
预付款项 | 300,764.36 | 0.13% | 1,129,876.26 | 0.57% | -0.44% | 变动不大。 |
其他应收款 | 4,993,722.11 | 2.18% | 8,320,778.20 | 4.20% | -2.01% | 变动不大。 |
存货 | 101,482,924.20 | 44.38% | 75,872,181.46 | 38.28% | 6.10% | 报告期内,本集团子公司承接的智能建筑项目加大施工投入。 |
其他流动资产 | 437,380.05 | 0.19% | 1,966,231.05 | 0.99% | -0.80% | 变动不大。 |
固定资产 | 4,019,292.76 | 1.76% | 4,660,004.66 | 2.35% | -0.59% | 变动不大。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92,605.38 | 0.26% | 652,295.75 | 0.33% | -0.07% | 变动不大。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固定资产中,深房地字4000579435号房产为智宇实业向中国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8,300万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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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
五、投资状况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600,000.00 | 0.00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湖南智宇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水产养殖、加工、销售;农作物种植、加工、销售;园艺、农业观光项目开发;农业科技服务;农产品展示;初级食用农产品加工、销售;休闲、旅游及餐 | 新设 | 510万 | 51% | 自有资金 | 醴陵市四海特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胡英广 | 2017年12月26日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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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饮服务。
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 | 被出售股权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万元) | 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股权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 |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 股权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 股权出售定价原则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 | 所涉及的股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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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的措施 | |||||||||||||
李建平 | 控股子公司湖南智宇生态农业有限公司8.5%的股权(其对应的注册资本85万元为认缴未实缴部分) | 2018年1月6日 | 1元 | 0元 |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0% | 拟转让的控股子公司8.5%股权均为认缴,实缴金额为0元,作价1元 | 是 | 李建平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 是 | 2018年1月9日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 | |
全会燕 | 控股子公司湖南智宇生态农业有限公司8.5%的股权(其对应的注册资本85万元为认缴未实缴部分) | 2018年1月6日 | 1元 | 0元 |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0% | 拟转让的控股子公司8.5%股权均为认缴,实缴金额为0元,作价1元 | 是 | 全会燕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 是 | 2018年1月9日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 |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深圳市智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从事智慧建筑、智慧园区、智慧交通 | 80,000,000 | 235,437,636.36 | 188,945,535.29 | 140,532,695.68 | 34,051,745.42 | 30,827,031.40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湖南智宇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出资设立 | 报告期内无生产经营活动,对整体生产和业绩暂无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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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智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度有所减少,净利润同比也有所降低。毛利率同比增长。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智宇实业2017年订单有所减少,业绩有所下滑;同时加大成本控制,采购价格、人力成本降低,毛利率提高。
湖南智宇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新投资成立的非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内无生产经营活动,对整体生产和业绩暂无影响。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1、中国智慧城市建设将更加持续和深入
智慧城市是基于智能的城市化、工业化和信息化应用的综合体,是在信息和通讯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和通信网对城市运行的信息进行智能分析和处理,并对各种城市活动给出智能化的管理和服务,进而提升城市发展的层次。2018年随着国家政策的进一步实施落地,中国智慧城市建设未来将更持续、更快速、更深入地推进。
2、“智能化+信息化”在智慧城市应用中持续拓展
通过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各领域的深度融合和创新应用,“智能化+信息化”的融合技术将能极大地提升城市的生产效率、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十三五”期间,“智能化+信息化”融合技术、“互联网+”将成为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优化扩展经济格局的持续动力,同时也为智慧城市的深入推进创造更多机会。
(二)未来发展战略及2018年经营目标
1、未来发展战略
(1)公司紧跟国家政策方向和行业发展方向,以巩固传统核心市场,努力拓展外延市场,培育新的核心市场为目标,坚定不移地将公司从传统的系统集成商转型为智慧城市的建设、运营综合服务商。公司将牢牢抓住智慧城市建设的发展机遇,发挥公司在物联网技术的领先优势,以国家“一带一路”、“互联网+”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战略为契机,将公司打造成智慧城市、工业互联网领域、物联网领域、“智能化+信息化”融合解决方案的国内知名企业。
(2)利用公司在物联网、BIM综合监控与运维、智能化+信息化融合方案的技术优势,积极地与中央企业、大型国企、基金公司开展紧密的战略合作,争取在PPP业务模式下能适度拓展业务空间。
(3)在积极推进、稳妥展开的原则下,在陶瓷、智慧生态科技农业等板块上聚力、发挥自身特点、适时开展相关业务,为企业长远发展布局。
2、发展目标
公司的主要发展方向包含三大板块:
智慧建筑板块:以中国尊智慧项目的成功案例为标杆、以BIM(三维建模)技术和物联网技术为核心,实现了底层数据交互融合的管控营一体化云平台,为用户建设智慧建筑、大数据中心、监控指挥中心提供一揽子技术解决方案,包括前期规划与设计、项目实施最终交付与协同运营,重点聚焦超高层建筑,积极拓展智慧建筑业务板块。
智慧园区板块:采用融合了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技术为核心的综合平台,为智慧园区建设提供从顶层规划、总体设计、深化设计到系统集成、实施、调试直至验收交付和运营服务整体解决方案。
智慧城市板块:涵盖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公共安全等领域,为智慧城市、智慧城区的建设提供从规划设计、安装调试、验收交付到运营服务的全方位解决方案。
面对层出不穷的新技术浪潮,以及用户建设需求、管理需求、运营需求的不断提升,我们将坚持“客户为本、质量为纲、效率为先、创新为魂”的经营理念,以打造“民生服务全程全时、城市治理高效有序、数据开放共融共享、经济发展绿色开源、网络空间安全清朗”的新型智慧城市为目标,踏踏实实地为用户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优质低价的产品与工程以及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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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的服务;为员工提供发挥才华的舞台、合理的薪酬和充满成就感的工作环境,通过稳健的发展实现公司净资产的增值、合理的利润回报和良好的社会形象,为股东创造价值。
3、2018年经营目标
(1)坚定不移地继续实行战略转型及基本定位
2018年,公司将继续紧紧围绕智慧城市设计、安装与运营综合服务商这一基本定位开展工作。智慧建筑继续发挥公司物联网技术优势,充分运用BIM和大数据、云平台等最新前沿技术,为用户提供从方案设计、具体实施,直至最终交付运营的一揽子智慧建筑、智慧园区、智慧城市的系统解决方案与服务。
(2)争取尽快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恢复公司股票交易。
(3)在智慧生态科技农业、国瓷文化等板块争取有初步斩获。
公司在醴陵市投资的“巨型稻立体种养”项目已经落地。在取得该项目成功的基础上,公司将田园综合体建设方向发展。
公司将利用掌握的釉下五彩陶瓷制造技术、中华陶瓷大师联盟、李国桢陶瓷研究院等资源,通过项目运作的方式做实陶瓷文化产业,为公司打造新的发展增长点。
4、可能面对的风险
(1)PPP业务模式的冲击
由于公司融资能力还未能解决,PPP业务模式对公司业务的影响短期内还难以消除。
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利用技术优势,与央企、国企开展战略合作,争取在PPP业务模式中有所斩获。
(2)人才缺失的风险
随着未来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公司的战略转型,涉及了许多全新业务领域,需要很多高层次人才。如果公司无法引进优秀的人才,或不能留住现有的核心人才,将给公司未来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才结构,为人才的引进和储备做好规划和培养工作,规划全员职业发展通道,制订形式多样的人才激励政策和绩效考核制度,高度重视对员工的再培养,注重提高研发人员的积极性,为公司技术创新提供保障;积极引进与公司文化契合的研发技术高端人才和专业化复合型人才,形成公平、竞争、激励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构建良好、向上的发展氛围。
(3)技术创新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智慧城市投资、建设、运营综合服务和智慧产品研发及制造等行业,涉及多个技术领域。近年,国内外创新型公司不断涌现,主流公司加强技术投入,特别是在互联网、大数据浪潮带动下,新领域、新商业模式、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涌现,如果公司不能保持持续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能力,不能及时准确把握产品、技术和市场需求的变化趋势,将削弱公司已有的竞争优势,从而影响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和长期发展战略的实施。
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公司以成熟的管理平台、业务平台为支撑,公司将继续加大在技术研究方面的持续投入,健全长效激励机制,激发研发技术人员的自主创新欲望,不仅留住现有的核心人才,更要吸引更多的高端优秀人才加入到公司,以促进公司在核心技术方面领先地位。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17年01月03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复牌情况(但所涉及内容没有超过已公告信息披露的范围) |
2017年01月20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复牌情况(但所涉及内容没有超过已公告信息披露的范围) |
2017年02月06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复牌情况(但所涉及内容没有超过已公告信息披露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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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2月23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复牌情况(但所涉及内容没有超过已公告信息披露的范围) |
2017年03月01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复牌情况(但所涉及内容没有超过已公告信息披露的范围) |
2017年03月15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复牌情况(但所涉及内容没有超过已公告信息披露的范围) |
2017年04月10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复牌情况(但所涉及内容没有超过已公告信息披露的范围) |
2017年04月20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复牌情况(但所涉及内容没有超过已公告信息披露的范围) |
2017年05月04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复牌情况(但所涉及内容没有超过已公告信息披露的范围) |
2017年05月24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复牌情况(但所涉及内容没有超过已公告信息披露的范围) |
2017年06月08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复牌情况(但所涉及内容没有超过已公告信息披露的范围) |
2017年07月17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复牌情况(但所涉及内容没有超过已公告信息披露的范围) |
2017年08月15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复牌情况(但所涉及内容没有超过已公告信息披露的范围) |
2018年09月12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复牌情况(但所涉及内容没有超过已公告信息披露的范围) |
2017年10月20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复牌情况(但所涉及内容没有超过已公告信息披露的范围) |
2017年11月02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复牌情况(但所涉及内容没有超过已公告信息披露的范围) |
2017年11月10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复牌情况(但所涉及内容没有超过已公告信息披露的范围) |
接待次数 | 17 | ||
接待机构数量 | 0 | ||
接待个人数量 | 17 | ||
接待其他对象数量 | 0 | ||
是否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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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2017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2017年公司处于重整后的战略转型期,产品结构调整、市场开拓、技术创新等需要足够的资金支持,因此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6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2016年由于公司刚破产重整完毕,需要足够资金支持扩大发展规模,因此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5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由于公司2015年进行了重整计划,现处于发展的初期,需要足够的资金储备。因此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015年公司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公司以总股本11,400 万股为基数,向重整程序中股份让渡后的国光瓷业全体股东按照每10 股转增61.83157895 股的比例进行转增,转增完成后国光瓷业股份总数增加至81,888 万股。转增股份所需资本公积金来源为国光瓷业原有资本公积及捐赠股权、现金等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形成的资本公积金。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原因 |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2017年公司处于重整后的战略转型期,产品结构调整、市场开拓、技术创新等需要足够的资金支持,因此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 产品结构调整、市场开拓、技术创新等。 |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资产赠与方智宇实业原 | 1、在国光瓷业重整及股 | 2015年11月12日 | 36个月 | 未交易转让所持股权; |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告编号:2018-013
全体股东 | 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自其所持的68%国光瓷业全部获得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交易或转让该68%的股份;2、智宇实业资产注入国光瓷业后,智宇实业未来三年(即2016年、2017年、2018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3900万元、5200万元、7300万元。如果最终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达到上述标准,由智宇实业全体股东在相应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按照各自所持股比例以赠与现金或注销相应股份的方式向国光瓷业补足。 | 2017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23.73万元,低于承诺的5200万元。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刘三明、方芳 | 1、在收购完成后,承诺避免自己控制的其他公司与智宇实业发生同业竞 | 2015年12月02日 | 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告编号:2018-013
争;2、收购完成后,本人/本公司、本人/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与公众公司及其子公司尽量将减少关联交易;3、收购完成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保持国光瓷业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独的立性。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注入资产方智宇实业原全体股东 | 同“股改承诺” | 2015年11月12日 | 未交易转让所持股权;2017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23.73万元,低于承诺的5200万元。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无 | |||||
股权激励承诺 | 无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无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盈利预测资产或项目名称 | 预测起始时间 | 预测终止时间 | 当期预测业绩(万元) | 当期实际业绩(万元) | 未达预测的原因(如适用) | 原预测披露日期 | 原预测披露索引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017年1月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5,421.3 | 3,023.73 | 市场波动 | 2017年4月18日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 neeq.com.cn/) |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告编号:2018-013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在报告年度经营业绩做出的承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该准则修订自 2017 年 6月 12 日起施行,同时要求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 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 的准则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开始采用该修订后的准则。
