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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瓷5: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4

公告编号:2019-031证券代码:400055 证券简称:国瓷5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光瓷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6月12日10: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深圳软件园6栋6楼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电话等通讯方式于2019年6月6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三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议案》。

2019年5月21日,公司向深圳市智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全体股东刘三明、方芳、深圳市恒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金石同和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利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守夫发出《关

公告编号:2019-031于要求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通知》,要求其在2019年6月10日前将补偿方案报国光瓷业,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后执行。2019年6月10日,公司收到《关于延期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函》,智宇实业原全体股东提出,由于公司一直未能恢复交易,没有公允的股票价格,预计2019年6月30日前不能完成该项补偿;因此,智宇实业原股东提请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前履行2017年及2018年业绩补偿承诺,并承担《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之业绩补偿协议》第三条项下的违约责任。公司与智宇实业原全体股东需就该事项签署《关于<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之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陈东伟是深圳市金石同和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是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于李国强是深圳市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高管,而深圳市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金石同和投资有限公司是一致行动人,因此李国强是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关联董事刘三明、方芳、陈东伟、李国强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智宇实业原股东提出由于公司一直未能恢复交易,没有公允的股票价格,所以无法如期履行,现提请延期,并承担期间的违约责任。作为独立董事,为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建议智宇实业原股东应及时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可选择现金进行补偿,但各股东表示目前缺乏以现金补偿的能力,只能申请延期履行。因此限于公司目前的特殊情况,同意延期履行。该议案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和法规的情形,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告编号:2019-031《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关于延期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智宇实业原全体股东签署《关于<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之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因此,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形成决议:同意智宇实业原股东延期至 2020年12月31日前履行2017年及2018年业绩补偿承诺,并承担《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之业绩补偿协议》第三条项下的违约责任。同意公司与智宇实业原股东签署《关于<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之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国瓷 5:关于延期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提示性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国瓷5: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延期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函》。

公告编号:2019-031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6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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