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上市公司高管薪酬计划》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计划中,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股价有了更紧密的联系,使个人利益与股东利益相统一。同时该高管薪酬计划也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薪酬计划。
【This is the signature page of the Independent Directors’ Opinions on Proposals inThe Sixth Meeting of the 7
thSession of the Board】【本页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议案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IndependentDirector:
宋立新 SONG Lixin
丁远 DING Yuan
Jean Falgou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