2、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本公司根据该准则及财政部 《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在利润表中 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本公司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7年11月30日,公司与醴陵市四海特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胡英广投资成立湖南智宇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1%。湖南智宇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进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但该公司在报告期内无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整体生产和业绩暂无影响。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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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三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周英、周含军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受中国证监会的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公开谴责。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关联交 | 关联 | 关联 | 关联交 | 关联 | 关联 | 关联交 | 占同 | 获批 | 是否 | 关联 | 可获 | 披露 | 披露索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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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 | 关系 | 交易类型 | 易内容 | 交易定价原则 | 交易价格 | 易金额(万元) | 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的交易额度(万元) | 超过获批额度 | 交易结算方式 | 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日期 | |
深圳市安冠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智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安冠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三明及方芳直接控制的企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 |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或服务 | 采购产品或服务 | 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 326.76 | 326.76 | 100% | 326.76 | 否 | 货到付款 | 无 | 2017年12月19日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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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无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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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无委托理财情况。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一) 股东与债权人权益保护
1. 股东权益保护机制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以《公司章程》为核心,各种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为主要架构的治理结构规章体系,形成了权利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的有效制衡关系。同时围绕公司法人治理,完善制订或修订有关规章制度,形成了完整的内控制度,保持开放与投资者的互动通道,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和投资者,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股东和投资者充分享有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
2. 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管理控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流程,确保了公司财务稳健与公司资产、资金的安全,保证了债权人的利益。公司的各项重大经营决策过程中,均充分考虑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17年,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发布各类公告信息,公开披露信息未发生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生不对称信息披露的情况。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对于投资者的电话或来访的互动问询,及时予以解答,并记录成册。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高了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增进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二) 员工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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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和福利体系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聘用、报酬、培训、晋升、离职或退休等方面公平对待全体员工。公司为员工足额缴纳“五险一金”,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各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重视员工培训工作
公司员工培训紧紧围绕公司年度经营目标,重点抓好重要岗位后备人才、一专多能和新项目人员技术的培训工作,加强岗位练兵,促进人才成长。充分利用公司内外部培训资源,创新性、针对性、实效性地开展员工技术培训;采用网络培训、送外培训、外请老师办班等培训方式,提升员工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完善薪酬考核体系
2017年,公司针对外部及内部的薪酬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分配制度,建立一套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为基础的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
4、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
为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在优化管理、完善制度的同时,公司举办了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员工的身心健康。通过举办生日会,户外拓展活动等方式,公司努力为员工营造轻松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员工的身心健康协调发展。
(三)供应商、客户权益保护
1、与供应商诚信合作互利共赢
公司与供应商之间一直保持平等的沟通和理性的管理,坚持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尊重供应商的合理报价,合作共赢,谋求共同发展。公司注重维护供应商的产品利益,充分尊重并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商业机密。公司注重供应链一体化建设,不断完善采购流程与机制,保证每一位供应商都能公平获得知情权、选择权和参与权,为供应商创造了良好的竞争环境,有效杜绝暗箱操作等不良现象。
2、以客户最大满意为公司追求的目标
公司一贯注重产品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公司提供的各类产品及服务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规定的安全标准,符合客户的技术安全标准。公司拥有行业内齐全的资质:国家建设部设计甲级证书、国家住建部建筑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壹级、国家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资质,同时具备消防、安防等多项一级资质,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获得了资信评估“AAA”等级。
公司产品及服务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健全。在工程质量方面,公司以工程质量管理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客户满意”战略,在质量上追求卓越完美,在服务上超越客户预期,强化核心竞争力,树立品牌美誉度,努力打造受人尊敬的高科技企业。公司连续七年荣获深圳市建筑品牌企业金奖(AAA信用);连续四年被评为年度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公司有十多个工程先后获得建设部颁发的鲁班奖、广东省样板工程和深圳市优质工程等众多荣誉。
(四)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1、推崇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的理念
作为致力于智慧城市建设的公司,公司始终以集约、智能、低碳、环保等为发展指引,环境保护管理相关体系健全,文件完备,操作过程科学规范,并严格按照体系文件要求规定实施。公司从2002年开始先后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及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2016年,公司三大体系顺利通过第三方机构的验证复核。
2、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生产
公司严格遵守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建立、保持并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立安全操作方法,保证有效的安全培训,制定安全责任制,引导员工关心安全;营造安全为大家,人人要安全的思想氛围;创造安全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和安全的物质技术条件;为了对社会、对企业、对员工负责,公司不断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绩效并使其持续改进;制定了严谨的各项安全制度,要求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遵守,360度管理谨防安全事故的发生;2016年,公司顺利通过了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检验复核。
3、坚持科学发展,推进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动力,只有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企业才能拥有可持续发展的动力。2017年,公司继续推行依靠技术创新促进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工作。2017年公司申请专利共5项。
(五)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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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投身公益事业
公司长期以来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加教育、文化、科学、卫生、社区建设、扶贫济困、环境保护等社会公益活动。
2、依法纳税,回馈社会
公司把依法纳税作为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的最基本要求。长期以来,公司以依法经营、诚信纳税为荣,严守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及时、足额缴纳国家税款。2017年,公司全年共缴纳各项保险费用182.42万元。同时,公司严格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缴纳个人所得税115.43万元。
3、重视公共关系,主动接受监督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主动接受政府部门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重视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对公司的监督评论。
2017年尽管公司在股东权益保护、职工权益保护、供应商及客户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履行了社会责任并做出了一定成绩,但社会责任履行状况需继续提高。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将承担社会责任视作一项应主动承担的义务和职责。公司将主动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建设,继续支持社会公益,扶助弱势群体,促进公司在各区域经济的和谐发展,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否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为保证合作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总裁层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设立控股子公司,公司认缴注册资本510万元,与醴陵市四海特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胡英广共同投资设立了湖南智宇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其中公司的持股比例为51%。公司于近日完成了控股子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醴陵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湖南智宇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81MA4P9G4EXY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醴陵市枫林镇金桥社区秦家坳组法定代表人:李建平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整营业期限:2017年11月30日至2047年11月29日经营范围:水产养殖、加工、销售;农作物种植、加工、销售;园艺、农业观光项目开发;农业科技服务;农产品展示;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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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食用农产品加工、销售;休闲、旅游及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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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万股
项目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9,379.54 | 72.51% | 0 | 0 | 0 | 0 | 0 | 59,379.54 | 72.51%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其他内资持股 | 59,379.54 | 72.51% | 0 | 0 | 0 | 0 | 0 | 59,379.54 | 72.51%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27,315.97 | 33.36% | 0 | 0 | 0 | 0 | 0 | 27,315.97 | 33.36%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2,063.57 | 39.16% | 0 | 0 | 0 | 0 | 0 | 32,063.57 | 39.16%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508.46 | 27.49% | 0 | 0 | 0 | 0 | 0 | 22,508.46 | 27.49% |
1、人民币普通股 | 22,508.46 | 27.49% | 0 | 0 | 0 | 0 | 0 | 22,508.46 | 27.49%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三、股份总数 | 81,888 | 100.00% | 0 | 0 | 0 | 0 | 0 | 81,888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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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8,06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8,06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刘三明 | 境内自然人 | 29.75% | 243,616,800 | 0 | 243,616,800 | 0 | |||||||
深圳市金石同和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72% | 161,483,136 | 0 | 161,483,136 | 0 | |||||||
深圳市创新利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88% | 89,104,800 | 0 | 69,604,800 | 19,500,000 | |||||||
湖南阿瑞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55% | 70,000,000 | 0 | 0 | 70,000,000 | |||||||
方芳 | 境内自然人 | 5.95% | 48,723,360 | 0 | 48,723,36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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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96% | 32,400,000 | 0 | 32,400,000 | 0 | 质押 | 32,400,000 | |||
华守夫 | 境内自然人 | 3.40% | 27,841,920 | 0 | 27,841,920 | 0 | |||||
湖南帕尔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3% | 19,064,600 | 0 | 0 | 19,064,600 | |||||
深圳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8% | 10,500,000 | 0 | 0 | 10,500,000 | |||||
郑尔城 | 境内自然人 | 1.27% | 10,400,000 | 0 | 0 | 10,400,00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上述股东中,除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外,均为参与重整和股权分置改革而成为前十名的股东。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刘三明和方芳为夫妻关系,两人各持有深圳市创新利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0%股权,为一致行动人;湖南阿瑞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湖南帕尔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未知。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湖南阿瑞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7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000,000 | ||||||||
深圳市创新利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9,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500,000 | ||||||||
湖南帕尔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9,064,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064,600 | ||||||||
深圳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00,000 | ||||||||
郑尔诚 | 10,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00,000 | ||||||||
杨筱球 | 1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0 | ||||||||
李铁凡 | 6,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500,000 | ||||||||
北京嘉富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0 | ||||||||
张晓萍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0 | ||||||||
钟银燕 | 880,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80,800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刘三明和方芳为夫妻关系,两人各持有深圳市创新利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0%股权,为一致行动人;湖南阿瑞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湖南帕尔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未知。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告编号:2018-013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刘三明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总裁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刘三明 | 中国 | 否 |
