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获悉,本公司第三大股东鹰潭市锦胜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鹰潭锦胜”)将其质押给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兴陇信托”)的17,420万股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解除了质押,占本公司股份总数815,997.9350万股的2.13%,上述解除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鹰潭锦胜将原于2018年12月18日质押给光大兴陇信托的14,300万股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之中的剩余12,820万股提前解除了质押。同时将原于2018年12月27日质押给光大兴陇信托的7,800万股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之中的4,600万股提前解除了质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鹰潭锦胜共持有本公司股份54,033.252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62%。上述质押解除后,鹰潭锦胜所持本公司股份中累计质押0 股。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