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会议材料。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以书面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融资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公司与各金融机构(不包括公司关联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融资业务,代表公司与之签署相关文件。2023年,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融资业务的存量上限为55亿元,用于借款、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业务,授权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融资业务的实际发生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融资业务将另外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纪瑞东先生、王卫华先生、张弘先生、曹海鹏先生、张欣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4名非关联交易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公司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2022年10月13日发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对《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风险处置预案》进行了修订。
《风险处置预案》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四、公司关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