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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华化学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31

公司代码:600309 公司简称:万华化学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万华化学(烟台)石化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香港)有限公司、万华化学(新加坡)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70.91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72.92

注:2019年2月公司完成吸收合并原控股股东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参见公司于2019年2月14日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临2019-15号))。根据《上市公司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1期),本年度内部控制评价范围不包括此次吸收合并涉及的标的企业。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内部环境层面包括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2)控制活动层面包括销售业务、资产管理、采购业务、资金活动、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

(3)控制手段层面包括全面预算、信息系统、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 安全风险

安全问题是化工企业的第一大风险,安全工作必须要常抓不懈。安全是万华基业长青的根本,因此公司开展了安全管理三年持续行动计划:2017年“安全管理年”、2018年“安全管理深化年”、2019年“安全管理提升年”。该计划实现了全公司全员安全意识、过程安全能力、本质安全水平、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业绩的全面提升。经过连续三年的努力,公司安全管理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仍会持续推进智能化工厂建设,加强本质安全技术管理,深化反应危害研究,加大工艺工程师、安全工程师专业能力培养,不断提升化工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2) 运营模式和组织效率风险

万华又进入一个快速发展阶段,公司聚氨酯、石化、精细化学品及新材料等多领域齐头并进,不断推出新的化工产品,新产业在生产管理、营销模式等各个方面都面临全新挑战。为此,公司确立了事业部运营的模式,充分借鉴各产业标杆企业经验,实行符合产业发展的运营和考核模式,不断复盘和优化,加速公司新业务的发展。

随着公司产品多元化,多基地、多事业部运营模式发展,公司也存在管理机构变多、流程变长、组织效率变慢的风险,公司通过持续优化组织架构和治理模式,以适应全球化和高效率运营的需要,不断破自满,防大企业病,保持组织活力和运营效率,打造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

(3) 人才供应风险

随着国际化和相关多元化战略的实施,公司在烟台工业园、珠海基地的建设以及匈牙利BC公司的整合上已经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资源,未来福建基地、四川眉山基地建设以及大量新产品的产业化都需要大量的人才。

公司将“聚人才”作为2019年工作方针,继续加大招聘一流人才,大量引入国内顶端院校优秀生源;持续吸引高端人才加盟,加大行业领军人才引进力度。加大万华大学的培养力度,搭建系统性的万华人才培养体系,让更多的员工接受培训,为公司培养和输送更多人才,让人才成为万华的“核心竞争力”。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的制度流程,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错报≥利润总额5%利润总额3%≤错报<利润总额5%错报<利润总额3%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1%资产总额0.5%≤错报<资产总额1%错报<资产总额0.5%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错报≥营业收入总额1%营业收入总额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1%错报<营业收入总额0.5%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未能首先发现; (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5)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部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重要缺陷: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1)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防止舞弊的控制措施;
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1000万元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下或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3)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4)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5)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6)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重要缺陷: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的缺陷;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一般缺陷: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一般缺陷未及时整改。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公司发现的一般缺陷均已纳入公司考核体系,已按规定时间整改完成。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发现的一般缺陷均已纳入公司考核体系,已按规定时间整改完成。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廖增太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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