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换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遵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要求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我们对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0月18日收到公司董事长、董事曲飞先生的辞职报告,曲飞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增选一位董事。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推选陆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经审阅陆鹏先生的履历,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增选董事的提名方式、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任职人员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也不是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市场禁入人员。陆鹏先生具备相关的专业素质,能够履行相应的职责,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意推选陆鹏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公司换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戴建平先生,因个人健康原因未能出席公司第七届二十四次、二十六次、二十七次、二十八次和二十九董事会会议,其已连续五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参加。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换选一位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推选朱立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审核了关于公司换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认为:本次换选独立董事的
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内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供的履历看,朱立飞先生具备履职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具备任职资格。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公司换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的决议结果。
独立董事:陈晋蓉 万碧玉 杨放春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