方芳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刘三明任公司董事长、总裁;方芳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告编号:2018-013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
深圳市金石同和投资有限公司 | 陈东伟 | 2012年09月14日 | 600万 |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股权投资。 |
深圳市创新利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方芳 | 2015年08月10日 | 1000万 | 受托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信息咨询;投资兴办实业等 |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告编号:2018-013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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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刘三明 | 董事长、总裁 | 现任 | 男 | 53 | 2015年12月26日 | 2020年03月29日 | 243,616,800 | 0 | 0 | 0 | 243,616,800 |
方芳 | 董事、常务副总裁 | 现任 | 女 | 52 | 2015年12月26日 | 2020年03月29日 | 48,723,360 | 0 | 0 | 0 | 48,723,360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刘三明 | 董事长、总裁 | 任免 | 2017年03月30日 | 换届选举 |
方芳 | 董事、常务副总裁 | 任免 | 2017年03月30日 | 换届选举 |
陈东伟 | 董事 | 任免 | 2017年03月30日 | 换届选举 |
李国强 | 董事 | 任免 | 2017年03月30日 | 换届选举 |
杨新发 | 独立董事 | 任免 | 2017年03月30日 | 换届选举 |
陈立定 | 独立董事 | 任免 | 2017年03月30日 | 换届选举 |
程汉涛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17年03月30日 | 任期满离任 |
李道安 | 独立董事 | 任免 | 2017年03月30日 | 换届选举 |
董亮宏 | 监事 | 任免 | 2017年03月30日 | 换届选举 |
周新凱 | 监事 | 任免 | 2017年03月30日 | 换届选举 |
李勇 | 监事 | 任免 | 2017年03月30日 | 换届选举 |
李建平 | 副总裁 | 任免 | 2017年03月30日 | 换届选举 |
李强 | 总工程师 | 任免 | 2017年03月30日 | 换届选举 |
全会燕 | 董事会秘书 | 任免 | 2017年03月30日 | 换届选举 |
盖相安 | 财务总监 | 任免 | 2017年03月30日 | 换届选举 |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告编号:2018-013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刘三明先生,硕士, 1965 年出生。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西安交通大学深圳研究院客座教授,武汉理工大学兼职教授,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会首席行业技术专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物联网专家,深圳自动化学会专家委员会专家,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工程智能设计分会建筑智能化技术专家。1989年至1992年,在深圳市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任职,1992年至1997年,在深圳市比创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智能事业部任职,1997年起担任深圳市智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2月至今担任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方芳女士,硕士,1966年出生。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2009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建造师”,2014年被评为“全国优秀鲁班奖项目经理”,注册自动化系统工程师。曾在深圳亿利达集团香港明泰电子公司任职,1997年起历任深圳市智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担任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
陈东伟先生,本科,1990年出生。曾任深圳市前海鹏诚建鑫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基金部经理,现任深圳市金石同和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前海恒昇(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南玛伽克蓝箭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国强先生,博士,1970年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能源管理师,会计师。曾任深圳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中国服饰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相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深圳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前海恒昇(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德瑞新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新发先生,硕士,1969年出生。1993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担任过数十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为上百家企业提供过法律服务;曾先后担任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和独立董事;现任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立定先生,硕士,1964年出生。华南理工大学副教授。工作以来先后承担和参与完成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攻关项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及企事业单位合作研发项目40余项,其中广东省重大专项4项。先后出版著作三部,同时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00余篇;曾获西安交通大学科技工作重要贡献奖一次、陕西省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次、广东省教学成果二等奖1次,华南理工大学教学成果1等奖1次,二等奖2次,获得软件著作权和专利8件。现任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道安先生,博士,1963年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2年11月至1993年9月,在深圳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历任审计员、项目经理。1993年10月至1994年3月,在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1994年3月至今,在深圳业信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其于1997年12月23日改制前身的“深圳深华会计师事务所”)任所长(主任会计师)。2017年3月30日起,担任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董亮宏女士,本科,1969年出生。1992年至1995年在深圳亿利达集团香港明泰电子公司任职;1995年至2004年在深圳赤湾胜宝旺工程有限公司任职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任职;2005年至2006在深圳杰和电子有限公司任人事行政部经理;2006年至今在深圳市智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任行政部经理;2015年12月至今担任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周新凱先生,本科,1987年出生。2010年6月至2014年2月任深圳市世纪润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9月至2016年11月任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深圳市亚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潮汕青年会常务理事,深圳市恒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前海恒昇(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李勇先生,1999年在深圳市旺农工程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01年7月至今,历任深圳市智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技术部工程师、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部副经理。2015年12月至今担任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李建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醴陵市兴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国光瓷厂劳动人事处处长;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证券部经理、董秘处处长;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国光药业管理总部行政总监;国光瓷业管理总部行政总监、副总经理;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总裁、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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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先生,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曾任深圳和利时公司和北京和利时公司项目经理和区域经理,主持过的项目有深圳地铁一期工程多个智能化系统工程,深圳地铁一号线西延线、深圳地铁二号线、深圳地铁四号线等多个智能化系统大型工程,2011年9月起在深圳市智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轨道交通事业部总经理,2014年担任深圳市智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5年12月至今担任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全会燕先生,历任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教部部长、培训部部长、行政总监助理、行政总监、总经理常务会议秘书、人力资源部部长、办公室主任;兴业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盖相安先生,会计师,1993年8月至2001年9月在苏福马股份有限公司任成本会计主管兼电算化系统管理员。2001年10月至2005年10月在深圳市天达通讯发展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05年11月起至今,在深圳市智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历任财务主管兼ERP系统管理员、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16年12月至今担任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刘三明 | 深圳市创新利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12月06日 | 否 | |
方芳 | 深圳市创新利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12月06日 | 否 | |
陈东伟 | 深圳市金石同和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2年09月14日 | 是 | |
李国强 | 深圳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2年10月10日 | 是 | |
周新凱 | 深圳市恒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4年08月01日 | 否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刘三明 | 深圳市创新利华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11月18日 | 否 | |
方芳 | 深圳市创新利华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11月18日 | 否 | |
陈东伟 | 前海恒昇(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07月25日 | 是 | |
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05月18日 | 否 | ||
湖南玛伽克蓝箭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6年04月11日 | 是 | ||
深圳前海金石同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合伙人 | 2016年03月17日 | 否 | ||
深圳博商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03月16日 | 否 | ||
李国强 | 前海恒昇(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07月25日 | 否 | |
深圳德瑞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3年07月24日 | 否 | ||
杨新发 |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 是 | ||
陈立定 | 华南理工大学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 | 副教授 | 2011年12月31日 | 是 | |
程汉涛 |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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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 注册会计师 | 是 | |||
李道安 | 深圳业信会计师事务所 | 所长、主任会计师 | 1997年12月23日 | 是 | |
周新凱 | 前海恒昇(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07月25日 | 是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2017年4月1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经2017年5月10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其经营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责等考核确定并发放。报告期内支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1,605,000元
。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刘三明 | 董事长、总裁 | 男 | 53 | 现任 | 260,000 | 否 |
方芳 | 董事、副总裁 | 女 | 52 | 现任 | 195,000 | 否 |
李国强 | 董事 | 男 | 48 | 现任 | 50,000 | 否 |
陈东伟 | 董事 | 男 | 28 | 现任 | 50,000 | 否 |
杨新发 | 独立董事 | 男 | 49 | 现任 | 50,000 | 否 |
陈立定 | 独立董事 | 男 | 54 | 现任 | 50,000 | 否 |
程汉涛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17年3月30日离任 | 11,540 | 否 |
李道安 | 独立董事 | 男 | 55 | 现任 | 38,460 | 否 |
董亮宏 | 监事会召集人 | 女 | 49 | 现任 | 139,000 | 否 |
周新凱 | 监事 | 男 | 31 | 现任 | 205,000 | 否 |
李勇 | 职工监事 | 男 | 44 | 现任 | 10,000 | 否 |
李建平 | 副总裁 | 男 | 54 | 现任 | 195,000 | 否 |
全会燕 | 董事会秘书 | 男 | 48 | 现任 | 156,000 | 否 |
李强 | 总工程师 | 男 | 45 | 现任 | 195,000 | 否 |
报告期内支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1,605,000.00元,其中监事董亮宏在子公司智宇实业单独领取年薪129,000.00元,监事李勇在子公司智宇实业单独领取年薪19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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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相安 | 财务总监 | 男 | 50 | 现任 | 156,000 | 否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9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38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47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47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62 |
销售人员 | 19 |
技术人员 | 32 |
管理人员 | 34 |
合计 | 147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 | 4 |
本科 | 50 |
专科以下 | 93 |
合计 | 147 |
2、薪酬政策
统计分析2017年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在延续2017年的平稳适度增长的同时,进一步优化薪酬结构,加大绩效工资的比重,让贡献值得到进一步量化,在薪酬上得到明显回报,确保关键岗位的稳定性以及薪酬政策竞争力。
3、培训计划
结合选用应届生的情况,有针对性的做了职业发展辅导以及逐步提升的技能培训方案,通过培训以及工作实践中的传帮带,让新员工尽快融入团队,形成战斗力;对于技术部和市场部老员工,组织学习前沿的产品知识和技术,确保技术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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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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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逐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建立和完善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确保了公司安全、稳定、健康、持续的发展。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有关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并聘请律师进行见证。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完整,提案审议程序符合规定。公司治理结构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
2、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构成及选聘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召集、议案审议、通知时间、召开程序、授权委托、表决和决议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并安全保存。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会议,依法履行职责。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权限合理合法,独立董事能够不受影响的独立履行职责。
3、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构成及选聘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的召集、议案审议、通知时间、召开程序、授权委托、表决和决议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并安全保存。公司全体监事均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会议,依法履行职责,出席股东大会、列席现场董事会。按规定的程序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公司信息披露与透明度情况
公司已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均根据《公司章程》、各项议事规则及上述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
5、控股股东与公司
公司严格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制度规范股东行为,控股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产侵害公司权益的情形,未发生超越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而直接干预公司经营与决策的行为。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和经营自主能力,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亦严格遵守相关承诺。
