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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顺醋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认购镇江城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07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认购镇江城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进行了审核,经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并就相关事宜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询问与探讨,现对公司购买镇江城建有限公司债券事项发表事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所审议的认购镇江城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充裕,内控制度较为完善,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镇江城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1.5亿元认购镇江城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资金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签字:

卫祥云 任永平 史丽萍

2019年8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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