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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股份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8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0-028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2020年5月25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八条中关于“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召集人亦于本次会议上做出了相应说明。会议应有8名董事表决,实际表决8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傅斌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职务的议案。

鉴于梁文利先生已经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公司董事、总裁等职务,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及可持续性,充分考虑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同意聘任傅斌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职务,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傅斌先生目前为公司副总裁,具有外资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工作经历和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情况较为熟悉,具备把控

公司整体运作和管理的能力。傅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聘任傅斌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职务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于永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梁文利先生已经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公司董事、总裁等职务,因此公司董事会人数减至8人,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人数,尚缺1名董事,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同意提名于永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董事会将把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董事会提名于永达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关于提名于永达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7日

附:傅斌先生、于永达先生简历傅斌,男,1968年10月生,MBA,历任厦门华联电子有限公司质量工程师,摩托罗拉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质量部经理,飞利浦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质量和营运卓越经理,Venture 汽车内饰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美尔森中国电气事业部中国区副总裁,上海华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等职,现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于永达,男,1952年9月生,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经济合作研究所所长,国际战略与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所长,清华大学资源能源与可持续研究院副院长,南方基金独立董事,威海商业银行独立董事,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资深客座教授,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荣誉教授等职;现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国公共领导力研究中心副主任,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绩效考核中心副主任,国际区域科学学会荣誉理事,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华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是中国政府创新优势集聚、经济社会发展优势集聚、企业发展优势集聚理论创始人。 于永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其现任大股东实际控股的华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于永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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