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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股份:标准股份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0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

2.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 2020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制造业务所在行业正处于调整转型升级阶段,且公司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两个转变、两个目标”发展战略的落地和“1+7”业务模式的深入推进,需要持续强化在科技研发、市场开拓、新产业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在兼顾股东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规划。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409,137.31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60,082,199.97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6,009,80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300,490.20元(含税),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2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409,137.31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7,300,490.20元(含税),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在制造领域,公司主营缝制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我国主要缝制机械设备制造企业之一,为服饰、箱包、家具、汽车内饰等产业客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和系统服务。经过多年的培育发展,国内缝制机械企业基本占领全球中低端市场。为提高高端产品竞争力,缝制机械行业加快了结构调整步伐,研发、技改投入持续加大,推动缝制机械产品结构加快向高效、智能化、系统化方向调整。公司制造业务所在行业正处于调整转型升级阶段,对研发提出较高要求。

(二)公司发展阶段与自身经营模式

2020年是公司转型发展的关键之年。通过对公司缝制设备业务发展路径和历史业绩的客观分析,对标发达国家制造业的发展趋势,公司明确提出“为环境与服饰文明提供智慧绿色的系统解决方案和系统服务”的企业使命和“推进两个转变,实现两个目标”的发展战略,构建以环境与服饰领域系统解决方案为圆心,为客户提供设备、工程、运营、服务、金融、供应链、智能化七大增值服务的“1+7”业务模式。2020年,在新冠疫情影响下,战略的调整和新业务模式的逐步推进,使得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了平稳发展。目前,公司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两个转变、两个目标”发展战略的落地和“1+7”业务模式的深入推进,需要持续强化在科技研发、市场开拓、新产业等方面的资金投入。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56亿元,同比增长131.84%,其中,传统缝制机械业务实现收入5.17亿元,同比下降 3.52%;公司新设公司标准供应链实现营业收入5.58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亿元,同比实现扭亏为盈,但主业盈利能力仍然较弱。为有效推动公司发展战略落地,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公司需保持足够货币资金保障应对转型发展中的各项资金需求。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重视投资者收益权的保护,每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的制定严格按照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后最终确定。考虑到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转型发展需要,后续公司在项目研发、市场拓展、新产业等方面须有持续资金投入,在兼顾股东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规划。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将留存收益转入下一年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研发、转型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有利于公司转型发展的推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提升,进一步保障投资者的长期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兼顾了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状况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四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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