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华仪: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0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ST华仪 编号:临2022-048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现将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2010〕187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同意,本公司经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7,235,77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30元,共计募集资金95,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8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1,2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09.3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0,790.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22号)。

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4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同意,本公司经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3,019,85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57元,共计募集资金223,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05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5,945.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30.3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5,514.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53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项 目序 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90,790.6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74,488.44
利息收入净额B25,174.01
补充流动资金B33,191.00
已结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B411,414.71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
利息收入净额C2-0.03
补充流动资金C3
已结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C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74,488.44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5,173.98
补充流动资金D3=B3+C33,191.00
已结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D4=B4+C411,414.71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D3-D46,870.4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32.11
差异G=E-F6,838.36

差异系截至2022年6月30日,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方占用资金转出累计净额为6,838.36万元,未及时归还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191.00万元。

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215,514.7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185,809.75
利息收入净额B22,235.72
补充流动资金B38,722.30
已结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B416.33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
利息收入净额C20.32
补充流动资金C3-0.12
已结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C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185,809.75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2,236.04
补充流动资金D3=B3+C38,722.18
已结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D4=B4+C416.33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D3-D423,202.4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133.16
差异G=E-F23,069.32

差异系截至2022年6月30日,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方占用资金转出累计净额为23,069.32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未及时归还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净额为8,722.18万元,其中期初未及时归还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净额为8,722.30万元,本期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账户解除久悬户状态并于2022年1月注销,余额0.12万元于注销后转入另一募集资金专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35589010010025052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7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1月10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华仪风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仪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1月10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时新能风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时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1月10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乐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未能严格遵照履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的规定,2016年12月28日,公司及实施主体上海华仪公司、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未能严格遵照履行。

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连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三江支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未能严格遵照履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的规定,2016年5月17日,公司及各实施主体(华仪风能有限公司、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鸡西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分别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未能严格遵照履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的规定,2016年7月13日,公司及实施主体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未能严格遵照履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的规定,2017年4月19日,公司、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未能严格遵照履行。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的规定,2017年11月15日,公司、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未能严格遵照履行。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的规定,2017年8月29日,公司(甲方)及实施主体鸡西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丁方)、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乙方)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未能严格遵照履行。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的规定,2018年12月30日,公司、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原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未能严格遵照履行。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的规定,2020年3月11日,公司及各实施主体(宁夏太阳山白塔水风电有限公司、偏关县优能风电有限公司、永城华时风电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分别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19-2701010400325582016年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82004409410809400110,469.85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7010001201906002902017年已销户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859510010122702617310,714.45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8595100101207001232020年已销户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110122100849012013年已销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73352101826000359772015年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乐成支行330016275740530041732016年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901201547100054562016年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12032821290455575582015年已销户
小 计321,184.30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8595100101228027322016年已销户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859510010122600139项目出售转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33300200101201002544050.29
浙商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电子户33300200101218001248752019年已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3558901001002726662016年已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3558901001002279732016年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3727701634652018年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3571583793952017年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1203282029200575380项目出售转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355890100100231656项目出售转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90120078801700000011项目出售转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3558901001002505251,457.4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5129023391102022021年已销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119600000001901512017年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330501627535000000502017年已销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192701010400490082017年已销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81108010132002672722017年已销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三江支行768701880001097652016年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12032820292005695082016年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901201547100085062016年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901201547100085632017年已销户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6101295922022年已销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8110801013001934301488,244.0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8110801012801934309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8110801012501934277841,953.58
小 计1,331,655.36
合 计1,652,839.66

2019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债权人针对合同纠纷,采取了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导致公司部分账户被冻结。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中,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333002001012010025440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355890100100250525)账户被冻结,截至2022年6月30日冻结资金共计1,457.73元。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和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2011年6月20日,本公司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上海华仪风电技术研究院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上海华仪风电技术研究院项目》中原计划研发的“5MW风电机组”调整为“6MW风电机组”。本次调整后,原计划投入“5MW风电机组”的4,500万元将全部转投至“6MW风电机组”项目。除上述调整外,该项目其他建设内容、研究计划、资金投入及总投资不变,该项目投资总额仍为19,280万元。