6、公司与投资者
公司已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指定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处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通过电话、实地及公司网站等多种渠道保持与投资者的顺利沟通,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一)业务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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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独立自主持续经营能力;在业务上独立于股东和其他关联方,独立从事智慧城市建设各领域的业务,拥有完整的工程设计、工程管理、项目控制、采购、财务和质量安全管理系统,具有面向市场独立开展业务的能力,已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相互独立。
(二)人员独立
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均通过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超越股东大会、董事会干预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形。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处领薪。公司财务人员专职在本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事档案、人事聘用和任免制度以及独立的工资管理制度,并与全体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独立负责公司员工的聘任、考核、奖惩等人事管理工作,公司人员管理独立。
(三)资产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机器设备、固定资产均为公司合法拥有,公司取得了相关资产、权利的权属证书或证明文件,公司的资产独立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产,资产产权界定清晰。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制订了《公司章程》,并设置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了以股东大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总裁层为执行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具有独立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机构设置和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受控股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的情形。
(五)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公司财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均专职在本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或存在其他利益冲突的企业任职。公司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符合自身特点的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纳税。公司能够依据《公司章程》和相关财务制度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存在公司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干预本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独立对外签订各项合同。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6.98% | 2017年03月30日 | 2017年03月31日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 |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66.98% | 2017年05月10日 | 2017年05月12日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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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杨新发 | 6 | 6 | 0 | 0 | 0 | 否 |
陈立定 | 6 | 6 | 0 | 0 | 0 | 否 |
程汉涛 | 1 | 1 | 0 | 0 | 0 | 否 |
李道安 | 5 | 5 | 0 | 0 | 0 | 否 |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无。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主动、积极地了解和监督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认真审阅了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了看法和观点,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在年报审计中,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了审计独立性以及公司支持程度。公司充分重视,认真配合,2017年度会计师已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委员:方芳、李道安、杨新发2017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2次会议,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的审批和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在 2016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的经营情况汇报,积极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确定公司 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审计重点关注事项,跟进审计进度,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告编号:2018-013
充分的沟通和交流,确保年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战略发展委员会履职情况
委员:刘三明、李国强、陈东伟、陈立定2017 年度,战略发展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在醴陵市进行项目投资合作以及新设立控股子公司事宜。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主任委员:方芳、陈立定、李道安2017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次会议,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 2017年度工作述职,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7年度的薪酬发放情况及 2018年度的发放计划进行审议。
4、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委员: 刘三明、陈立定、杨新发。2017 年度,提名委员会议召开 1 次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工作经验进行了认真核查,确保了选举程序的规范。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全部由董事会聘任,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承担董事会下达的经营指标。董事会负责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年终考评,制定薪酬方案并报股东大会审批。
九、内部控制情况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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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18年3月24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亚会B审字(2018)0530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周英、周含军 |
审计报告正文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瓷业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光瓷业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光瓷业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国光瓷业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国光瓷业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国光瓷业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国光瓷业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国光瓷业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国光瓷业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
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所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国光瓷业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国光瓷业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国光瓷业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含军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英
中国 北京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7,263,396.40 | 44,811,690.1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043,000.00 | |
应收账款 | 78,535,285.48 | 60,815,468.28 |
预付款项 | 300,764.36 | 1,129,876.2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包合同准备金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993,722.11 | 8,320,778.2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01,482,924.20 | 75,872,181.46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37,380.05 | 1,966,231.05 |
流动资产合计 | 224,056,472.60 | 192,916,225.37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019,292.76 | 4,660,004.66 |
在建工程 |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92,605.38 | 652,295.7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611,898.14 | 5,312,300.41 |
资产总计 | 228,668,370.74 | 198,228,525.7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5,013,235.76 | 28,683,779.53 |
预收款项 | 319,211.85 | 4,750,060.6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1,675,394.80 | 2,083,227.04 |
应交税费 | 6,760,484.55 | 4,114,636.22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091,233.58 | 4,045,300.38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45,859,560.54 | 43,677,003.7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900,000.00 | 2,880,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00,000.00 | 2,880,000.00 |
负债合计 | 46,759,560.54 | 46,557,003.78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818,880,000.00 | 818,88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497,946,420.61 | -1,497,946,420.6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1,428,880.76 | 8,346,177.62 |
未分配利润 | 849,546,332.32 | 822,391,764.9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181,908,792.47 | 151,671,522.00 |
少数股东权益 | 17.73 | |
股东权益合计 | 181,908,810.20 | 151,671,522.00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228,668,370.74 | 198,228,525.78 |
法定代表人:刘三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盖相安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威平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36,473.53 | 1,034,701.03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预付款项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000.00 | |
存货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36,473.53 | 1,036,701.03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660,922,000.00 | 660,322,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 196,815.48 | 250,300.44 |
在建工程 |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61,118,815.48 | 660,572,300.44 |
资产总计 | 662,155,289.01 | 661,609,001.47 |
短期借款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应付职工薪酬 | 264,380.50 | 256,600.00 |
应交税费 | 3,066.90 | 5,240.00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8,602,602.89 | 7,472,143.36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8,870,050.29 | 7,733,983.36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8,870,050.29 | 7,733,983.36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818,880,000.00 | 818,88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70,579,677.92 | 270,579,677.92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5,201,253.86 | 15,201,253.86 |
未分配利润 | -451,375,693.06 | -450,785,913.67 |
股东权益合计 | 653,285,238.72 | 653,875,018.11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662,155,289.01 | 661,609,001.47 |
法定代表人:刘三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盖相安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威平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140,532,695.68 | 186,425,605.68 |
其中:营业收入 | 140,532,695.68 | 186,425,605.6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减:营业总成本 | 109,594,916.79 | 152,030,219.86 |
其中:营业成本 | 83,714,507.96 | 116,894,821.9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376,514.57 | 1,094,954.47 |
销售费用 | 5,119,615.95 | 3,778,285.75 |
管理费用 | 18,798,430.71 | 30,143,031.35 |
财务费用 | -6,216.60 | -10,557.33 |
资产减值损失 | 1,592,064.20 | 129,683.71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 ||
投资收益(损失) | 403,609.8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 ||
其他收益 | ||
二、营业利润(亏损) | 30,937,778.89 | 34,798,995.66 |
加:营业外收入 | 4,531,990.37 | 592,737,093.32 |
减:营业外支出 | 2,319.11 | 182,689,159.57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 35,467,450.15 | 444,846,929.41 |
减:所得税费用 | 5,230,161.95 | 6,659,367.49 |
四、净利润(净亏损) | 30,237,288.20 | 438,187,561.92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30,237,288.20 | 438,187,561.92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 30,237,288.20 | 438,187,561.92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30,237,288.20 | 438,187,561.92 |
1.少数股东权益 | 17.73 | |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 | 30,237,270.47 | 438,187,561.92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0,237,288.20 | 438,187,561.9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0,237,270.47 | 438,187,561.92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7.73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4 | 0.54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法定代表人:刘三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盖相安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威平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
减:营业成本 | ||
税金及附加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3,115,787.29 | 8,292,832.37 |
财务费用 | -1,772.50 | -21,253.03 |
资产减值损失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 ||
投资收益(损失)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 ||
其他收益 | ||
二、营业利润(亏损) | -3,114,014.79 | -8,271,579.34 |
加:营业外收入 | 2,524,235.40 | 588,795,760.22 |
减:营业外支出 | 182,671,809.5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 -589,779.39 | 397,852,371.31 |
减:所得税费用 | 2.50 | |
四、净利润(净亏损) | -589,779.39 | 397,852,368.81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的变动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89,779.39 | 397,852,368.81 |
