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2019年度报告期内,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在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现就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介绍
2019年第七届审计委员会成员:丁远(主席),郝志刚和Jean Falgoux。审计委员会的组成与运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以下是具体内容: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审计委员会会议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讨论了: 1. 2018年业绩快报。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 1. 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确认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4. 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5. 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6. 2018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7.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8. 聘请2019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9. 支付2018年度审计费用。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 1.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 会计准则变更。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 1. 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 重新评估财产损失保险的限额; 3. 子公司银行授信。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 1. 2019年三季度报告; 2. 子公司银行授信实施; |
3. 内控与合规更新事项。 |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 1. 毕马威华振2019年度审计计划; 2. 2019年内部审计报告。 |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依托自身专业水平和执业经验,围绕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事项、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公司重大事项等重点领域,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推动公司整体规范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