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05 公司简称:恒顺醋业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适用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恒顺醋业 | 600305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姓名 | 魏陈云 |
电话 | 0511-85226003 |
办公地址 | 镇江市丹徒新城恒顺大道66号 |
电子信箱 | weicy@hengshun.cn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2,816,705,298.21 | 2,850,364,487.59 | -1.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176,728,882.55 | 2,034,797,566.67 | 6.98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6,385,933.61 | 207,941,522.28 | -34.41 |
营业收入 | 880,702,510.03 | 804,809,643.05 | 9.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1,931,315.88 | 123,114,672.78 | 15.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7,508,407.80 | 102,147,361.71 | 15.0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74 | 6.61 | 增加0.13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11 | 0.1571 | 15.2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11 | 0.1571 | 15.28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6,480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4.63 | 349,698,354 | 0 | 质押 | 107,900,000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五组合 | 未知 | 1.96 | 15,381,575 | 0 | 未知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未知 | 1.82 | 14,231,231 | 0 | 未知 | |
乔晓辉 | 未知 | 1.06 | 8,301,894 | 0 | 未知 | |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兴福悦众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未知 | 1.02 | 7,974,141 | 0 | 未知 | |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三组合 | 未知 | 1.01 | 7,880,627 | 0 | 未知 | |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兴福悦众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未知 | 0.96 | 7,513,590 | 0 | 未知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未知 | 0.89 | 7,000,000 | 0 | 未知 |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四一九组合 | 未知 | 0.84 | 6,601,750 | 0 | 未知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中欧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未知 | 0.69 | 5,383,134 | 0 | 未知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余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一致行动的情况。公司未知其它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存在一致行动的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报告期内无相关事项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带领全体员工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奋斗目标,加快“规模化、
品牌化、资本化”战略实施的步伐,发力主业、提升能力、推动创新,通过“五大转型升级”工作,不断整合资源、激活内部机制,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努力满足市场和消费者的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实现收入8,81亿元,同比增长9.43%;其中,调味品实现收入8.19亿元,同比增长10.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亿元,同比增长15.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8亿元,同比增长15.04%。报告期内,公司着力推动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全力以赴推动营销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营销体系市场化改革,激发营销团队活力和潜力;进一步抓好重点产品和品牌建设,着重打造上海、杭州、武汉等重点区域的样板市场,并向不同区域进行复制,加大传统终端、现代商超终端和互联网终端投入力度,推动全渠道线上线下联动,拓展国内国外联动,不断巩固和扩大市场;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加大现有食醋市场的潜力挖掘,引导传统市场的消费升级;进一步围绕以香醋为核心的多品类发展,实施“醋酒并举”战略,并在此基础上,加大酱油、酱菜、麻油等复合调味品产品升级及市场拓展力度,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确保主业增长超过行业平均水平。
(二)全力以赴提升产品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原辅料采购、酿造工艺和工艺设备,质量检验和贮运包装等环节的标准化管理,提高产品制造水平,保证产品质量;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开发产品在营养健康、安全卫生及口感风味上的新功能,以新型调味品、天然调味品、复合调料和方便调料等兼顾传统和时尚的产品,不断满足消费者需求;在保证产品自身品质基础下,持续改善优化产品的包装形式和质量,特别是旅游产品、中高端产品的包装质量,从而提升产品销售量。
(三)全力以赴推动内部运营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公司“瘦身强体”行动和成本控制,提高运营效益;加快人才、采供、投资子公司市场化进程和制度建设,完善内部激励机制,提升管理效率;加快香醋醇酿中心、高端醋存贮、大包装生产线、醋糟等项目建设,推进制酒、酱菜、灌装、环保、能源等技改,提升降本增效水平和转型速度;加快完善精益生产组织体系建设,整合发挥好母子公司资源,聚焦主业协同创新,提升现有产销衔接效率。依托ERP工程,强化对战略、品牌、资源、投资、项目的全面预算管理和风险管控,提升集团化管控力度和专业化水平;推进母公司及投资子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规范“三会”运作,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升上市公司发展质量。
下半年,公司将继续贯彻落实年度经营计划,进一步深化“五大转型”升级,全力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坚持聚焦主业、剥离辅业、深化改革、瘦身强体,保持高于行业增速的发展水平,巩固中国醋业龙头地位;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加大力度招聘和引进高素质、高潜力人才,强化对人才的职业规划与定向培养,以高素质人才驱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争取完成全年经营目标。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调味品 | 819,130,587.15 | 455,580,610.14 | 44.38% | 10.58% | 7.11% | 1.80% |
主要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醋 | 614,574,688.17 | 329,316,479.04 | 46.42% | 7.71% | 3.82% | 2.01% |
料酒 | 116,103,520.57 | 76,393,324.76 | 34.20% | 32.58% | 26.47% | 3.18% |
合计 | 730,678,208.74 | 405,709,803.80 | 44.47% | 11.02% | 7.45% | 1.85% |
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东大区 | 426,218,004.81 | 221,358,527.68 | 48.06% | 9.94% | 6.60% | 1.63% |
华南大区 | 123,348,021.99 | 70,994,090.20 | 42.44% | 14.71% | 10.51% | 2.19% |
华中大区 | 139,580,777.98 | 84,172,441.30 | 39.70% | 17.54% | 13.18% | 2.32% |
西部大区 | 75,564,230.36 | 46,199,878.64 | 38.86% | 10.26% | 5.31% | 2.87% |
华北大区 | 54,419,552.01 | 32,855,672.32 | 39.63% | 8.73% | 3.68% | 2.94% |
合计 | 819,130,587.15 | 455,580,610.14 | 44.38% | 11.82% | 8.00% | 1.97% |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期初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期初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金额 |
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39,794,374.27 |
应收票据 | 1,324,124.55 | ||
应收账款 | 138,470,249.72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84,200,771.86 | ||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 184,200,771.86 |
①财务报表列报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针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根据通知要求进行了调整。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2018 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首次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 |
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1,889,000.00 | -31,889,000.00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1,889,000.00 | - | 31,889,000.00 |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玉宏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