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公司对于《公司章程》第八十一条、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三十六条内容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前的内容 | 修改后的内容 |
第八十一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代为履行(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优先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 第八十一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代为履行,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
第一百二十八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两人,独立董事四人。 | 第一百二十八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四人。 |
第一百三十六条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代为履行(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优先履行),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一百三十六条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代为履行,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