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将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酒钢集团”) 关于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质押的通知,酒钢集团于2017年11月24日将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10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质押给国家开发银行,占公司总股本的 1.6%,质押期限10年,相关质押登记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酒钢集团共计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431,600,950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79%;本次股份质押后,酒钢集团累计质押的本公司股份数量 为700,0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0.4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18%。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30日
酒钢宏兴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将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7-11-30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