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陆晓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李守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于冀兵
公司负责人陆晓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守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于冀兵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17,148,482,348.52 15,295,805,701.55 12.1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2,930,933,254.11 2,870,439,034.84 2.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5.61 5.49 2.18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5,692,831.98 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145 不适用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7,570,860.27 47,570,860.27 2,181.7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1 0.091 2,181.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1 0.081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1 0.091 2,181.7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2 1.62 增加1.5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4 1.44 增加1.5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392,098.01
合计 5,392,098.01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2,647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2,045,298 人民币普通股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新价值成长一期 7,137,800 人民币普通股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新价值2期 4,437,514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 3,737,262 人民币普通股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新价值8号 3,645,499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 3,480,003 人民币普通股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通联资本3期 3,029,038 人民币普通股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新价值4号集合信托 2,429,334 人民币普通股
郑春容 2,186,820 人民币普通股
曹腊松 2,096,604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2011年3月31日
合并 2010年12月31日
合并 变动比例 原因说明
货币资金 1,904,556,299.62 1,116,431,858.17 70.59% 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 1,048,957,083.42 687,665,845.03 52.54% 产能增加,销售量增大所致
应付票据 316,668,485.16 170,370,100.91 85.87% 采购原材料的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 1,223,627,544.80 836,203,813.95 46.33% 为项目开车储备必要原料,增加存货采购所致。
长期借款 3,370,500,000.00 2,546,000,000.00 32.38% 为项目建设增加借款所致。
其他非流动负债 313,488,464.13 182,466,319.81 71.81% 无锡搬迁补偿一期资金到位,形成长期债务所致。
项目 2011年1-3月 2010年1-3月
营业收入 3,052,200,921.11 2,237,890,448.03 36.39% 产能增加,销售量增大,产品价格回升所致。
营业成本 2,743,680,898.92 2,008,172,684.86 36.63% 同收入同比增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605,351.63 -161,628,929.79 147.40% 公司经营情况好转,收入扩大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晓宝
201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