法定代表人:刘三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盖相安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威平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1,589,401.20 | 115,362,747.18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504,518.04 | 9,132,273.3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5,093,919.24 | 124,495,020.5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8,454,917.97 | 94,478,488.60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350,008.56 | 14,472,766.3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228,785.14 | 13,997,719.8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480,779.29 | 42,704,152.7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0,514,490.96 | 165,653,127.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20,571.72 | -41,158,106.8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2,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03,609.8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2,403,609.8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7,579.00 | 1,464,495.61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2,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579.00 | 133,464,495.6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579.00 | -1,060,885.7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106,962.39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692,421.4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799,383.7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99,383.7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458,150.72 | -57,018,376.4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2,721,547.12 | 99,739,923.5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7,263,396.40 | 42,721,547.12 |
法定代表人:刘三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盖相安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威平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64,627.02 | 6,958,083.7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64,627.02 | 6,958,083.7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4,000.0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51,043.0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854.52 | 15,162,890.3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854.52 | 15,597,933.3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1,772.50 | -8,639,849.6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6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00,00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0,000.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106,962.39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692,421.4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799,383.7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99,383.7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72.50 | -23,439,233.44 |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34,701.03 | 24,473,934.4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36,473.53 | 1,034,701.03 |
法定代表人:刘三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盖相安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威平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股东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18,880,000.00 | -1,497,946,420.61 | 8,346,177.62 | 822,391,764.99 | 151,671,522.00 | 151,671,522.0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18,880,000.00 | -1,497,946,420.61 | 8,346,177.62 | 822,391,764.99 | 151,671,522.00 | 151,671,522.0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082,703.14 | 27,154,567.33 | 30,237,270.47 | 17.73 | 30,237,288.2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0,237,270.47 | 30,237,270.47 | 17.73 | 30,237,288.2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082,703.14 | -3,082,703.1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082,703.14 | -3,082,703.1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其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18,880,000.00 | -1,497,946,420.61 | 11,428,880.76 | 849,546,332.32 | 181,908,792.47 | 17.73 | 181,908,810.20 |
法定代表人:刘三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盖相安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威平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上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股东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18,880,000.00 | -1,517,946,420.61 | 4,312,658.31 | 388,237,722.38 | -306,516,039.92 | -306,516,039.9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18,880,000.00 | -1,517,946,420.61 | 4,312,658.31 | 388,237,722.38 | -306,516,039.92 | -306,516,039.9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000,000.00 | 4,033,519.31 | 434,154,042.61 | 458,187,561.92 | 458,187,561.9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38,187,561.92 | 438,187,561.92 | 438,187,561.9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4,033,519.31 | -4,033,519.31 |
1.提取盈余公积 | 4,033,519.31 | -4,033,519.3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其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18,880,000.00 | -1,497,946,420.61 | 8,346,177.62 | 822,391,764.99 | 151,671,522.00 | 151,671,522.00 |
法定代表人:刘三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盖相安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威平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股东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18,880,000.00 | 270,579,677.92 | 15,201,253.86 | -450,785,913.67 | 653,875,018.1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18,880,000.00 | 270,579,677.92 | 15,201,253.86 | -450,785,913.67 | 653,875,018.1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89,779.39 | -589,779.3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89,779.39 | -589,779.3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18,880,000.00 | 270,579,677.92 | 15,201,253.86 | -451,375,693.06 | 653,285,238.72 |
法定代表人:刘三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盖相安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威平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上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股东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18,880,000.00 | 250,579,677.92 | 15,201,253.86 | -848,638,282.48 | 236,022,649.3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18,880,000.00 | 250,579,677.92 | 15,201,253.86 | -848,638,282.48 | 236,022,649.3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000,000.00 | 397,852,368.81 | 417,852,368.8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97,852,368.81 | 397,852,368.8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18,880,000.00 | 270,579,677.92 | 15,201,253.86 | -450,785,913.67 | 653,875,018.11 |
法定代表人:刘三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盖相安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威平
三、公司基本情况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国光瓷业”)系1992年7月经株洲市股份制企业试点联审领导小组株联审发【1992】003号文和湖南省体改委湘体改字【1993】115号文批准,由原湖南省醴陵国光瓷厂改组,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8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1999】108号文批准,本公司于1999年9月3日上网发行社会公众股(A股)3500万股,并于1999年9月16日经湖南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核准登记注册,注册号4300001001188,注册资本9500万元人民币;1999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证券代码:600286。2002年3月,本公司根据《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决议》和章程的规定,按每10股送红股2股的比例,共计送红股1900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11400万元。2002年9月12日,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让原株洲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所持本公司3600万国有股中的324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42%,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由于公司2003年至2005年三年连续亏损且未能按期披露2006年年度报告,2007年5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证上字【2007】113号),自2007年5月31日起终止国光瓷业公司股票上市。2007年8月3日,国光瓷业原流通股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股票代码:400055)。2014年11月5日起暂停转让,收盘价为2.60元/股。2015年7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2015年7月27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于2015年8月24日裁定本案交由醴陵市人民法院审理。2015年8月27日,醴陵市人民法院作出(2015)醴法破字第1-1号裁定,准许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同时指定国光瓷业清算组为国光瓷业管理人。2015年11月13日,国光瓷业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对《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2015年11月13日,管理人向醴陵市人民法院提交了批准《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2015年11月15日,醴陵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15)醴法破字第1-3号《民事裁定书》,批准《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现有资产将全部剥离,由管理人予以处置变现,2015年11月23日,株洲瓷城拍卖有限公司依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沃克森评报字【2015】第0731号《评估报告》对上述资产进行了拍卖,成交价格为13,493.91万元,拍卖所得资金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全部用于职工安置。至此,公司资产已全部处置完毕。根据重整计划,深圳市智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子公司”或“智宇实业”)全体股东及管理人指定的财务投资方将向公司捐赠智宇实业100%股权以及不少于2.6亿元人民币资金,以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其中1.5亿元用于解决职工安置问题,不少于1.1亿元用于解决公司的历史债务问题。2015年11月17日,智宇实业全体股东已将作为股权分置改革对价赠与本公司的‘深圳智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100%股权注入了本公司,并完成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实施情况:根据中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人持有名册,截止2015年11月30日,依据重整计划所办理的股份转让、让渡及转增的工作均已完成。本次股份划转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刘三明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鄢彩宏变更为刘三明和方芳夫妇。
公司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花园庵270号。重组前,本公司经营范围是:日用瓷、工艺瓷、建筑瓷、卫生瓷、耐火材料、纸箱、瓷用花纸制造、销售等;因公司退市多年,主营业务已经基本停滞;第一大股东为控股股东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鄢彩宏。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主营业务为:物联网解决方案、智慧建筑、智慧园区、智慧城市解决方案的研发及相关产品的销售等。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刘三明,最终控制人为自然人刘三明和方芳夫妇。
本公司的报表及合并财务报表于 2018年 3月24日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智宇实业及湖南智宇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详细情况参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相关规定。此外,本公司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反向收购附注一所述的本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取得智宇实业100%的股权及接受财务投资方的货币资金捐赠,本公司通过向智宇实业全体股东发行股份作为对价的交易完成后,智宇实业原控股股东刘三明成为重组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及其原子公司)重组前已处于停业重组状态,不构成独立业务,本次交易实际为反向收购。
因此,在编制本合并财务报表时,是以智宇实业作为会计上的购买方,视智宇实业一直存在而编制,智宇实业的资产、负债以其在本次重组前的账面价值进行确认和计量;而本公司(及其原子公司)则作为会计上的被购买方,于该交易完成日(2015年11月30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中。
本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信息已重述为智宇实业的财务信息,个别财务报表的比较信息为本公司自身财务信息。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2017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于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公司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4.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并按照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5.1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公司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公司丧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
对于本公司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的日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厘定。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6、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该分类通过考虑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同条款等因素根据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参见附注五“13.3.2.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根据共同经营的安排确认本集团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本集团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集团按照适用于特定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的规定核算确认的与共同经营相关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8.1 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
8.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的股东权益项目按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所有项目及反映利润分配发生额的项目按交易发生日期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股东权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与现金流量发生日期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以“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单独列示。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9、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9.1 实际利率法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9.2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及计量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2.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2)初始确认时即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3)属于衍生工具。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2)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9.2.2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9.2.3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等。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9.2.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成本计量。
