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7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9号蓝星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潘勇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王岩先生召集。
参加会议的监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年修订)第68条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 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公告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短期薪酬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制定的针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细则方案,能使得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上市公司的发展市场表现有更紧密的联系。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