为应对公司电气产业的未来发展需要,更好地满足电气产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求,公司于2013年5月20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募投项目《充气类高压开关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固定资产部分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项目实施主体、经济效益预测等均未发生变化。根据2016年3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公司终止《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9,431.50万元(含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6年7月7日,该项目实际剩余募集资金9,418.88万元,已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计划投入《宁夏平罗五堆子风电场(49.5MW)项目》的29,489万元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利息金额以银行结算为准)拟全部变更投入《宁夏太阳山白塔水(49.5MW)风电项目》《偏关县优能风电有限公司南堡子5万千瓦风电项目》和《华时永城蒋口镇50MW风电场项目》。宁夏平罗五堆子风电场(49.5MW)项目受项目风电场建设相关条件的限制,尚未启动,无募集资金投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时能源公司)拟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梨树风电公司)70%股权、鸡西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鸡西新源公司)70%股权(其中:梨树风电公司持有的4.64%股权和华时能源公司持有的65.36%股权)转让给丰远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水发丰远能源有限公司)和济南润和创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水发丰远能源有限公司分别受让梨树风电公司69.65%股权、鸡西新源公司69.62%股权;济南润和创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受让梨树风电公司0.35%股权、鸡西新源

公司0.38%股权。 梨树风电公司、鸡西新源公司为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黑龙江省鸡西平岗风电场(49.5MW)项目、黑龙江省鸡西恒山风电场(49.5MW)项目的实施主体,故本次转让暨募投项目转让。

黑龙江省鸡西平岗风电场(49.5MW)项目计划投资总计42,361.01万元,其中:静态投资42,233.14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为127.87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9,703.00万元,其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该项目已建成并于2017年9月全部并网,项目已于2020年出售。黑龙江省鸡西恒山风电场(49.5MW)项目计划投资总计35,825.67万元,其中:静态投资35,717.53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为108.14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0,808万元,其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该项目已建成并于2018年12月全部并网,项目已于2020年出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未经程序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6,838.36万元,违规未及时归还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191.00万元。

(二)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2020年度,宁夏太阳山白塔水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山”)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原总包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建设甘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宁夏太阳山白塔水49.5MW风电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合同(2019年4月签订),合同规定风力发电机组总价格为210,410,000.00元,同时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建设甘肃工程有限公司与华仪风能(宁夏)有限公司签订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合同,约定向华仪风能(宁夏)有限公司采购上述募投项目所需的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太阳山按各方签订的协议分别于2020年5月21日、2020年7月22日、2020年7月24日、2020年7月27日向华仪风能(宁夏)支付设备预付款18,936,900.00元、4,000,000.00元、4,000,000.00元和3,000,000.00元,合计29,936,900.00元。2020年8月,宁夏太阳山白塔水风电有限公司变更总包方,与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总承包工程合同,并规定风力发电机组总价格为219,476,200.00元,供应商为华仪风能有限公司。由于风力发电机组的供应商由华仪风能(宁夏)有限公司变更为华仪风

能(宁夏)有限公司母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华仪风能(宁夏)有限公司将上述款项直接支付给华仪风能有限公司。

2、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未经程序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23,069.32万元,违规未及时归还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净额为8,722.18万元。

附件: 1、2011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5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8月30日

第 12 页 共 17页

附件1

2011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1-6月编制单位: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0,790.6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1,978.88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4,488.4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4.21%
承诺投资 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3兆瓦风力发电机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30,800.0030,800.0030,800.0031,382.58582.58101.892013年9月
上海华仪风电技术研究院项目部分变更19,280.0019,280.0019,280.0011,042.55-8,237.4557.27不确定不适用
风电一体化服务项目12,200.0012,200.0012,200.0012,402.32202.32101.662015年4月-799.80
充气类高压开关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部分变更11,130.0011,130.0011,130.0010,397.57-732.4393.422015年5月1.37
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项目终止18,030.0017,380.6417,380.649,263.42-8,117.2253.30不适用
合计91,440.0090,790.6490,790.6474,488.44-16,302.20-798.4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上海华仪风电技术研究院项目:受国内海上风电进展缓慢的影响,项目投入进度放缓。

