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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水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08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 2018-023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7 日在乌海市兴泰蓝海名都假日酒店二楼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予丰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会成员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认真审议研究,董事会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
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九人组成,经征求
股东单位意见,且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提名郭予丰先生、李少华先生、
叶志鸿先生、苗文政先生、苏宏伟先生、吴丽娟女士、王红英女士、杜业勤先生、
吴振平先生为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王红英女士、杜业勤先生、
吴振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均表示同意,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津贴发
放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定,公司给予每位董事(不含独立董事)3.00 万
元/年的津贴。
    其中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的差旅费及按照
《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该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开始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均表示同意,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
贴发放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定,公司给予每位独立董事 5.00 万元/年的津
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的差旅费及按照《公司章程》行
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该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开始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均表示同意,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西水股份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18-025)。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八日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1、郭予丰,男,1959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职业经理人、
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 7450 工厂技术员,泰安试验设备厂厂长,泰
安电机厂厂长,山东电讯三厂厂长、党委书记,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营
销总监,内蒙古乳泉奶业公司总经理,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正元
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天安财产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2、李少华,男, 1963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位,高级职业经理人、
高级经济师。曾任内蒙古黄河化工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内蒙古
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内蒙古西卓子山草原水泥集团总公司董事长。
现任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3、叶志鸿,男,1966 年 10 月出生,中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内蒙古林学院
林业专业毕业,高级工程师,曾任乌海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监察室主任,乌海市
住建委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主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乌海市住建委副调研
员,乌海市城建投融资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现任乌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苗文政,男,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毕业于包头教育学院。2010 年至今在
包头市畅恒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现任潍坊创科实业有限公司监事,包
头市北普实业有限公司监事,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苏宏伟,男,1973 年 3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新天地互动多媒体
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西水创业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6、吴丽娟,女,1970 年 5 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会计师。曾工作于北京
京河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北京海峡恒业计算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现任上
海德莱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7、王红英,女,1970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副教授,1996
年 7 月至今在北京农学院工作,先后在院长办公室、教务处从事过行政工作,因
工作需要调至政法系担任团总支书记负责学生管理工作,2004 年至今,因教学需
要转为专职教师,担任大学生法律基础课教学工作。现任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8、杜业勤,男,1972 年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曾任交通
银行潍坊分行会计、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潍坊分所部门副主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潍坊分所副所长,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吴振平,男,1968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副教授、律师,先后担任内蒙古
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合伙
人、广州分所主任,北京市神远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北京市金励律师事务所主任。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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