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农发集团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向第二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发集团”)借款,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周转及置换所属子公司在部分银行的流动资金借款,本次借款的利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可以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公司本次借款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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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王一鸣:
周边如:
何去妮:何丢?
年月日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