9.3 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各项事项: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 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 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包括:
-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
(7) 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但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9.4 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9.5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及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9.5.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1) 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回购;
(2) 初始确认时即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3) 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可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 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和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2) 本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负债所在的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 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9.5.2 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9.5.3 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以公允价值减直接归属的交易费用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9.6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9.7 衍生工具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汇率互换合同、利率互换合同及外汇期权合同等。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指定为套期工具且套期高度有效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将根据套期关系的性质按照套期会计的要求确定计入损益的期间外,其余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9.7.1 可转换债券
本公司发行的同时包含负债和转换选择权的可转换债券,初始确认时进行分拆,分别予以确认。其中,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转换选择权,作为权益进行核算。
初始确认时,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按类似不具有转换选择权债券的现行市场价格确定。可转换债券的整体发行价格扣除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债券持有人将债券转换为权益工具的转换选择权的价值,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股份转换权)。
后续计量时,可转换债券负债部分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划分为权益的转换选择权的价值继续保留在权益。可转换债券到期或转换时不产生损失或收益。
发行可转换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与权益成份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权益;与负债成份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负债的账面价值,并采用实际利率法于可转换债券的期限内进行摊销。
9.8 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9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10、应收款项
10.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 |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以上应收款项认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
10.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0.00 | 0.00 |
1至2年 | 5.00 | 5.00 |
2至3年 | 10.00 | 10.00 |
3至4年 | 20.00 | 20.00 |
4至5年 | 30.00 | 30.00 |
5年以上 | 50.00 | 50.00 |
10.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实际情况。 |
坏账计提的方法 | 本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
11、存货
11.1 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工程施工等。
11.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1)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2)工程施工核算方法
工程施工的计价和报表列式:工程施工按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减已办理结算的价款金额计价。工程施工成本以实际成本核算,包括已安装产品及耗用的材料成本、劳务费及其他费用。单个工程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超过已办理结算价款的金额列为存货—工程施工;若单个工程已办理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的金额列为预收款项。
-预计合同损失:年末,公司对预计合同总成本超出预计合同总收入的工程项目,按照预计合同总成本超出预计合同总收入的部分与该工程项目已确认损失之间的差额计提预计合同损失准备。
11.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1.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1.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2、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当本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分类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集团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减记账面价值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恢复以前减记的金额,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分类为持有待售的部分自分类为持有待售之日起不再采用权益法核算。
13、长期股权投资
13.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13.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3.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3.3.1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主体。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13.3.2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公司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
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13.4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4、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为已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5、固定资产
15.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5.2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20-50 | 5 | 1.90-4.75 |
机器设备 | 5-10 | 5 | 9.50-19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5 | 5 | 19 |
运输设备 | 5 | 5 | 19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15.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5.4 其他说明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时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6、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17、借款费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本公司无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18、无形资产
18.1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18.2 内部研究与开发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
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19、除商誉以外的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如果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20、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21、职工薪酬
21.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确认相应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1.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
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1.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2、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则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3、收入
23.1 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3.2 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实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23.3 建造合同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合同完工进度按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
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时,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超过已结算价款的部分作为存货列示;在建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的成本与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的部分作为预收款项列示。
24、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根据相关政府文件中明确规定的补助对象性质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25.1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25.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公司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5.3. 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6、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本公司无融资租赁。
26.1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6.2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7、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7.1 会计政策变更
本集团于2017年6月12日开始采用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此外,本财务报表还按照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编制。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之前,本集团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本集团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本集团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该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该会计政策变更由本集团于2017年8月2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六、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增值税:
本公司位于中国境内实体应纳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可抵扣进项税后的余额,销项税额按据相关税收规定计算的销售额、提供劳务取得收入为计算依据,本公司应纳增值税税率分别适用17%、11%、6%、3%。所得税:
本公司及子公司适用税率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5% | 25% |
湖南智宇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25% | 25% |
深圳市智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本公司子公司智宇实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文件
2009年3月31日经深圳市南山区地方税务局备案深地税南减备告字【2009】第(09263)号税收减免登记备案告知书,备案事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优惠,减免时限: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
2011年10月31日取得由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批准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144200241),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2014年7月24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取得由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批准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44200158),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017年8月17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取得由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批准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44200918),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其他税项
(1)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流转税的 7%缴纳;
(2) 教育费附加按应交流转税的 3%缴纳;
(3)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应交流转税的 2%缴纳。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明细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1,776.60 |
银行存款 | 37,263,396.40 | 42,689,770.52 |
其他货币资金 | 2,090,143.00 | |
合计 | 37,263,396.40 | 44,811,690.12 |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函保证金 | 2,090,143.00 | |
小计 | 2,090,143.00 |
2、应收票据
明细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043,000.00 | |
合计 | 1,043,000.00 |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种类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1,357,841.12 | 100.00 | 2,822,555.64 | 3.47 | 78,535,285.48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
合计 | 81,357,841.12 | 100.00 | 2,822,555.64 | 3.47 | 78,535,285.48 |
(续上表)
种类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2,172,103.30 | 100.00 | 1,356,635.02 | 2.18 | 60,815,468.28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
合计 | 62,172,103.30 | 100.00 | 1,356,635.02 | 2.18 | 60,815,468.28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1,845,994.69 | 0.00 | 42,841,010.10 | 0.00 | ||
1至2年 | 29,367,890.50 | 1,468,394.53 | 5.00 | 16,210,972.67 | 810,548.63 | 5.00 |
2至3年 | 8,068,965.22 | 806,896.52 | 10.00 | 2,261,998.84 | 226,199.88 | 10.00 |
3至4年 | 1,409,016.02 | 281,803.20 | 20.00 | 337,629.79 | 67,525.96 | 20.00 |
4至5年 | 337,629.79 | 101,288.94 | 30.00 | 39,427.00 | 11,828.10 | 30.00 |
5年以上 | 328,344.90 | 164,172.45 | 50.00 | 481,064.90 | 240,532.45 | 50.00 |
小计 | 81,357,841.12 | 2,822,555.64 | 3.47 | 62,172,103.30 | 1,356,635.02 | 2.18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465,920.62 元。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金额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5,949,726.66 | 19.60 |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15,545,000.00 | 19.11 | 795,250.00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 | 14,750,103.48 | 18.13 | 78,272.58 |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7,642,668.79 | 9.39 | 382,133.44 |
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 | 5,489,272.10 | 6.75 | 509,209.05 |
小计 | 59,376,771.03 | 72.98 | 1,764,865.07 |
(4)应收账款项中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欠款。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95,764.36 | 98.34 | 1,129,429.06 | 99.96 |