第 13 页 共 17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932.97万元。该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天健审﹝2011﹞1359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 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转出募集资金3,191.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及时归还。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报告期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根据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终止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第 14 页 共 17页

附件2

2015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1-6月编制单位: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15,514.7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0,286.17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5,809.7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4.05%
承诺投资 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黑龙江省鸡西平岗风电场项目出售29,703.0029,703.0029,703.0029,844.49141.49100.482017年9月不适用
黑龙江省鸡西恒山风电场项目出售30,808.0030,808.0030,808.0021,641.16-9,166.8470.252019年1月不适用
宁夏太阳山白塔水(49.5MW)风电项目4,700.004,700.004,630.89-69.1198.532020年12月346.52
偏关县优能风电有限公司南堡子5万千瓦风电项目13,200.0013,200.003,304.11-9,895.8925.032022年9月不适用
华时永城蒋口镇50MW风电场项目12,386.1712,386.17-12,386.172022年12月不适用
平鲁红石峁风电场 150MW 工程EPC 项20,000.0020,000.0020,000.0020,085.4185.41100.432021年6月不适用

第 15 页 共 17页

宁夏平罗五堆子风电场(49.5MW)项目项目终止29,489.00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113,000.00105,514.70105,514.70106,303.69788.99不适用
合计-223,000.00216,311.87216,311.87185,809.75-30,502.12346.5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宁夏平罗五堆子风电场(49.5MW)项目:受项目风电场建设相关条件的限制,项目终止; 偏关县优能风电有限公司南堡子5万千瓦风电项目:受项目风电场建设相关条件的限制,进度缓慢; 华时永城蒋口镇50MW风电场项目:受项目风电场建设相关条件的限制,进度缓慢;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 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有8,722.1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未及时归还。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公司已出售持有的黑龙江省鸡西平岗风电场、黑龙江省鸡西恒山风电场各70%的股权,上述项目已转让。

第 16 页 共 17页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度1-6月编制单位: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 累计投入金额 (1)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上海华仪风电技术研究院项目上海华仪风电技术研究院项目19,280.0019,280.0011,042.5557.27不确定不适用
充气类高压开关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充气类高压开关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11,130.0011,130.0010,397.5793.422015年5月1.37
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17,380.6417,380.649,263.4253.30不适用
宁夏太阳山白塔水(49.5MW)风电项目宁夏平罗五堆子风电场(49.5MW)项目4,700.004,700.004,630.8998.532020年12月346.52
偏关县优能风电有限公司南堡子5万千瓦风电项目13,200.0013,200.003,304.1125.032022年9月不适用
华时永城蒋口镇50MW风电场项目12,386.1712,386.172022年12月不适用
合计78,076.8178,076.8138,638.54347.89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上海华仪风电技术研究院项目:2011年6月20日,本公司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上海华仪风电技术研究院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

第 17 页 共 17页

将募投项目《上海华仪风电技术研究院项目》中原计划研发的“5MW风电机组”调整为“6MW风电机组”。本次调整后,原计划投入“5MW风电机组”的4,500万元将全部转投至“6MW风电机组”项目。除上述调整外,该项目其他建设内容、研究计划、资金投入及总投资不变,该项目投资总额仍为19,280万元。 充气类高压开关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为应对公司电气产业的未来发展需要,更好地满足电气产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求,公司于2013年5月20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募投项目《充气类高压开关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固定资产部分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项目实施主体、经济效益预测等均未发生变化。 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2016年4月15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9年5月17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原宁夏平罗五堆子风电场(49.5MW)项目由于相关建设条件发生变化导致项目延期施工,现项目核准批复过期,项目已超过建设时效,无法继续投入建设,故本期予以终止,相关投资转为宁夏太阳山白塔水(49.5MW)风电项目、偏关县优能风电有限公司南堡子5万千瓦风电项目、华时永城蒋口镇50MW风电场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上海华仪风电技术研究院项目:受国内海上风电进展缓慢的影响,项目投入进度放缓; 偏关县优能风电有限公司南堡子5万千瓦风电项目:受项目风电场建设相关条件的限制,进度缓慢; 华时永城蒋口镇50MW风电场项目:受项目风电场建设相关条件的限制,进度缓慢;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