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是基于生产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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