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