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诉事项撤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原告已撤诉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第二被告
3. 涉诉本金:人民币3,055万元
4.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原告撤诉对公司本
期或期后利润将产生一定正面影响。
近日,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阳信通”)收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沪0101民初33965号】,上海点荣金融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原告”或“上海点荣”)就其诉讼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亿阳信通、邓伟关于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提出撤诉申请,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已准许上海点荣撤回起诉。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公司已于2018年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详见《亿阳信通关于新增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0)。
2019年11月10日,原告上海点荣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上海点荣撤回对亿阳集团、亿阳信通、邓伟的起诉。案件受理费退还原告上海点荣。
二、本次原告撤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原告撤诉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将产生一定正面影响。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