1至2年 | 5,000.00 | 1.66 | 447.20 | 0.04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300,764.36 | 100.00 | 1,129,876.26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单位名称 | 金额 |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
醴陵市四海特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180,000.00 | 59.85 |
东莞市普强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43,969.36 | 14.62 |
汪朝军 | 35,125.00 | 11.68 |
深圳市高飞云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4,310.00 | 4.76 |
扬州赛格布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7,925.00 | 2.63 |
小计 | 281,329.36 | 93.54 |
注:预付账款主要为支付的原材料供应商预付款项。
(3)预付款项中无预付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5、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种类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221,869.01 | 100.00 | 228,146.90 | 4.37 | 4,993,722.11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合计 | 5,221,869.01 | 100.00 | 228,146.90 | 4.37 | 4,993,722.11 |
(续上表)
种类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432,781.52 | 100.00 | 112,003.32 | 1.33 | 8,320,778.20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
合计 | 8,432,781.52 | 100.00 | 112,003.32 | 1.33 | 8,320,778.20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100,492.41 | 0.00 | 7,488,074.12 | 0.00 | ||
1至2年 | 1,412,133.20 | 70,606.66 | 5.00 | 202,548.40 | 10,127.42 | 5.00 |
2至3年 | 69,084.40 | 6,908.44 | 10.00 | 662,959.00 | 66,295.90 | 10.00 |
3至4年 | 560,959.00 | 112,191.80 | 20.00 | 5,800.00 | 1,160.00 | 20.00 |
4至5年 | 5,800.00 | 1,740.00 | 30.00 | 11,400.00 | 3,420.00 | 30.00 |
5年以上 | 73,400.00 | 36,700.00 | 50.00 | 62,000.00 | 31,000.00 | 50.00 |
小计 | 5,221,869.01 | 228,146.90 | 4.37 | 8,432,781.52 | 112,003.32 | 1.33 |
(2)其他应收款中无应收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16,143.58元。
(4)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3,239,104.61 | 5,825,318.12 |
投标保证金款 | 1,640,003.00 | 2,334,500.00 |
押金及其他 | 342,761.40 | 272,963.40 |
小计 | 5,221,869.01 | 8,432,781.52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金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俞甬 | 往来款 | 2,700,000.00 | 1年以内 | 51.71 | |
深圳市土地投资开发中心 | 保证金 | 800,000.00 | 1至2年 | 15.32 | 40,000.00 |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400,000.00 | 3至4年 | 7.66 | 80,000.00 |
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200,000.00 | 1至2年 | 3.83 | 10,000.00 |
深圳市南山区物业管理办公室 | 押金 | 148,672.00 | 3至4年 | 2.85 | 29,734.40 |
小计 | 4,248,672.00 | 81.37 | 159,734.40 |
6、存货
(1)存货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的资产 | 101,482,924.20 | 101,482,924.20 | 75,872,181.46 | 75,872,181.46 | ||
合计 | 101,482,924.20 | 101,482,924.20 | 75,872,181.46 | 75,872,181.46 |
(2)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项目 | 金额 |
累计已发生成本 | 326,569,035.46 |
累计已确认毛利 | 126,377,264.83 |
减:预计损失 | |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 351,463,376.09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101,482,924.20 |
(3)本公司公司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智慧建筑,存货余额为期末工程施工大于工程结算的金额。
(4)本公司存货于2017年12月31日不存在抵押情况。
7、其他流动资产
明细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留抵扣进项税额 | 437,380.05 | 1,966,231.05 |
合计 | 437,380.05 | 1,966,231.05 |
8、固定资产
(1)分类列式
类别 | 房屋及建筑物 | 运输设备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869,822.08 | 2,712,683.00 | 1,980,659.46 | 10,563,164.54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579.00 | 37,579.00 | ||
(1)购置 | 37,579.00 | 37,579.0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950.00 | 5,950.00 | ||
处置或报废 | 5,950.00 | 5,950.00 | ||
4.期末余额 | 5,869,822.08 | 2,712,683.00 | 2,012,288.46 | 10,594,793.54 |
二、累计折旧 | ||||
1. 期初余额 | 3,090,216.69 | 1,798,905.41 | 1,014,037.78 | 5,903,159.8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8,816.54 | 178,542.96 | 220,425.08 | 677,784.58 |
计提 | 278,816.54 | 178,542.96 | 220,425.08 | 677,784.58 |
3.本期减少金额 | 5,443.68 | 5,443.68 | ||
4. 期末余额 | 3,369,033.23 | 1,977,448.37 | 1,229,019.18 | 6,575,500.78 |
三、减值准备 |
1. 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 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 期末账面价值 | 2,500,788.85 | 735,234.63 | 783,269.28 | 4,019,292.76 |
2. 期初账面价值 | 2,779,605.39 | 913,777.59 | 966,621.68 | 4,660,004.66 |
注:本公司固定资产中,深房地字4000579435号房产为智宇实业向中国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8,300万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2)期末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3)期末无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
(4)期末无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050,702.53 | 457,605.38 | 1,468,638.34 | 220,295.75 |
递延收益 | 900,000.00 | 135,000.00 | 2,880,000.00 | 432,000.00 |
合计 | 3,950,702.53 | 592,605.38 | 4,348,638.34 | 652,295.75 |
10、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式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6,597,427.73 | 26,010,889.48 |
1至2年 | 15,914,641.82 | 1,805,258.72 |
2至3年 | 1,634,064.93 | 746,693.84 |
3年以上 | 867,101.28 | 120,937.49 |
合计 | 35,013,235.76 | 28,683,779.5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深圳市微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280,000.00 | 尚未结算 |
福建盈成科技有限公司 | 3,220,000.00 | 尚未结算 |
深圳市盈成科技有限公司 | 1,376,054.12 | 尚未结算 |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393,648.51 | 尚未结算 |
广西海信计算机有限公司 | 385,000.00 | 尚未结算 |
小计 | 15,654,702.63 |
(3)应付账款中无欠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
(4)应付账款中无欠关联方款项。
11、预收款项
(1)分类列式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占比例(%) | 金额 | 占比例(%) |
工程款 | 77,474.60 | 24.27 | 4,686,060.61 | 98.65 |
材料货款 | 241,737.25 | 75.73 | 64,000.00 | 1.35 |
合计 | 319,211.85 | 100.00 | 4,750,060.61 | 100.00 |
(2)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项目情况
项目 | 金额 |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 357,326.49 |
减:累计已发生成本 | 188,026.69 |
减:累计已确认毛利 | 91,825.20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 | 77,474.60 |
(3)预收款项中无欠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
(4)预收款项中无欠关联方款项。
12、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分类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短期薪酬 | 2,083,227.04 | 18,202,330.20 | 18,610,162.44 | 1,675,394.80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194,871.93 | 2,194,871.93 | ||
短期辞退福利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083,227.04 | 20,397,202.13 | 20,805,034.37 | 1,675,394.80 |
(2)短期薪酬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083,227.04 | 16,595,662.26 | 17,003,494.50 | 1,675,394.80 |
(2)职工福利费 | 75,794.90 | 75,794.90 | ||
(3)社会保险费 | 562,706.64 | 562,706.64 | ||
其中:1.基本医疗保险费 | 447,243.52 | 447,243.52 | ||
2.工伤保险 | 65,740.54 | 65,740.54 | ||
3.生育保险费 | 49,722.58 | 49,722.58 | ||
(4)住房公积金 | 960,130.40 | 960,130.4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8,036.00 | 8,036.00 | ||
(6)其他短期薪酬 | ||||
小计 | 2,083,227.04 | 18,202,330.20 | 18,610,162.44 | 1,675,394.80 |
(3)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养老保险费 | 2,138,375.54 | 2,138,375.54 | ||
失业保险费 | 56,496.39 | 56,496.39 | ||
小计 | 2,194,871.93 | 2,194,871.93 |
13、应交税费
(1)明细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983,326.62 | 2,546,578.90 |
企业所得税 | 3,444,899.90 | 1,440,128.80 |
个人所得税 | 150,461.78 | 93,685.7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8,904.38 | 19,974.94 |
教育费附加 | 82,891.87 | 14,267.82 |
合计 | 6,760,484.55 | 4,114,636.22 |
14、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付款明细如下(按性质)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投标及其他往来款 | 2,091,233.58 | 4,045,300.38 |
合计 | 2,091,233.58 | 4,045,300.38 |
(2) 账龄超过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情况说明
本公司账龄在1年以上的其他应付款为人民币235,424.99元,占期末余额11.26%。
(3)其它应付款中无应付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
15、递延收益
(1)分类列式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880,000.00 | 1,980,000.00 | 900,000.00 | 政府补助 | |
合计 | 2,880,000.00 | 1,980,000.00 | 900,000.00 |
(2)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基于建筑信息建模的综合监控及运维平台关键技术研究 | 2,880,000.00 | 1,980,000.00 | 9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2,880,000.00 | 1,980,000.00 | 900,000.00 |
16、股本
(1)反向购买后
2017年股本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 | 期末余额 |
股份总数 | 818,880,000.00 | 818,880,000.00 |
2016年股本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 | 期末余额 |
股份总数 | 818,880,000.00 | 818,880,000.00 |
2015年股本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
股份总数 | 114,000,000.00 | 704,880,000.00 | 818,880,000.00 |
2014年股本(重述后)
股东名称 | 201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14年12月31日 |
刘三明 | 15,050,000.00 | 1,500,000.00 | 16,550,000.00 | |
方芳 | 15,050,000.00 | 1,500,000.00 | 16,550,000.00 | |
深圳市创新利华投资有限公司 | 9,980,000.00 | 9,980,000.00 |
反向收购 | 70,920,000.00 | 70,920,000.00 | ||
合计 | 40,080,000.00 | 73,920,000.00 | 114,000,000.00 |
(2)反向购买前(法律上子公司)
股东名称 | 201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14年12月31日 |
刘三明 | 15,050,000.00 | 1,500,000.00 | 16,550,000.00 | |
方芳 | 15,050,000.00 | 1,500,000.00 | 16,550,000.00 | |
深圳市创新利华投资有限公司 | 9,980,000.00 | 9,980,000.00 | ||
合计 | 40,080,000.00 | 3,000,000.00 | 43,080,000.00 |
注1:2015年11月13日,公司出资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权益调整方案”)。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 股份转让:湖南省醴陵兴业总公司将其持有的国光瓷业70,000.00股非流通股协议转让给智宇实业全体股东及财务投
资方。智宇实业及财务投资方通过受让湖南省醴陵兴业总公司持有的国光瓷业股份,成为国光瓷业的非流通股东;
2) 股份让渡:国光瓷业全体非流通股股东让渡其所持有国光瓷业股份的90.2550%,全体流通股股东让渡其所持有国光瓷业股份的86.0785%,全体股东合计让渡9,975.33万股股份(最终让渡的准确股份数量以中登北京分公司实际划转数量为准)。股东让渡的股份由智宇实业及财务投资方或上述主体指定第三方受让;
3) 股权分置改革:权益股权分置改革采取捐赠股权、现金等方式进行股改对价安排。智宇实业全体股东及财务投资方将
向国光瓷业赠与智宇实业100%股权以及合计不低于2.6亿元现金,作为代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股权分置改革对价;
4)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国光瓷业总股本11,400.00万股为基数,向前述股份让渡后的国光瓷业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转增61.83157895股的比例进行转增,转增完成后国光瓷业股份总数将增加至81,888.00万股。转增股份所需资本公积金来源为国光瓷业原有资本公积及上述捐赠股权、现金等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形成的资本公积金。2015年11月17日,智宇实业100.00%股权完成交割,智宇实业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5年11月27日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交易完成后刘三明和方芳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反向购买。注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本次企业合并在会计上应认定为反向收购,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和财政部会计司《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号函的规定,本次交易发生时国光瓷业资产已整体置出,此交易为不构成业务的反向收购应按照“权益性交易”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其合并差额在合并报表中按照权益性交易的原则调整“资本公积”不确认商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中,法律上的子公司(智宇实业)的资产、负债以其在合并前的账面价值进行确认和计量。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留存收益和其他权益余额应当反映的是法律上子公司在合并前的留存收益和其他权益余额。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信息是法律上子公司(智宇实业)的比较信息。
基于上述情况,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的结构列报与披露说明如下:
1) 在反向收购前,各权益类按法律上被收购子公司(智宇实业)的合并报表列示;
2) 在反向收购后,2015年度年初权益中,各权益类项目(除股本和资本公积外)按法律上被收购子公司(智宇实业)
的2014年末合并报表列式,股本按818,880.000.00元列示,其与法律上子公司(智宇实业)的2014年末权益工具的差额列示为资本公积。
17、资本公积
反向购买后2017年资本公积明细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本溢价 | (1,518,397,340.61) | (1,518,397,340.61) | ||
其他资本公积 | 20,450,920.00 | 20,450,920.00 |
合计 | (1,497,946,420.61) | (1,497,946,420.61) |
2016年资本公积明细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本溢价 | (1,518,397,340.61) | (1,518,397,340.61) | ||
其他资本公积 | 450,920.00 | 20,000,000.00 | 20,450,920.00 | |
合计 | (1,517,946,420.61) | 20,000,000.00 | (1,497,946,420.61) |
2015年资本公积明细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本溢价 | (70,920,000.00) | 1,447,477,340.61 | (1,518,397,340.61) | |
其他资本公积 | 450,920.00 | 450,920.00 | ||
合计 | (70,469,080.00) | 1,447,477,340.61 | (1,517,946,420.61) |
2014年资本公积明细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本溢价 | 70,920,000.00 | (70,920,000.00) | ||
其他资本公积 | 450,920.00 | 450,920.00 | ||
合计 | 450,920.00 | (70,469,080.00) |
注1:2014年12月31日智宇实业的股本43,080,000.00元与按照本公司的权益结构重述后的股本114,000,000.00元的差额70,92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2015年度资本公积增加(1,447,477,340.61)元,系模拟计算智宇实业合并成本与取得的本公司于购买日净资产份额的公允价值之差;及智宇实业于反向购买日视同发行的股份公允价值与本公司反向收购前股本818,880,000.00元的差额。注2:2016年度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增加20,000,000.00元,系财务投资人捐赠现金用于清偿本公司债务。
