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获得政府补贴的基本情况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丹东曙光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曙光汽贸”)、丹东曙光新福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新福业”)、辽宁曙光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分公司”)、重庆曙光车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曙光”)、辽宁曙光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分公司”)、诸城市曙光车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诸城曙光”)、柳州曙光车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柳州曙光”)和丹东曙光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曙光专用车”)自2019年9月1日至11月27日止,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资金共计人民币2,703,950.36元。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补贴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资金将计入公司2019年度损益,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公司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1月28日
序号 | 时间 | 收到补贴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补贴金额 | 文件依据 |
1 | 2019年9月 | 曙光汽贸 | 稳岗补贴 | 4,930.72 | 丹东市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实施办法 |
2 | 2019年9月 | 曙光新福业 | 稳岗补贴 | 6,944.24 | 丹东市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实施办法 |
3 | 2019年9月 | 曙光专用车 | 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 676,270.33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财税[2016]52号 |
4 | 2019年10月 | 重庆曙光 | 稳岗补贴 | 70,240.00 | 合川人社发[2019]590号 |
5 | 2019年11月 | 杭州分公司 | 稳岗补贴 | 2,202.19 | 杭政函[2019]19号 |
6 | 2019年11月 | 佛山分公司 | 个税代扣代缴返还手续费 | 6,204.51 | |
7 | 2019年11月 | 诸城曙光 | 稳岗补贴 | 56,907.00 | 潍人社[2019]49号 |
8 | 2019年11月 | 柳州曙光 | 企业扶持资金 | 1,000,000.00 | 柳工信通[2019]110号 |
9 | 2019年11月 | 曙光专用车 | 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 80,911.02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财税[2016]52号 |
10 | 2019年11月 | 曙光专用车 | 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 799,340.35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财税[2016]52号 |
合计 | 2,703,95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