18、盈余公积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8,346,177.62 | 3,082,703.1 | 11,428,880.76 | |
合计 | 8,346,177.62 | 3,082,703.1 | 11,428,880.76 |
19、未分配利润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 822,391,764.99 | 388,237,722.3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0,237,270.47 | 438,187,561.9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082,703.14 | 4,033,519.31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849,546,332.32 | 822,391,764.99 |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按净利润的10%提取;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 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
20、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项目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39,733,261.65 | 83,259,145.96 | 184,698,930.40 | 116,552,320.27 |
其他业务 | 799,434.03 | 455,362.00 | 1,726,675.28 | 342,501.64 |
合计 | 140,532,695.68 | 83,714,507.96 | 186,425,605.68 | 116,894,821.91 |
(2)主营业务(分产品)
产品名称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智能建筑 | 139,252,388.42 | 82,826,360.06 | 179,494,899.15 | 113,081,520.44 |
智能交通 | 480,873.23 | 432,785.90 | 5,204,031.25 | 3,470,799.83 |
合计 | 139,733,261.65 | 83,259,145.96 | 184,698,930.40 | 116,552,320.27 |
(3)主营业务(分地区)
地区名称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广东省内 | 92,521,613.28 | 57,405,323.80 | 106,083,049.56 | 66,816,393.28 |
广东省外 | 47,211,648.37 | 25,853,822.16 | 78,615,880.84 | 49,735,926.99 |
合计 | 139,733,261.65 | 83,259,145.96 | 184,698,930.40 | 116,552,320.27 |
(4) 公司前五名项目的营业收入情况:
项目名称 | 营业收入 | 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 |
深圳地铁前海车辆段上盖物业项目(8#地块) | 41,328,256.84 | 29.41 |
深圳地铁前海车辆段上盖物业项目(9#地块) | 32,950,125.01 | 23.45 |
北京市朝阳区CBD核心区Z15地块项目 | 25,497,042.56 | 18.14 |
都匀匀东酒店弱电智能化系统项目 | 13,335,832.27 | 9.49 |
水电九局国际企业大厦项目智能化系统项目 | 6,421,765.24 | 4.57 |
小计 | 119,533,021.92 | 85.06 |
21、税金及附加
项目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营业税 | 829,844.52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7,055.85 | 135,272.37 |
教育费附加 | 67,309.65 | 61,042.5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44,873.10 | 40,695.06 |
其他 | 107,275.97 | 28,099.99 |
合计 | 376,514.57 | 1,094,954.47 |
22、销售费用
项目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业务招待费 | 1,449,485.00 | 1,418,983.85 |
工资及附加 | 2,543,815.24 | 1,307,904.43 |
差旅费 | 858,166.09 | 650,133.07 |
宣传推广费 | 226,910.00 | 367,760.00 |
招投标费 | 41,239.62 | 33,504.40 |
合计 | 5,119,615.95 | 3,778,285.75 |
23、管理费用
项目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研发费用 | 4,152,139.08 | 9,336,814.27 |
工资及附加 | 7,841,287.83 | 7,545,427.19 |
折旧费 | 552,712.18 | 552,487.19 |
税金 | 1,587,792.01 | |
租赁及水电费 | 573,883.62 | 1,686,336.72 |
汽车费用 | 672,808.25 | 540,575.38 |
聘请中介费 | 1,352,598.10 | 5,331,808.38 |
办公费 | 849,626.96 | 492,098.58 |
通讯费 | 353,667.92 | 159,547.13 |
差旅费 | 584,580.87 | 801,263.95 |
其他 | 1,865,125.90 | 2,108,880.55 |
合计 | 18,798,430.71 | 30,143,031.35 |
24、财务费用
项目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利息支出 | ||
减:利息收入 | 174,310.49 | 209,613.18 |
银行手续费 | 168,093.89 | 199,055.85 |
合计 | (6,216.60) | (10,557.33) |
25、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坏账损失 | 1,592,064.20 | 129,683.71 |
合计 | 1,592,064.20 | 129,683.71 |
26、投资收益
项目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403,609.84 | |
合计 | 403,609.84 |
27、营业外收入
(1)明细情况
项目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政府补助 | 2,007,754.97 | 3,077,533.10 |
债务重组利得 | 2,524,235.40 | 588,795,760.22 |
其他 | 863,800.00 | |
合计 | 4,531,990.37 | 592,737,093.32 |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基于建筑信息建模的综合监控及运维平台关键技术研究”项目专项资金 | 1,98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南山区残疾人联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 | 25,954.97 | 与收益相关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资助 | 1,800.00 | 与收益相关 |
小计 | 2,007,754.97 | 与收益相关 |
28、营业外支出
项目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306.32 | 15,859,985.39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306.32 | 15,859,985.39 |
债务重组损失 | 166,803,067.97 | |
对外捐赠支出 | 2,000.00 | 6,550.00 |
滞纳金 | 12.79 | 7,000.00 |
其他 | 12,556.21 | |
合计 | 2,319.11 | 182,689,159.57 |
29、所得税费用
项目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 5,170,471.58 | 6,225,820.05 |
递延所得税调整 | 59,690.37 | 433,547.44 |
合计 | 5,230,161.95 | 6,659,367.49 |
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调节表如下:
项目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税前会计利润 | 35,467,450.15 | 444,846,929.41 |
适用的税率 | 25% | 25% |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866,862.54 | 111,211,732.3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605,718.13) | (4,699,455.81) |
不可抵扣成本、费用和损失影响 | 112,181.87 | 117,789.36 |
加计扣除对所得税的影响 | (290,609.18) | (488,155.52)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47,444.85 | (19,452.56) |
重组收益纳税影响 | (99,463,090.33) | |
合计 | 5,230,161.95 | 6,659,367.49 |
30、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重整收到的现金 | 6,565,069.37 | |
往来款项及其他 | 2,792,091.72 | 963,614.00 |
押金及代收代付款 | 10,543,403.00 | 1,397,000.00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169,023.32 | 206,590.01 |
合计 | 13,504,518.04 | 9,132,273.38 |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重整支出的现金 | 13,030,138.73 | |
往来款项及其他 | 1,788,116.71 | 20,248,285.86 |
管理费用支付的现金 | 6,799,065.99 | 8,213,856.97 |
投标保证金 | 8,726,906.00 | 1,013,975.17 |
利息及手续费 | 166,690.59 | 197,895.97 |
合计 | 17,480,779.29 | 42,704,152.70 |
3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0,237,288.20 | 438,187,561.9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592,064.20 | 129,683.7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77,784.58 | 611,638.0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856,185.39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06.32 | 3,800.0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03,609.8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9,690.37 | 433,547.4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5,610,742.74) | (36,558,707.1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8,800,408.34) | 5,236,859.5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423,445.69 | (464,655,065.96)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20,571.72) | (41,158,106.8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7,263,396.40 | 42,721,547.1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2,721,547.12 | 99,739,923.5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458,150.72) | (57,018,376.45)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1)现金 | 37,263,396.40 | 42,721,547.12 |
其中:库存现金 | 31,776.60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7,263,396.40 | 42,689,770.5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2)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3)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7,263,396.40 | 42,721,547.12 |
其中:母公司或公司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510万元,与醴陵市四海特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胡英广共同投资设立了湖南智宇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的持股比例为51%。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完成了控股子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醴陵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公司公司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及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深圳市智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深圳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100.00% |
湖南智宇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湖南 | 农林牧渔 | 51.00% | 51.00% |
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刘三明,直接持有公司29.75%的股权。最终控制人为自然人刘三明和方芳夫妇。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七。
3、 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深圳市创新利华投资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系同一控制人 |
深圳市安冠科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系同一控制人 |
4、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方交易
采购商品情况表: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深圳市安冠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产品或服务 | 3,267,556.00 |
(2)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项目名称 | 2017年度 | 2016 年度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281,000.00 | 1,281,000.00 |
注:关键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十一、或有事项
截止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二、承诺事项
经营业绩承诺:依据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智宇实业全体股东承诺,智宇实业注入本公司后,2016、2017、2018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900.00万元、5,200.00万元、7,300.00万元。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截止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1,776.60 | |
银行存款 | 1,036,473.53 | 1,002,924.43 |
合计 | 1,036,473.53 | 1,034,701.03 |
2、 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深圳市智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660,322,000.00 | 660,322,000.00 | ||
湖南智宇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600,000.00 | 600,000.00 | ||
合计 | 660,322,000.00 | 600,000.00 | 660,922,000.00 |
3、 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付款明细如下(按性质)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8,602,602.89 | 7,472,143.36 |
合计 | 8,602,602.89 | 7,472,143.36 |
(2)其它应付款中无应付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
4、 资本公积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 | ||||
其他资本公积 | 270,579,677.92 | 270,579,677.92 | ||
合计 | 270,579,677.92 | 270,579,677.92 |
5、 盈余公积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5,201,253.86 | 15,201,253.86 | ||
合计 | 15,201,253.86 | 15,201,253.86 |
6、 未分配利润
项目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期初未分配利润 | (450,785,913.67) | (848,638,282.4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89,779.39) | 397,852,368.81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51,375,693.06) | (450,785,913.67) |
7、 管理费用
项目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聘请中介费 | 1,208,078.10 | 4,164,398.50 |
工资及附加 | 1,524,916.91 | 1,894,386.60 |
税金 | 1,454,786.62 | |
差旅费 | 74,056.87 | 319,335.58 |
办公费 | 171,653.00 | 158,010.50 |
折旧费 | 53,484.96 | 31,199.56 |
其他 | 83,597.45 | 270,715.01 |
合计 | 3,115,787.29 | 8,292,832.37 |
8、 营业外收入
项目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收益 | 2,524,235.40 | 588,795,760.22 |
合计 | 2,524,235.40 | 588,795,760.22 |
十六、补充资料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319.11) | (15,859,985.39) |
债务重组收益 | 2,524,235.40 | 421,992,692.2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2,007,754.97 | 3,077,533.10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03,609.8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837,693.79 | |
合计 | 4,529,671.26 | 410,451,543.59 |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 3815.38 | 649,138.94 |
归属少数股东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数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4,525,855.88 | 409,802,404.6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 | 25,711,414.59 | 28,385,157.27 |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表是湖南国光瓷业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而编制的。
(1)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8.13 | (501.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 15.42 | (32.47) |
(2)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每股收益(元/股) |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04 | 0.5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 0.031 | 0.035 |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1.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
3. 报告期内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公告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4. 其他有关资料。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三明2018 年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